就溜回房间睡觉,何小麦给做的衬衫放在床边,沈乔把它放在外面,明天过一遍水,下次去县城请田妙妙吃饭就可以穿。
七月,农作物已经坐下,前几天刚下过大雨,土地湿润,农作物几天没见,就感觉长高了一大截。
今天终于不用开荒了,变成了拔草,沈乔松了一口气,带上皮手套,再带上供销社买的已经破破烂烂的手套。
虽然有点闷得慌,不过手上不用被野草割伤,也不会长水泡,沈乔很高兴,她站在地里,弯着腰开始干活。
左边是何妍,右边是吴婶子,沈乔还记得上次吴大叔给端了一大碗蛇羹的事情,朝着吴婶子笑了笑,夸赞她的厨艺好。
吴婶子听见后,笑眯眯地,仿佛吃了蜂蜜一样,心里泛着甜,她就喜欢别人夸她。
“要不是你,老吴还捉不到蛇,你还给我家小丫奶糖,小丫回到家直夸姐姐好。”吴婶子笑了起来,眼角的皱纹增添了岁月的痕迹。
沈乔笑了笑,她自小就在孤儿院长大,挺喜欢小孩子的,特别是长得好看又听话的小孩,想起小丫睁着黑葡萄似的眼睛拽着吴大叔衣服,一副怯生生的模样,特别可爱。
“小丫挺可爱的,乖巧听话,一看就被婶子教育的很好。”沈乔夸赞道。
吴婶子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她人到中年,只有小丫一个孩子,她自然疼到了心坎里。
虽然村里人都说嫁出的女儿泼出的水,她却不这样认为,只要她好好教,到时候招一个上门女婿,生的孩子跟老吴姓。
到时候要是不给她和老吴养老,她大耳巴瓜子就抽她。
“要是到时候小丫像沈知青一样知书达理就好了。”吴婶子说道,语气很真诚。
一时间,沈乔也很高兴,来村里这么久,村里有一股风气,觉得读书也没有什么用,还不是和来他们村的知青一样,上了学,还是要种地,高中毕业,连工人都当不上。
沈乔知道这个想法不对,可她没有立场劝,她不是妇女主任,也不是老师,只是一名知青。
要是劝的话,别人肯定说她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心里有着坏主意。
她对自己的定位很准确,就是一个小人物,管好自己,发点小财,顺应时代的潮流,做一个平凡的普通人。
沈乔笑了笑,没说什么。
可能身体已经适应了干农活,她腰也没有那么酸了,不过下工的时间点一到,她还是松了一口气。
和何小麦肩并肩回到知青点,午饭已经做好了,是卫东临做的,味道还可以,比她做的还要好吃一点。
沈乔喜欢吃菜,乡下的菜无污染,很新鲜,清炒小青菜,也很嫩,味道很鲜美,土豆丝油放的不多,不过放了很多当地的辣椒,很下饭。
吃完饭,她习惯性地在院子溜达了一圈。
坐在门口扇扇子的何妍笑着问道:“小乔,我发现你每次吃完饭都会在院子里转几圈。”
沈乔当然不可能说在减肥,这个年代长得胖的人反而被人羡慕吃的好。
“我听说吃完饭散散步对身体好,不是有一句俗话,饭后一百步,活到九十九。”
“那都是封建*迷信,你还信那些吗?”
宋妍语气很温柔,沈乔却觉得她意有所指,因此摇摇头,没再搭理她。
回房间后,田妙妙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在看,沈乔凑过去看了一眼,是红岩。
她对那类书籍没意思,于是拿出日记本开始每天的例行活动—写日记,以后可以给子孙后代看。
嘿嘿,她想的有点多。
下午上工的时候,沈乔依旧在和吴婶子聊天,主要是吴婶子在说,她在听。
时不时摸两下鱼,领着六工分回去吃饭,干嘛那么拼命,她又不缺那点工分,要是把身体累坏了,多划不来。
沈乔内心算了一笔账,心安理得地摸鱼,一旁的吴婶子干活很勤奋,与她形成鲜明对比。
吴婶子也没说什么,对这种事情见怪不怪,常年读书的女娃子能干多少活。
她内心吐槽道,这不是在乱搞,说是知识青年下乡帮助当地发展,其实就是来混日子,分村里的粮食。
不过这种反动的话,她不敢说出去,就连老吴,她也没有说。
混日子的沈乔成功混了一周,就穿着白衬衫,黑裤子,涂着雪花膏,扎着两条辫子,梳着斜刘海,挽着田妙妙的手坐上了牛车。
因为是和别人一起,沈乔也不能去黑市了,失望了一秒钟。
高高兴兴的和田妙妙去了邮局,看田妙妙收到了家里的信,里面还放着钱。
沈乔内心对沈国钢同志期盼了一点点,向邮局的同志问道:“同志,有没有我的信,我叫沈乔,是大源公社的知青。”
邮局的同志低头翻找了一会,拿着一封信问道:“没有沈乔的,有大源公社卫东临的,你们要不要帮他捎回去。”
沈乔点点头,接过卫东临的信,放在挎包里,问邮局的同志有没有全国山河一片红的邮票。
院长妈妈有一套文革邮票,被她儿子骗走了,卖了十五万,从院长妈妈口中得知最值钱的邮票是全国山河一片红,拍卖价格在两百万左右,还有八零年的猴票,价格更贵。
她没有集邮的爱好,但为了钱,她可以有集邮的爱好。
她眉眼弯弯地说道:“我喜欢集邮,平时就喜欢买邮票,同志,你这里还有什么邮票呀?”
邮局的同志见怪不怪,先掏出了全国山河一片红,沈乔眼睛都亮了,心砰砰砰直跳。
她眼睛像是黏在邮票上一样,倒是把邮局的同志逗笑了,也相信这位同志是真的喜欢集邮。
因此热心的把其他邮票也拿了出来,邮局每个月都会下发邮票,有时候卖不完,都会销毁,还不如卖给这位小同志。
沈乔美滋滋买下了全国山河一片红,又买了五套文革邮票,她激动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指尖陷进肉里,都没有感到痛苦。
小心翼翼的把邮票放进挎包里,顿时觉得用了这么久的挎包配不上这些宝贵的邮票。
快要踏出邮局时,沈乔拽了拽田妙妙的胳膊,“你要不要也买一些收藏,说不定以后就值钱了。”
田妙妙笑了笑,在沈乔耳边低声说道:“以前古董也值钱,现在不照样……”
头一次,沈乔觉得田妙妙傻,又劝说了一次。
田妙妙拉着沈乔的手出了邮局。
多年后的田妙妙,好想一砖头拍死现在的自己。
多好的赚钱的机会,硬是被自己拒之门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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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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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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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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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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