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一会,迷迷糊糊睡着了,还是听到外面的说话声,才醒来,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呆,才起床开始收拾东西。
今天上午的工作是拔多余的玉米苗,在一堆玉米苗中保留长得最好的一根。
沈乔已经拔了几天的野草,分得清玉米苗和野草,叶松简单讲述了一遍,让沈乔自己干一会,检查过后,才笑着离开。
大源公社每次上工的时候,农活都是分配到个人的,按照个人干的效果记录工分。
沈乔现在一天基本是六个工分,宋妍是七个工分,何小麦和周清河是八个工分,叶松他们是十个工分。
每次上完工,沈乔都很累,特别是身上很痒,有的野草有刺,她的胳膊还被拉了几道伤口,血都渗了出来。
夏天的衣服又不能穿的很厚,不然容易中暑,沈乔每次上工前都会打气。
今天也不例外,做饭的人可以提早回去,沈乔拖着僵硬的身体做好饭,一吃完饭,就溜到河边开始清洗兔子。
空间的时间是停滞的,放进去是什么样,拿出来就是什么样,沈乔不敢生火,不然冒出来的烟,被人看见,就知道她在做坏事。
她把兔子放在石板上,从兔子的肚子中间割开,处理好内脏,没用的就地埋了,有用的洗好放在空间里。
然后从肚子开始,用力剥兔子的皮毛,然后从兔子皮和肉之间的脂肪层下刀,慢慢剥掉兔子的皮。
沈乔没有经验,剥好毛皮后,现场普通案发现场,她在河里清洗过后,找了几片大树叶包好放在空间里。
又处理了案发现场,最后把手里的毛皮包好也放在空间里,有机会要学学如何处置毛皮,在冬天之前做成手套或者帽子。
沈乔刚走到山底下,看到了一小片野草莓,这是农村小孩常见的水果,味道很甜。
现在却仿佛看见了宝贝一样,一颗一颗圆滚滚,红润润的,一看就很好吃,沈乔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白瓷的碗(买泡面送的),把一颗颗野草莓放到里面。
摘了将近半碗,这片野草莓被大树挡着,所以才没有被摘。
沈乔回到知青点,很安静,她洗了十几野草莓,被冰冰凉凉的井水洗过,野草莓酸酸甜甜,又自带凉意,很好吃。
沈乔又洗了十几个,吃完后,意犹未尽,她来这里之后,还没有吃过水果。
躺在床上,她想抽空跟村里的小孩子一起上山玩,多认识一些野果子。
下午继续拖着沉重的身体上工,沈乔感觉她腰都直不起来了,突然听到了小孩子嘻嘻闹闹的声音,回头一看,田妙妙跟前聚集了三个小孩子。
田妙妙掏出糖果递给他们,让他们帮忙干活,沈乔羡慕了一秒钟。
上次去县城的时候,叶松他们要去邮局取东西,沈乔拜托他们留意有没有她的信件。
回来之后,叶松他们都没有提起过,沈乔对原主的家庭更加失望了。
她来这里之后,认识的人屈指可数,也没法调查以前的事情。
沈乔明白,导师只能靠自己。
她干活比较慢,下工后,她还有一小截没有拔完,想着要回去做饭,手下的速度不断加快。
回去后,其他人已经开始洗洗漱漱,沈乔开始做饭,粮食有限,调料也有限,饭不难做。
沈乔做了两顿,已经熟练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做好了,一吃完饭,知青们又坐在树底下开始日常聊天。
沈乔刚想掏出空间的野草莓,犹豫了几秒,放弃了,她不好解释来源,总不能说她中午上山摘的。
简单的聊了几句,没有什么新鲜的事情,无非是谁家的媳妇和婆婆吵架了,谁家的孩子打架了等一些家长里短的事情。
沈乔一回到房间,从空间掏了一颗糖果塞到嘴里,甜滋滋的,一点都不腻,写的日记仿佛都散发着甜蜜的味道。
沈乔拿出在废品站买的报纸,整理了一番放在桌子上,翻开了几张,都是时政大事,让她对大的时代背景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她从空间拿出一本叫红岩的红色小说开始看起。
她向来喜欢故事感强的书,没看几页,田妙妙就红着眼睛回来了。
沈乔看见她这幅模样,就知道她和陈风吵架了,也有可能是单方面吵架。
沈乔想装作没看见,可无奈田妙妙哭泣的声音太大了,她又不是聋子。
她放下手里的书,坐在田妙妙旁边,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没事,他总有一天会明白你的心意的。”
田妙妙“哇”的一声,嚎啕大哭,抱着沈乔,眼泪滴在她的肩膀上,啜泣着说道:“他让我滚回去。”
沈乔拍拍她的背。
对于这种事,她已经适应良好了,看见田妙妙这幅模样,她总结道,以后一定不能喜欢“不喜欢你的人”,不然就太痛苦了。
田妙妙的性格有点任性,不过还能接受,长得也漂亮,在陈风面前更是乖乖巧巧的,一副可人疼的模样。
沈乔也没弄懂陈风对田妙妙什么感情,反正在她面前,陈风不冷不热的,不爱搭理田妙妙的。
安慰了一番,看着田妙妙消沉的模样,仿佛被狂风暴雨击落的花,把手里的红色小说塞给田妙妙。
“我不喜欢看书,你看吧!”田妙妙撅撅嘴,拒绝道。
“真的不好,这是一本小说,讲述的是……”沈乔大概讲述了一遍。
田妙妙津津有味的听着,听完后,坐在煤油灯底下开始看书。
沈乔笑了笑,拿着干净的衣服去洗漱。
一脚刚踏入厨房,胳膊被拽了一下,沈乔皱着眉头回头。
是陈风。
沈乔有点不耐烦的问道:“有事吗?”
“妙妙怎么样了?”陈风眼神充满了着急与担忧。
“不是你让她滚的吗?”沈乔语气轻微带着嘲讽问道。
她和田妙妙住在一起这么多天,虽然感情没有多好,但好歹有室友之情,遇到事情,还是站在田妙妙的角度。
“你不懂。”陈风抛下这一句,转身就走,沈乔在厨房门口站了一会,发现陈风站在她和田妙妙所住的房间门口。
她的确不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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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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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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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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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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