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市人虽然有点大男子主义,但是许景为对这种思想还是不认同。

  “兄弟,你现在没结婚所以嘴硬,等你以后就知道了。”

  刘宝军穿好鞋,在地上踩了踩,又讲道,

  “不提前立规矩,她会甩脸子给你看的。反正我妈说了,媳妇进家门立马给个下马威,以后就不敢作妖了。”

  “哦。”

  许景为抬头若有所思地盯着刘宝军,看了一会才闷闷地回答。

  “行了,我刷牙,你也快点啊。”刘宝军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离谱,笑呵呵地走出去。

  早饭是两个土豆,每个人都去锅里拿热乎的,边走边吃。

  高乐乐负责做饭,个数是正好的。

  八个大人一个小孩,煮了十七个。

  可到最后却少了一个。

  “我确定没数错,因为沈北方只有一个土豆,我给他挑了个最大的。”

  高乐乐把众人手里的土豆检查一圈,摇摇头说,“大的被挑走了。”

  “潘迎娣干的,没别人。”沈青笛不想因为土豆的事继续留在知青点掰扯,便拿了属于自己的两个。

  高乐乐有点忐忑的问,“你不会去找村长告状吗?”

  “告什么?”

  煮熟的土豆偶尔吃一顿可以,经常吃干巴巴地没有味道。

  沈青笛挑眉问道。

  她本来就不喜欢这东西,为了掩人耳目才表现得特别积极。

  高乐乐手里握着两个土豆,往前微微一举,然后又骤然缩回了手。

  支支吾吾地说,“你别去跟村长告状,我煮地瓜的时候数的很清楚,是十七个。”

  “你刚才当着所有人的面讲过了,我知道。”

  沈青笛疑惑地打量着她,不明白为什么非要强调好几次。

  “我是怕你误会。”高乐乐故作镇定,脸上又出现了些许沪市人的精明。

  “不会误会的。”

  赵金花在前面吆喝,沈青笛快步跟上去。

  三个人并排走在一起,高乐乐抬头注视着,神色意味不明。

  …

  “青笛,今天你们必须得割麦子了。”

  水仙婶看见她们就告诉了一个“坏”消息,地瓜剩的不多了,需要留给老弱病残去挣工分。

  知青不分男女,全部派到麦地里。

  不提还好,一提就提出问题了。

  江胜利举手向周森示意,“周队长,你把田记分员给我喊来,我俩要比赛一场!”

  众人这才回想起来,刚上工那天江胜利挑衅了田野,并且约定好比赛割麦子。

  周森抿嘴不语,唇角下压。

  斟酌再三,还是想暗示江胜利几句,“田野肯定把这事儿都忘记了,你别提我们也不提,就当没发生过。”

  水仙婶扛着锄头,狐疑地端详江胜利。

  个头是挺高的,眉毛浓密,眼睛炯炯有神。

  在几个男知青里面算是出类拔萃的。

  只是!居然想挑战她儿子?

  啧啧,不自量力地小朋友。

  “婶子,你别这么盯着我。当时田记分员也同意了打赌,又不是我故意坑骗他。”

  江胜利见水仙婶跟他的距离越来越近,几乎都要贴上去了。

  吓得连连后退,两个手交叉抵在胸前。

  “嘁,我还能吃了你不成?森小子,你去大队院把我儿子找来,比就比。”

  既然江胜利不依不饶,那就让他见识一下“北大荒的险恶”!

  天空飘来一朵浮云,周森无奈地抚额汗颜。

  像这种用劳作的方式比赛的行为,生产队干部们是不会制止的。

  既娱乐了大家,带动了群众的积极性。

  又可以加快收庄稼的速度,何乐而不为?

  反正只要不是打架斗殴,陷害他人就行。

  很快,田野就被喊来了。

  眸子散漫疏离,嘴角微微一挑,“就是你要跟我比赛啊?走吧,让大家伙儿今天瞅瞅。”

  俩人各占一垄麦子,田野特意把锋利的镰刀让给了江胜利,自己用的是原先大队院淘汰的一把。

  “之前说好了,我先让你割十分钟,去吧。”

  田野挑眉看向某一处。

  他表面上在跟江胜利交流,实际上眼睛粘在沈青笛身上没有移开过。

  “我不需要你让,咱俩公平的比赛,输了不能急眼的。”

  “江胜利!既然田野都说了,你快行动吧。”

  周森咳嗽一声,催促江胜利别再逞口舌之快了。

  让不让十分钟能咋滴?反正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行,许景为,你帮我算时间,十分钟后马上提醒田记分员。”

  江胜利率先开展出手,俯身弯腰,一手拦麦子一手拿镰刀。

  双管齐下,动作干净利索。

  而且他掌握到了精髓,没有割一把放一把。

  一连割了三四次,才会往地上一扔。

  这中间就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许景为看得直咂舌,“哎呀呀,江胜利有两把刷子,我还以为他是逞能。”

  “小伙子可以啊,才来三天吧?已经干得很熟练了。”旁边歇息的大叔欣赏的点头。

  “快点,到十分钟了,让他停下来。”刘宝军一直给掐着点儿,多一秒都不行。

  听见喊声,江胜利把镰刀收起,回头望向田野。

  眉宇之间充满了自豪骄傲,“田记分员,我不跟你客气了。”

  麦子去掉了大概四分之一,用时仅仅是正常时间的一半。

  这证明刚才江胜利使出了洪荒之力才能达到的惊人速度。

  “好,我也不跟你客气。”

  田野幽幽地盯着江胜利,又歪头看眼沈青笛,抿了抿唇。

  男人眸光闪烁不定,咳嗽提醒,“准备开始了。”

  沈青笛赫然从沉思中惊醒,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到麦地旁边围观。

  心里隐隐有丝担忧,拉下的这段距离,他能追回来吗?

  “割完麦子,必须再把它们捆好,否则不算完成。”周森把比赛的注意事项强调一遍。

  田野低头把玩镰刀,根本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江胜利却是非常重视,紧握拳头高举镰刀,“收到!”

  “田记分员,加油!”高乐乐挥挥手,激动地呐喊。

  路任佳悄悄跟小伙伴咬耳朵,“我怀疑她在拍马屁,青笛,金花,你俩发现没?”

  “可能是觉得田记分员拉了一大截,给他点鼓励吧?”赵金花拽着两个麻花辫,摇摇头。

  沈青笛目光投向麦地里的两个人,一前一后,差了十几步的距离。

  “一,二,三,割!”

  周森一声吆喝,俩人站在不同的起跑线上,正式开始割麦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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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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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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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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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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