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胜利又使出浑身解数,拼命地往前赶进度。

  田野不慌不乱,甚至能惬意地伸了伸懒腰,晃动着脖子。

  哎呀,关键时刻还摆什么谱啊!沈青笛凝眉,轻咬下嘴唇。

  终于动了,田野的镰刀灵活摆动,飞快地在麦浪中出现又消失。

  割了三镰麦子,他用右手抽出两根麦秆将麦子卷起。

  缠绕几圈后,单手操作打了个结儿。

  再割麦子时,只需要用手指勾住麦秆就行,完全不会影响他的行动。

  三镰一捆,等到手里出现三捆后,他就把麦子摞在一起。

  把麦秸头互相打结固定在一起,结结实实地大捆就出现了。

  整套动作干净利索,看得人眼花缭乱,漂亮地想大声叫好。

  同样的一大捆,到了江胜利这边就需要操作好几次。

  他三镰一放,等到最后再掉头去捆绑,然后才能合并成大的麦堆。

  耳边响起割麦子的声音,“唰唰唰唰唰!”

  越来越近,听得江胜利心烦意乱。

  靠,该不会是田野撵上来了吧?

  抓住机会迅速扭头瞄一眼,完犊子了,田野就在他后脑勺那里。

  江胜利认为,这种恐怖的速度肯定会顾头不顾尾,后面乱七八糟的摆了满地的麦穗。

  不像自己,虽然因为太着急,麦穗的方向搞混了很多。

  但整体而言,还是比较优秀的。

  “那我就用质量来战胜数量!”江胜利自言自语的加油打气。

  身后,众人已经傻眼了。

  路任佳吞咽口水,眼珠子瞪得溜圆儿,“我的老天爷啊,这是人能做到的吗??”

  “我怀疑田记分员为了比赛,偷偷练习了三天三夜,才变成了现在的收割机。”

  许景为缓缓摇头,眼镜被震惊的滑到鼻尖。

  沈青笛已经看得着迷了,男人一改往日的慵懒,表情专注认真且坚毅。

  这样的田野,她是第一次见到。

  秋风拂过,带来了麦子的香味。

  等田野彻底超过江胜利时,江胜利没办法再自欺欺人了。

  因为他清楚地看见田野的一系列惊人操作。

  什么东西从眼前嗖的一下过去了,又是谁在眼前把麦堆摆弄地整齐漂亮?

  是田野,他的对手田野。

  两趟被收割完的麦地,场景完全不同。

  江胜利的这边像是被狗啃了似的。

  田野的则是高度一致,麦穗的方向一致,就连被捆绑好的麦堆粗度也是一致的。

  周森走过去问他,“江胜利,你觉得你俩谁赢了?

  “还用问吗?田记分员赢了,肯定是他啊。”高乐乐抢先回答。

  “厉害,可太厉害了,我要去找记分员取取经。”刘宝军眼里有崇拜在翻涌。

  他要成为像田野那样的男人!

  一个割麦之王,让满仓大队的知青们都知道他的名号!

  “嗯,我输了,田记分员牛逼,”

  江胜利愿赌服输,俯身弯腰一本正经地道歉,“对不起,是我太狂妄自大了。”

  同时心里对刘宝军嗤之以鼻,想取取经,成为割麦能手?

  哼,这次只是轻敌了,以后他还会再次发起挑战!

  “不至于把自己贬得一文不值,大队这么多知青,你属于速度快的。”

  田野摘掉手套,在空中抖落抖落尘土,声音低沉有磁性。

  他这种反应,比得意洋洋还让江胜利难受。

  因为显得江胜利有点小心眼了。

  比赛结束,田野彻底碾压了对方。

  男人低垂眼睑,俊美的脸上噙满了坏笑。

  刚才割麦子的途中,不经意望了眼沈青笛,发现一双明亮的眸子始终锁定在自己身上。

  这种感觉,让他既惊讶又窃喜,同时还有种莫名的幸福。

  “你的手不会磨破吗?”

  等他走近了,沈青笛清脆的问道。

  “不会,在部队的时候已经磨出了老茧。”

  田野咧嘴一笑,余光扫到其他人都跑去观察麦子堆的打结方法。

  心思微动,身体稍向前倾,目光灼灼地盯着娇嫩小脸,“你在关心我,嗯?”

  沈青笛努力稳住神态,不被他所影响。

  淡定的回望过去,“换成江胜利我也会关心的,大家都是好伙伴。”

  男人漆黑的眸子意味不明,沙哑的嗓音追问,“所以你对我和江胜利是一样的?”

  此时,路任佳拽着赵金花往这边过来了,沈青笛往边上挪了一步,“嗯,同志之间互相关心是应该的。”

  “好一个同志。”闻言,田野顶顶腮,难掩心头的一抹酸涩。

  “哎,怎么我们刚来田记分员就走了?”

  路任佳见田野头也不回,好奇的问沈青笛。

  “不知道,可能有事。”

  沈青笛满脑子都是方才的对话,心乱如麻。

  她没错过田野手心的老茧,还有胳膊上的刀疤旧伤。

  “青笛,你们缺了一个同志,潘迎娣没来上工。”

  周森核对名单时,才发现少了个聒噪的女知青。

  “不知道,她早上出门了。”沈青笛心不在焉,拿镰刀割着麦子。

  “高乐乐,你知道潘迎娣为什么没来吗?”周队长去另一趟麦地问其他的知青。

  所有人都是摇头表示不知道。

  早上确实亲眼看见潘迎娣离开的知青点,至于后来去了哪里,无人知晓。

  高乐乐愤愤不平地说,“队长,不用找她,丢了更好。她丢走了沈北方的土豆,这属于盗窃罪!”

  “偷土豆?一个土豆就要畏罪潜逃,不至于。”

  周森摇摇头,决定去村里吆喝一圈。

  旷工没有工分是小事,最主要的是害怕出现意外情况。

  他作为生产队的小队长,要负连带责任。

  水仙婶忙完了手里的活,领着北方过来找沈青笛,“丫头,我瞅着田野拉着脸往那边走了,是不是又耍驴脾气了?”

  “婶子,我一直在割麦子,没注意。”

  沈青笛微微一笑,埋头继续干活。

  又想到一件事,从兜里掏出小盒子递过去,嘱咐道,“婶子,给你抹手使的,回去泡泡手就涂上。”

  “真香,比田野给我买的棒棒油还香。”

  水仙婶挖了一点,给沈北方把小手涂满。

  发现很清爽不油腻,家里的棒棒油就很黏手,每次用都好像都拿手去抓了猪油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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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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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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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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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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