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田妙妙分给了沈乔一盒肉罐头,差不多三两的肉干,鉴于沈乔也有奶糖,就没分了。

  沈乔看着手里的罐头,真心感叹道,田妙妙真大方。

  把桃酥果断拆开,分给了她半斤,田妙妙也爱吃桃酥,每天晚上都像小松鼠一样咬的咔咔作响。

  “小乔。”何小麦在门口喊道。

  沈乔推开门,眉眼弯弯的看向她。

  “衣服做好了,你来试一下。”何小麦拿着衣服走了进来。

  沈乔惊讶道:“怎么这么快?我不着急。”

  何小麦嘿嘿两声。

  沈乔接过衣服关上门,甩了甩衣服,面料是白色的的的确良布料,做成了衬衫的模样,扣子是黄色的,袖子是泡泡袖模样的,看起来很好看,和供销社卖的差不多。

  沈乔一脸惊喜,迫不及待的点燃煤油灯,在屋里试了起来,衣服很合身,穿起来很舒适,她转了两圈,看向何小麦问道:“怎么样?”

  “很好看,特别适合你。”同时不忘何小麦抬了抬下巴,得瑟道,“我一向做的衣服很好看。”

  “妙妙觉得呢?”沈乔问道。

  自从何小麦进屋以后,田妙妙就变成了一个蘑菇,静静坐在那里不言语,可是沈乔没有错过她眼里的惊艳。

  想着借着做衣服可以缓和她们的关系,两个女孩子都不错。

  “很漂亮,毕竟小乔长得很好看。”田妙妙称赞道。

  沈乔双手握住何小麦的肩膀,毫不吝啬言语的称赞道:“那多亏了小麦,我还不知道小麦有这样好的手艺,以后我的衣服就包给你了。”

  “嘻嘻,行呀,我一定好好做。”何小麦笑着说道。

  沈乔担心何小麦熬夜做另一件衣服,又补充道:“我不着急,另一件可以慢慢做。”

  “行,我后天给你,不用担心,我不会熬夜做,那多费煤油。”何小麦笑着说道。

  等何小麦走后,沈乔看见田妙妙目光一直停留在这件衬衫上,开口问道:“妙妙要试一下吗?”

  “可以吗?”田妙妙眼睛亮了亮。

  沈乔点点头,让田妙妙在屋子里试衣服,自己抱着今天换的衣服在院子里洗,月明星稀,院子里还看得见,夏天的衣服又好洗,她抹了点肥皂,使劲搓了几下,清洗了几遍,搭在院子里的晾衣绳上。

  回到屋子,田妙妙衣服还没有脱下来,沈乔站在一旁说道:“你要是喜欢,可以买点习惯的布料,让小麦给你做,她手艺相当可以,要是觉得不好意思,你可以象征性的给她点东西。”

  至于给钱这回事,沈乔丝毫不提。

  “可、可以吗?”田妙妙小声问道。

  “你明天可以问问她。”沈乔笑着说道。

  她不能替何小麦答应,做不做衣服是何小麦自己的事情。

  沈乔有点饿了,她吃了几片桃酥,有点噎住了,喝了几口凉白开。

  又想着到时候冲麦乳精或者泡奶糖,要用到热水,她不可能随时去厨房烧,不然其他不烧水的知青就有意见,烧水要费柴火。

  她如果自己捡柴火,回来烧水又麻烦,还不如去买热水壶。

  她手里有十张工业票,钱也够,就是供销社的热水壶不是随时都有的。

  沈乔坐在椅子上叹了一口气,明明才从县城回来,就已经计划好下次去县城要买什么东西。

  她还想买电风扇,天气越来越热,有时候半夜她都会热醒,身上都是汗。

  不过那个是大件,价格贵,工业票肯定也要的多,而且只能用几个月,她可以忍忍。

  沈乔压下内心的购买欲,出去洗澡,锅里的水没有冒热水,舀进水桶里,摸了一下,是温热的。

  她简单的冲了一下澡,用的是肥皂,泡泡很多,冲了几遍,穿上单薄的衬衫,擦了擦头发。

  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望着天空中的月亮,神游天外。

  “小乔?”有人喊道。

  沈乔顺着声音望过去,是叶松,懒洋洋地招了招手。

  叶松问道:“你这么晚还待在外面干什么?”

  “我吹吹头发。”沈乔说道。

  两人无话,沈乔继续吹头发,夜风很舒服,特别是从山里河面来的,夹带着水汽,很温柔。

  头发没一会就干了,沈乔不想回房间,不想睡觉,一想睡一觉起来又要去上工,她整个人就抑郁了。

  叶松上厕所回来看见沈乔还坐在那里不动,呆呆的看着天上的月亮,以为她想家了。

  “过年的时候,我们知青有十天的探亲假,到时候就可以回家了,或者写一封信,改天去县城寄出去。”

  沈乔猛地拍了一下额头,邮局,对了,她要买许多许多邮票,到时候等着它升职。

  嘿嘿的笑了两声,“谢谢你呀,叶哥。”

  叶松点点头,以为他安慰到了沈乔的思家之情,笑了起来,回到房间。

  一回去,想到自己也好长时间没有给家里写信了,拿出信纸,可以刷刷刷写起来。

  他是家里的老大,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父亲是机械厂工人,母亲在食堂当临时工,家里的负担比较大。

  他下乡以来,基本报喜不报忧,从来不给家里增添负担,可是每次家里收到信,都会给他寄东西,时间一长,给家里写信从一个月一封到几个月一封。

  叶松每次心里很暖,像是大冬天塞了小火炉一样,可是又很担心,两个妹妹在读高中,也马上要毕业了,到时候要留在县城,势必要花钱买工作,他没能力挣钱,只能尽力为家里省点钱。

  乡下很苦,尽管他在下乡这么多年,他依旧觉得很苦,他不舍得妹妹像他一样成为一名下乡知青。

  特别是乡下的女知青要是没有家里的补贴,很难生活的很好,分配的地方不好,更加容易出现当地人欺负知青,强娶知青的事情。

  叶松叹了一口气,喝了一口水,强迫自己在信纸上写点开心的事情。

  周清河在旁边看书,听见叶松唉声叹气的声音,抬头看他,看见他表情丰富的样子,不由一乐。

  也拿出一张信纸给家里写信,写了三封信,重重的压在床铺底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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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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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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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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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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