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朗气清。
昨夜罕见地下了一场雪,桃花村的地面上都铺上了一层雪白的绒毯,踩在上头便会发出轻微的声响。这些雪不像是北方的大雪,厚重瓷实,透过地上那层细碎的冰晶甚至能看到泥土的颜色。
尽管雪并不大,天却是冷了下来。
海椿起得不晚,她来到院子里头就被冻了一个激灵。定睛一看,院子里头、别人家的屋顶,都染上了淡淡的白。海椿瞪着眼睛就大叫道:“哇!下雪了!”
处在江南的少女,几乎是没见过真正的雪长什么样子。海椿蹦蹦跳跳地来到院子里头,道:“大哥,大哥,是雪,是雪呀!”
追风掀开了门帘,走了出来。他的胳膊上头还挂着一件外衫。他把外衫递给海椿道:“你先把衣裳穿上,很冷。”
海椿却十分兴奋,好像没听到一样,差点就在雪地里头打滚了。
追风叹气。
这小女孩,怎么就能被养成这样了呢?
海椿闹够了之后,便顶着红红的鼻头傻乎乎地笑了。追风看着在雪地中玩耍的笑得纯真的少女,心中也不禁一片柔软。
他很少有这样的时候,无论是从前在京城,还是在平州。
“大哥?”
海椿穿上了外衫,拉住了追风的手道:“大哥,你发什么呆呢?”
追风回过神,摇了摇头,道了一句没什么。
“别发呆了,咱们赶紧走吧!”
“去哪?”
“蓝家呀!他们今天要嫁新娘子啦!”
追风并不是很想去,他道:“你自己去吧,记得早点回来,不要给人家添麻烦。”
海椿愣了一下,知道追风应该是不喜欢凑这样的热闹,于是她挠挠头道:“那好吧那好吧,那我走了。大哥给我留两个鸡腿。”
“知道了。”
海椿把衣裳整理好,便蹦蹦跳跳出门了。少女对这附近的路是十分了解的,所以她一出门便知道该怎么走。
大冬天也没有牛车,海椿便去隔壁家借了一头小毛驴,骑着那小毛驴慢悠悠地往蓝家的方向去了。
离蓝家老远,海椿就听到了炮仗的声音,那硝石的气息隔了三条街都能直接飘过来了。海椿嘴巴里叼着一棵枯草,拍了拍小毛驴的屁股,小毛驴快蹬了几步,便马上到了蓝家。
蓝家门口,已经有不少的车马和轿子堆停着了。而蓝府匾额上头还挂着飘逸的红色绸子,门口堆满了燃烧过的炮仗残渣,还散发着浓烈的气味。
蓝家的管事就站在门口迎接来客。
一波又一波的人带着贺礼走了进去,里头热热闹闹的,满是人们交谈欢笑的声音。海椿把小毛驴栓在了附近,摸了摸鼻子,便要往里走。
蓝家的管事站在门口,却看着一个戴着兔毛帽的半大少年走了过来。少年的脸红扑扑的,一双眼睛水灵灵,看起来是十分惹人喜爱。管事笑眯眯地抱拳道:“欢迎欢迎。”
海椿也不会说那些个吉祥如意的话儿,毕竟他也甚少凑这样的热闹去。干巴巴地说了两句好话,管事便让她进去了。不过管事的态度不咋地——至少比上一个人差多了。
这是为啥呢?
海椿揣着袖子往里走,穿过了院子便走了进去。看着来来往往的宾客,海椿突然明白了——哦,她是因为没带贺礼!
海椿啧了一下。
她和这蓝家非亲非故的,蓝家也休想薅到她的羊毛。不光如此,她还要赚蓝家的钱呢。
海椿摸了摸怀里的书,嘿嘿一笑。
酒香四溢,宾客们已经尽数落座。海椿找了个位置坐好了之后,便嗑起了瓜子观察起了来往的人。其实,海椿落座的地方,大部分都是身着布衣的侠客,而他发现,真正的穿着罗缎锦绣的人都在往屋子里头去。
海椿瞅了半天,瞄准了时机,便起了身。
起身的时候,他还不忘叫身边的人帮自己看了一下位子。
一个蓝家的下人从正堂中走了出来,他刚走了几步,却见一个满脸带着笑意的少年走上前来了。他非常自来熟地道:“兄弟!你辛苦了哇!”
那下人愣了一下,没想到在这样的日子里头居然还能有人关心自己一个下人。他当即也对这个面善的小兄弟笑道:“不辛苦,不辛苦,小兄弟你是有什么事儿?尽管吩咐便是了。”
海椿便笑道:“嗨,也没什么事……”
她挠了挠头道:“就是吧,这不是我刚刚听他们聊天,说是这新郎官和新娘子十分般配,郎才女貌,我想着这天仙配天仙,真是一桩好姻缘呐。”
那下人也跟着道:“确实是哇!”
“哎,新娘子和新郎官的感情一定很好吧。”
“哎呀。”
那下人摆手,看了看左右,小声道:“今儿个,他们才是头一次见面呐!”
海椿惊讶道:“真的假的?”
“真的啊。”
海椿也知道,这种事情其实并不能算多稀奇。在二人成亲之前,素不相识的男女那可是太多了。他隔壁家的二妮,就被她的父母偷偷地嫁给了一个卖猪肉的,天知道二妮见到那个凶神恶煞的猪刚鬣该有多么伤心。
也是惨。
不过,心中这么想,海椿面上却道:“哎呀,那正好!”
她掏出了怀里的本本,给那下人看了一眼道:“我这里有个好东西,估计你们家新郎官啊,能喜欢!”
那下人看了看,道:“这是啥?”
海椿给他翻了几页。
下人的眼睛立刻就直了,他道:“我的天啊,这是……这是有颜色的!”
海椿得意道:“没错,这可是我最喜爱的宝贝!大哥,你帮我卖给你们家新郎官,这钱咱俩平分,咋样?”
下人张了张嘴道:“这,就这玩意还能卖上多少钱啊?”
海椿嘿嘿一笑,出了个数。
下人翻了几页,发现那上头的小人简直是栩栩如生,就快要从画里头钻出来了。于是他道:“行行行,那你就等我好信儿!”
“好嘞,多谢大哥。”
海椿眼看着那下人答应了自己,离开了,便满意地揣着袖子回到的席位上头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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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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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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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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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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