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诧异的挑起眉头,问,“你做梦呢?如果困就回去继续睡,还有两个时辰才上工。”
真是邪门了,他彻夜难眠一宿没睡,所以能听见外院的动静。
难道小丫头也没睡,是跟自己一样为了某个问题纠结吗?
“不困,我去淘米。”回过神来,沈青笛连忙掩饰发呆的表情,转身去拿灶台上的大米。
米是水仙婶提前准备好的,昨天还念叨着要吃一顿干点的大米饭。
所以沈青笛不用询问用量,直接把盆里的大米都淘洗了。
等米洗完,田野把菜也收拾利索了,放在菜板上。
沈青笛没把淘米水倒掉,先用它洗了一遍脸。
洗脸瞬间就把起床气给赶走了,手脚干活也麻利了。
白菜剁成末,水仙婶留出一小块肉也剁成末。
“田野,你帮我去外面拿点柴火吧。”
望着地上一堆没烧完的木头,田野身子一怔,点头走了出去。
把人支开,沈青笛从空间挑了一块瘦肉,剁好掺在那团肉末里。
太多了会引起怀疑,太少了又不够分,所以这个量一定要控制得非常到位。
等田野抱柴回来,菜板上已经放好了食材。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沈青笛还是需要他的帮助。
“田野,我不会生火。”
来到北大荒,最让她头疼的就是怎么把柴火点燃。所谓的技巧方法她都能倒背如流了,可该怎么失败还是失败。
把玉米秸点上后拿在手里,在外面还火势凶猛,当她慢慢往灶坑里放时,火.....立马灭了。
田野憋笑的看过去,沈青笛的小脸鼓成了圆乎乎的包子,懒散的蹲在灶坑前给她烧火。
油热下肉末翻炒两下,然后倒了三大舀子水,雪白的米粒躺在锅底。
利用这个时间,沈青笛靠在田野旁边扒蒜。扒下来的蒜皮直接就扔进了火堆了消灭,白胖的蒜瓣很快变成了一滩蒜泥。
拿了两个土豆切成丝焯水,倒进蒜泥和辣椒段拌成了小凉菜。
米锅里的水开始沸腾,田野二话不说就把所有的白菜倒进去,拍拍手继续烧火。
沈青笛:都不需要问问我这个“主厨”的意见,万一搞错了怎么办?
可惜田野听不见她的心声,否则肯定是扯开嘴角,挂上一抹肆意的痞笑。
“哎呀,青笛你起来的真早,连饭都给我们准备好了?”水仙婶闻到香味,从里屋走出来。
桌子上是三个大碗两个小碗盛满的粥,中间一盘拌的蒜泥土豆丝。
沈青笛羞涩的笑笑,“婶子,你准备的米饭全被我煮了。”
“煮,粮食本来就是给人吃的啊。”水仙婶回答的很爽快,径直走到西屋把老头也喊起来了。
“谁做的?青笛给咱做饭了啊,那我必须多喝一碗。”
田守粮在炕上打了一个轱辘爬起来,套上裤子跟媳妇一起出去。
“哦,忘记了还有个小崽子。”走到一半,村长拍拍脑壳,从被窝里抓出沈北方,摸索着衣服给他往脑袋上套。
“错了错了,你怎么把裤子给他套头上了!”
水仙婶见老头没跟上,回头一看差点没气晕过去。
小家伙睡眼迷离歪歪扭扭的坐在炕上,头上的裤子已经卡住了,田守粮还在拼命的往下扯。
嘴里嘀嘀咕咕,“北方,你要适当的少吃点饭了,才四岁脑袋就长得这么大。”
“嗯......”沈北方半眯着眼睛,像小鸡啄米一般点头。
“田守粮,赶紧给我滚犊子!”水仙婶一巴掌把老头拍出房间,自己给北方穿戴整齐。
田野很不满的把自己的碗筷拿到最角落的位置,默默吃着。
好吃,沈请笛的做饭水平一如既往的稳定。
但是,他现在有点食不知味。
“田叔,我腌萝卜特别好吃,等回知青点的时候晒上几帘,腌好了给你送来尝尝。
婶子,擦手油别不舍得用,每天都要记得擦。”沈青笛脆生生的说道。
田家老两口笑得合不拢嘴,直夸奖她懂事听话。
“北方,你多吃点长大个,以后长得比田野还要高。”水仙婶好不容易想起儿子一次,却是为了激励小家伙。
“妈,早上我也帮忙做饭了。”空气中传来酸溜溜的味道,田野冷脸说道。
“好儿子,怪不得饭菜这么好吃,原来是你陪青笛一起做的。”
这句话比什么都好使,水仙婶马上把眼神转移过来,很欣慰的笑笑。
两个孩子相处融洽,就是她最希望看到的事情。
田野说完便抬头去瞄沈青笛的反应。
他只给分担了洗菜烧火,其他的步骤都没有参与。沈青笛应该会反驳吧?或者流露出什么异样的表情。
然而,田野失算了,人家埋头香喷喷的吃饭,只要抬头就是跟老田唠嗑。
完全把他当成了空气,甚至连空气都不算。
“我也爱吃萝卜。”
话音落下,男人放下碗筷,高冷的起身离开。
“臭小子,爱吃就爱吃,干啥玩意嚷嚷这么大声。”田守粮瞪了一眼儿子的后脑勺,以为田野嫌弃早上吃得是土豆丝而不是萝卜块。
水仙婶捂住嘴咳嗽了两声,“吃饭吃饭,他肯定是着急去找周森。”
三大一小吃完饭,拿起水壶一起去上工。
出了胡同在大路上碰见了知青点出来的众人,路任佳开心的摆手,“青笛!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在田叔家里吃的。”沈青笛笑得灿烂,两颗小虎牙显得她更加可爱了。
“你们慢慢走,我跟你田叔先去地里。”水仙婶轻轻拍了一下沈青笛的肩膀,低声说道。
她顺便把沈北方也领走了。
赵金花递过去两个煮熟的小地瓜,满脸为难,解释着原因,“青笛,对不起啊,我应该先给你留出来的。”
早上把地瓜煮好,她随手拿了一个,其他的放在锅里等众人自己拿。
再去看的时候,就剩下两个最小最轻的地瓜。
沈青笛缓缓地眨了眨眼睛,笑道,“没关系,我在田叔家里吃过了。”
恐怕赵金花都不确定是谁动了大地瓜,也无从查起。
除了剩下的两个小地瓜以外,知青们依次去拿的地瓜越往后越小。毕竟人性都是自私的,尤其处于物资贫乏的年代里,都是先替自己考虑,挑选又大又重能充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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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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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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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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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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