恬不知耻地说,“既然你在村长家吃过饭了,肯定不需要地瓜充饥,让给我吧!”
说着说着,迅速出手,从赵金花手里把地瓜抢走。
“啊呜!”
一大口下去,半个地瓜没了!
“臭不要脸,潘迎娣你怎么不要脸啊!”
这次把憨厚老实的赵金花气得直接骂人了。
“青笛,她昨天晚上打扫完柴火垛趁我们都睡着了,把地上的鸟蛋划拉起来用锅煮成了蛋花汤。”
路任佳悄悄把沈青笛拉到旁边吐槽,语气透露出深深的无奈。
“所以地瓜是……”
沈青笛歪头看着潘迎娣吃的满嘴都是地瓜渣,强忍住内心的翻涌。
“没办法,锅还是要用的,我和金花把锅来回刷了四五遍。”路任佳眉毛皱成一团,早上还是她先发现的锅边沾了一点点蛋丝。
如果不是眼尖,吃的就是屎地瓜。
一点鸟屎也就算了,主要是鸟屎超过了蛋本身,还有地上的泥土。
“高乐乐还跑去问潘迎娣,鸟蛋吃起来不硌牙吗,你肯定猜不到她怎么回答的。”
果然看见沈青笛摇摇头,路任佳捂住嘴忍俊不禁,
“她说就是因为硌牙,所以才选择了做成蛋花汤,不用嚼,直接咽下去。”
“……”沈青笛顿时石化了。
潘迎娣脑洞大开到让人窒息。
赵金花还在讨要剩下的那一个完整地瓜。
“金花,不要了,让她吃吧。”沈青笛凝眉淡淡说道。
虽然没有洁癖,但她还是无法正视潘迎娣的那双手,在鸟屎里掏来掏去。
“青笛,那一个她还没有咬。”赵金花知道沈青笛爱干净,赶紧解释。
轮到自己做饭,结果最后让潘迎娣多吃了两个,这让赵金花心里很过意不去。
闻言,潘迎娣啊呜一口,又把另一个地瓜吞掉了。
因为吃的太着急被噎到了,不停地翻白眼,“咔!咔!咔!”
“活该!”高乐乐抱着胳膊冷眼旁观。
她才是真正的有洁癖,特别想另起炉灶。可惜知青点没有多余的灶台,也不知道去哪里再买一口大锅。
好不容易咽下去,潘迎娣幽怨的看向“多事”的赵金花,“沈青笛都说了让我吃,你还在这里插手,难道你是她养的一条狗吗!”
“你!”
赵金花嘴唇动了动,一时之间竟然真的找不到可以反驳她的理由。
沈青笛拉住赵金花的手,轻轻一握,让她不要生气。
眯起的眼睛抹过一丝冷意,薄唇勾起警告道,
“潘迎娣,我说的是你手里的地瓜不要了。但是必须给我赔偿两个地瓜,今天下工我去你的口粮袋里拿。”
“凭什么。”潘迎娣撇了一下嘴,不服的梗着脖子。
常年未洗的脖子黑黝黝的,还有一层诡异的亮光。
“凭你抢了我的地瓜。”
“可是你吃饱饭了,为什么不愿意把它分享给我呢?”潘迎娣想卖惨,瘪瘪嘴拍着肚子说,“我里面一点油水都没有。”
整得那副嘴脸,以为沈青笛跑村长家里吃香喝辣了。
可惜只要沈青笛没有道德,谁也没办法绑架她。
“我吃饱饭是我的事情,不问自取就是偷。你偷了我的地瓜,人证物证都在,我拿你的有问题吗?”
沈青笛语气是笑吟吟的,眼神却如同冰冷锋利的刀子,狠狠剜了潘迎娣一眼。
瞬间,潘迎娣的心咯噔一下,弱弱的回答,“没有问题。”
“算你识相,金花,我们走。”沈青笛嘴角噙满了笑意,娇艳动人的小脸正好冲着阳光。
暖阳洒在她的周身,散发出无数的光芒,美好的令人不敢触碰。
等她们走远,留在原地的潘迎娣才后知后觉。
刚才怎么就着了沈青笛的道,真顺着话往下说了!
白天的上工依旧是老样子,男女生都被派去割麦子。
休息时间,周森走到沈青笛旁边跟她聊天,咧嘴露出开朗的笑容,“青笛,手疼吗?”
“还行,就是抓麦子的那只手火辣辣的。”
沈青笛坐在大树底下,把两只手摊给他看。
一只手只是手心有点红肿,是因为太用力的握住镰刀造成的。
另一只手的虎口已经破皮了,被麦秆勒出一条血红的印子,触目惊心。
“怎么这么严重?”周森脸色一沉,伸手就要把她扶起来,“我带你去大队院拿碘酒。”
“周队长,我没关系的。既然是割麦子就应该认真对待,我这种情况很正常。”
沈青笛也很无奈啊,换成她以前的身体,绝对不会这么弱。
但原主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恐怕从小到大都没做过粗活。
冷不丁到了下乡收割庄稼,自然是没办法承受。
女孩用娇软的声音说出这种让人敬佩的话,周森眼里闪过一抹诧异。紧紧地凝视着她。
“田野呢?怎么没见他出来?”沈青笛扫了一圈,轻声问道。
按理说记分员除了有其他重要的事情之外,平时要跟着一起上工的。
但是田野情况特殊,又要开拖拉机又要当记分员。
而且因为田守粮不方便跑腿,如果公社通知让满仓大队的干部过去开会,那最后也要沦落到周森或者是田野头上。
绝大部分是田野,周森地里还有一堆活要处理。
“他早上去大队院告诉我要给你垒灶台,然后又被田叔给喊走了,不知道有啥事儿。”
周森的注意力还放在她的手上,随口说道。
片刻后,他找了个理由离开,让沈青笛继续待在原地休息。
到了大队院,周森向大队里的村医要来了碘酒和纱布,然后匆匆赶回田地里。
“队长,我都说了不用的,又麻烦你跑一趟。”
当沈青笛看见他手里的东西时,不好意思的笑了,觉得耽误了周森的时间。
“我是小队长,有义务保护好所有的队员。你们女孩子爱美,手上留疤就不好看了。”
尤其是她这样的手,白白嫩嫩,纤细修长。
就像是一副不可亵渎的艺术画,让人看见后只想去更加的爱惜。
工具都拿来了,沈青笛如果再扭扭捏捏就显得太矫情,索性就大大方方把手递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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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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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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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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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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