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乔不懂,也不想懂,别人的感情问题,她不想掺合。

  知青点洗澡的地方是临时搭建的一个小房间,空间很狭小,沈乔每次洗澡的时候都转不过身,匆匆洗完澡,看着已经发白的衣服,沈乔叹了一口气。

  她空间里面也有衣服,可是与这个时代的风格完全不符合,完全穿不出去。

  回到房间,田妙妙在看她给的那本红色小说,沈乔擦干头发,坐在另一边,随意拿起一张报纸阅读。

  煤油灯灯光昏暗,不一会,沈乔眼睛就干涩起来,她眨了眨眼睛,放下手里的报纸,朝旁边的田妙妙说道:“我先去睡了。”

  田妙妙头也不抬,嗯了一声。

  第二天一大早,沈乔被房间里翻箱倒柜的声音吵醒,睡眼朦胧看了一眼,是田妙妙。

  她翻了个身,眯了几眼,直到外面的动静大了,才慢悠悠的起床。

  六月的早晨,空气湿润,晨光熹微,徐徐吹来的风带着一股凉意,沈乔一出门,就看见地上的落叶上面有两个肥嘟嘟的蜗牛在爬,一滚一滚的,特别可爱。

  沈乔蹲下来,又瞅了一会,把这片树叶挪到院子里的枣树下。

  卫东临打着哈欠走过来,声音沙哑的问道:“你在干嘛?”

  “我发现两个蜗牛。”沈乔指了指脚下的树叶。

  “真是闲得慌。”卫东临撇了撇嘴。

  沈乔瞪了他一眼,拿起洗脸盆开始洗漱,她闭上眼睛,在手上抹了抹肥皂,涂抹在脸上,仔细搓了搓,洗干净之后,刷好牙,就坐在板凳上开始吃饭。

  今天早上做饭的是田妙妙,沈乔看了一眼厨房里忙碌的陈风,转头就看见旁边笑得一脸甜蜜的田妙妙。

  莫名吃了一口狗粮。

  沈乔拿起一旁的黑面馍馍,咬了一大口,夹了一口咸菜放在馍馍上面,又咬了一口,馍馍用料很扎实,她吃了一个就感觉有点撑。

  摸了摸没有起伏的肚子,沈乔夹了几片凉拌黄瓜放进碗里,开始喝粥,今天的粥照样是玉米粥,不过里面多了几块红薯,味道很香甜。

  刚到地里,田妙妙拉着她的胳膊,絮絮叨叨讲陈风的事情,沈乔有点不耐烦,一边听田妙妙讲,一边发呆。

  忽然抬头看见叶松一脸严肃的走过来,沈乔内心诧异,无论什么时候,叶松脸上都带着春风拂面的笑容,很少见到他这副模样。

  “叶哥怎么了?”宋妍轻柔的声音响起。

  叶松咳嗽了一声,一脸严肃的说道:“昨天晚上有野猪下山了,临近山脚的一片庄稼被祸害的不轻,还伤到了人,现在被送到了卫生室了,今天我们的任务就是收拾那片被祸害的庄稼。”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气,田妙妙惊讶的问道:“怎么会有野猪下山?”

  “大源公社就在山脚下,野猪下山是常有的事情。”叶松皱了皱眉,眼神充满疑惑,“以前基本都是大雪天,山上没吃的,才下山。”

  沈乔有点吓到了,她今天还想去山上看看,她挖的陷阱里面有没有猎物。

  “那野猪,队长有没有说怎么处理?”沈乔睁着一双黑白分明,充满疑惑的眼睛问道。

  “没说。”叶松摇了摇头。

  沈乔欲言又止。

  “怎么?还有什么问题吗?”叶松看着沈乔问道。

  其他知青也好奇的看过来,沈乔摇了摇头,声音清脆的说道:“没什么,就是好奇。”

  “那走吧!去仓库拿锄头。”叶松挥了挥手说道。

  公社的仓库不远,离卫生室很近,沈乔路过的时候,瞥了一眼,药香依旧,有一个小姑娘在院子里忙忙碌碌的处理药草。

  紧闭的房门内传来痛苦的哀嚎声,声音凄切,暖风吹过,沈乔身上的鸡皮疙瘩纷纷战栗。

  她揉了揉胳膊,快步走到仓库门口,看仓库的是宋青书的妹妹,宋青雨,五官明艳,身材窈窕,皮肤有点黑。

  “青雨,我要三号锄头。”宋妍笑着说道。

  “你,我还不知道,在墙角那里放着。”宋青雨笑着说道。

  “这是新来的沈知青吧?长得可真好看。”宋青雨笑着说道。

  沈乔心里美滋滋的,笑着说道:“谢谢呀,你性格真好。”

  两个人相视一笑,宋青雨低下头在沈乔耳边说道:“三十五号锄头比较好用,是才磨好的。”说完,眨了眨眼睛。

  沈乔甜甜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果塞到她手里里。

  宋青雨看了看周围,其他人也都在挑选农具,连忙掏出来塞到沈乔手里。

  沈乔往后退了几步,笑眯眯的摇头。

  “行,那我收下了,改天我给你带红薯干,我奶奶做的,味道特别棒。”宋青雨一脸骄傲的说道。

  “行啊,我到时候尝一尝。”沈乔眉眼弯弯地说道。

  宋妍回头,就看见这样一幕,好奇的问道:“你们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沈乔:“秘密。”

  宋青雨:“刚刚。”

  两人相视一笑,走的时候,沈乔挥了挥手。

  何小麦挽住沈乔的胳膊,轻声细语的说道:“宋青雨是队上唯一高中毕业的,在队上人缘挺好的,人也不错,和她交好没有坏处。”

  沈乔内心诧异,面上笑嘻嘻地说道:“我就是和她说了几句话而已。”

  “是吗?我听说今年可能会被公社推荐上工农兵大学。”何小麦一脸羡慕的说道。

  她虽然是城里的,但爹不疼娘不爱,要不然也不会年纪还没到,就顶替姐姐下乡。

  她过得还不如宋青雨。

  “那挺好的。”沈乔耸了耸肩说道。

  何小麦深深叹了一口气。

  “你们在说什么?走快点!”一道男声响起。

  沈乔回过神,发现她和何小麦已经落后队伍很长距离了。

  她小跑到前面,和叶松他们并肩而行。

  太阳慢慢升起,沈乔额头上冒出了汗水,叶松他们个子比较高,迈的步子大,她只能加快脚步,不一会就气喘吁吁。

  她看了一眼旁边的何小麦,闷头往前走,又看了一眼右边的宋妍,恰好宋妍看过来,两人苦笑。

  走了大概二十分钟,才来到被野猪毁坏的玉米地里。

  地里一片狼藉,玉米苗淅淅沥沥,很多都被毁坏了,陷入地里。

  和他们一起上工的还有第六小组的其他村民,沈乔看见,一位头发花白的大爷蹲在地头,眼睛里充满水光,一脸心疼。

  有的村民骂骂咧咧,沈乔不懂得怎么弄,跟在叶松后面学了一会。

  无非是系在玉米苗,这里比较偏僻,玉米苗没有经过处理,都是一丛一丛的。

  沈乔拿着锄头,发现太大了,还没有她的小铲子好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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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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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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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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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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