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董牧什么样的女子找不到?
要去找一个不知道从哪个山沟里爬出来的混混女!
原本,因为这女子的事情,蓝凤瑾是跟她的儿子说破了嘴皮子。但是不知那个女子是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他居然敢对自己的母亲如此大呼小叫!礼仪仁孝在哪里?规矩纲常又在哪里?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都吃进狗肚子里去了!
蓝凤瑾越想越生气,道:“给我回去,继续跪!不跪上三天,不许出门!不,就是跪够了也不许出门,我绝对不允许你再去见那个小贱人!”
“娘!”
董牧被下人拉了下去。他脸上的血掉在了洁净的地上,被下人的脚印给蹭脏了。蓝凤瑾捏了捏自己的眉心,便坐了下来。
画面一转,蓝凤瑾来到了蓝家祠堂门口。
祠堂的里头的油灯还亮着,夜里十分安静,只有幽幽虫鸣,打破了祥和的秋。
蓝凤瑾带着手下的嬷嬷走进了祠堂。祠堂中的白烛燃着,蜡油流淌,散发出了淡淡的香气。蓝凤瑾看着在蒲团之上跪着的董牧,走到了他的身后。
董牧衣衫整齐,身形却有些晃动,显然是已经跪了足足一个白天。
他突然向后倒去。
嬷嬷赶紧上前扶住了自家少爷。
“啪嗒。”
有什么东西落在了地上。
蓝凤瑾上前,捡了起来,猛然瞳孔紧缩。
这赫然是栓着一块玉扣的剑穗!
董牧根本不会武功,这剑穗到底是谁的东西,一目了然。
蓝凤瑾怒极,她将剑穗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啪嗒一下,那温润的玉石就碎成了两半。这一下便吵醒了董牧,他猛然睁开眼睛往地上一瞧,就看见了那两半了的玉石。
董牧张开了皴裂的唇,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为什么……”
“您为什么要这样……”
蓝凤瑾冷冷道:“为什么?不如你问问你自己,都已经成了这个鬼样子,为什么还惦记着那个不要脸的贱人!”
董牧红着眼睛大叫道:“不是!她不是!”
董牧越想喊叫,越是啜泣,蓝凤瑾便越是愤怒。她拂袖道:“既然你能为了那个贱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违逆我,那就休怪为娘的不客气!”
“您要做什么……?!”
蓝凤瑾刚一踏出祠堂,却见外头赫然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她想要收回脚,却已经来不及,直接摔进了深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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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距离正礼还有一天。
而名不见经传的新郎也被接了过来。
说起这新郎,倒也是没什么新鲜的。他的家中原本就是做生意的,没有什么势力,攀上蓝家这样的人家,倒是让这新郎官的家里人乐了个够呛,所以他的父母便决定让自己的儿子入赘蓝家。
不过,大部分宾客其实对于这新郎官没什么兴趣。
蓝家的人把新郎官安置好了之后,留了几个人伺候,便不再去管了。
他们现在都围着蓝凤瑾转。
蓝凤瑾病了。
这不是个好事。
蓝家的人自然是希望能够把蓝凤瑾这尊大佛给伺候得舒舒服服的,这对谁都好,可是她却突然病倒了,那么蓝家众人说什么也不能脱了干系。
尤其是在这种节骨眼上。
可惜,蓝凤瑾还没醒,谁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蓝家的人把伺候蓝凤瑾的下人罚了一遍,换了几个手脚麻利的,这才算是给了个交代出来。
好说歹说,在下午的宴席开始之前,蓝凤瑾是醒来了。不过她的精神十分不好,似乎是连做了好些个噩梦一样,与之前那个优雅的妇人完全不一样。
好在蓝凤瑾没有责怪蓝家众人的意思。
这就算好办。
桃花村。
海椿轻轻地打开了屋子的门,瞧了一眼,看到了大哥不在,便走了出来,弓着腰轻手轻脚地往外走。
一步两步……
“小椿。”
海椿的后背猛然一僵。
她只感觉自己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追风从门后走了出来,背着手道:“你要做什么去?”
海椿干笑着挠头道:“嘿嘿,大哥,我肚子不舒服,我要去茅房。”
追风看了看她的怀里,意味深长道:“看来是因为你早饭吃了太多。”
海椿一本正经道:“可不是吗大哥,您说得太对了,这早饭啊真是不能多吃……我憋不住了吗,我走了哈。”
“站住。”
追风上前,掏出了她怀里的书道:“这是什么?”
海椿看了一眼道:“这是日勿经。”
追风看着封面上的“易经”二字:“……”
追风都没翻开,便知道里头到底是什么东西。他道:“拿出来。”
海椿装傻道:“啥呀?”
追风的脸色沉了下来。
海椿低下头,蹭了蹭脚尖,不情不愿地把怀里的春宫都掏了出来,噼里啪啦地落了一地。追风道:“还有吗?”
“没有了。”海椿闷闷道。
追风道:“下次若再让我抓到你出去卖这东西……”
“你要干啥?”
“便不给你饭吃。”
“太过分了!”
海椿掐腰道:“这,这都是我的宝贝,你说不让我卖就不让我卖,凭什么呀!”
追风正色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我又不是什么君子!”
追风愣了一下,而后道:“总之,你以后不许接触这些。”
“凭什么呀!”
海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道:“我要赚钱!我要喝酒!你凭什么管我,你又不是我爹,我不要听你的!”
追风简直拿这个小泼皮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静静地看了半天,等到海椿哭累了,这才道:“好了?”
海椿抽了抽鼻子,没说话。
追风伸出手来,道:“你先起来。”
海椿看着眼前修长的手指,伸出了手。刚要碰上去,她却突然低头咬住了追风的虎口。追风反应极快,撤开了,然而海椿却趁着这个空隙捡起了两本书,飞速地跑了出去。
追风感觉到虎口一阵阵发疼。
他看着上头的牙印,轻轻摇头。
简直是属小狗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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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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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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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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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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