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笛一本正经的点头,附和着婶子的话,“水仙婶,我很喜欢满仓村,这里土地宽广民风淳朴。”

  “田野,你听听青笛丫头这张嘴,简直比吃了蜂蜜还要甜。”

  水仙婶的脸上笑出了褶子,嗤笑出声,“还是有姑娘好,我当时为啥没再要个丫头嘞!”

  姑娘是爸妈贴心的小棉袄,儿子虽然是抗风的皮夹克,可北大荒的气候根本没办法穿出门。

  “妈,别唠了,南瓜蒸熟了。”

  见状不好,田野马上出声打断。

  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老妈再收一位“干女儿”。

  “青笛,我先把南瓜拿出来哈。”

  掀开大锅盖,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热浪。

  水仙婶担心她细皮嫩肉,别再被蒸汽给灼伤了。

  用铲子把所有南瓜聚拢到盆里,才让沈青笛动手。

  卷起袖子,沈青笛用饭勺子把南瓜压成泥。

  倒进酵母,还有村长舀的两勺白面。

  先拿筷子搅拌成絮状,再用手慢慢进行揉搓。

  田野眸子一亮,主动请缨上阵,“又是揉面团,换我来。”

  嗖嗖嗖一顿操作,把面团揉到光滑细腻不粘手的程度。

  按照沈青笛的吩咐,放到灶台的旁边进行发酵。

  “丫头,揉面不用放水啊?”

  水仙婶手里还准备了一碗温水,面团都揉好了她也没找到机会倒进去。

  “婶子,南瓜本身就有水分,上锅蒸还会出水的。”

  沈青笛笑吟吟的耐心解释,顺手用抹布擦干净了灶台。

  “别让田野给你揉坏了,细粮宝贵啊。”

  默默看着的田守粮,出声提醒沈青笛。

  丫头居然相信儿子的手艺,从小到大没揉过面团的人能靠谱吗?

  “老田…”

  田野幽怨的眼神要把老爹给看穿了。

  “嘿嘿,田叔,昨天在知青点就是田野揉的面团。”父子俩的互动让沈青笛咬嘴轻笑不止。

  刚来满仓大队时,还以为村长是很威严的老头。

  才几天的功夫就原形毕露了,实际有的是诙谐幽默人设。

  面团醒发了两倍大,已经从盆里冒出来一大截。

  水仙婶稀奇的说,“哎哟喂,怎么能发成这样啊?蒸出来得软乎乎的!”

  醒发的程度,决定了馒头的蓬松度。

  下一步就是切成条再切成块,揉成一个个拳头大的面团上锅蒸。

  田野想帮忙切,但他切出来的大小不一。

  被沈青笛嫌弃的“辞退”,沦落为跟沈北方平起平坐,俩人头对头揉面团子。

  水仙婶用胳膊肘戳戳老头,嘴角一撇,“你看,儿子懒不懒主要是分人,青笛不吩咐他也屁颠屁颠儿的干。”

  “不错,有我当年的风范,知道帮助同志!”田守粮很欣慰的点点头,臭小子前途无量啊!

  “呃…跟你没办法沟通。”

  水仙婶无奈的扶额叹气。

  儿啊,你要是打光棍了。不赖别人,就怨你爹。

  田野从盖帘上取了递给沈青笛,女孩俯身轻轻放进锅里。

  蒸笼里整齐码放了一个个小巧精致的黄色面团。

  “可以蒸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沈青笛瞧见田野的眼睛里充满了期待,缓缓点头,“嗯,烧十五分钟左右就成。”

  “好!”

  田野拿两个板凳,自己一个,给沈北方一个。

  一大一小的背影挨在一起,往灶洞里扔柴火。

  水仙婶盘腿坐在炕上,惬意自在的看着三个孩子忙碌。

  “老田,真舒坦。”

  “舒坦舒坦,嘿嘿嘿嘿,不用我烧火了。”

  田守粮半倚在炕橱上。

  呲牙咧嘴,笑得根本停不下来。

  老婆回娘家这段时间,爷俩因为烧火做饭没少呛嘴。

  终于不用烧火,不用冥思苦想吃什么饭,老田觉得这就是幸福生活。

  烧够十五分钟,田野用炉钩子把灶洞里的大木头钩出来踩灭,只留着小碎木头煨火。

  “闻着香喷喷的,我出去一趟。”

  水仙婶披上褂子,开门去了院里的下房。

  再回来时手里拿了三个鸡蛋,一把红辣椒,还有两个大土豆。

  村长家的生活条件并不比村里其他乡亲们富裕多少,也要经常吃炖土豆,吃白菜萝卜。

  做菜主要是蒸煮炖为主,很少用油炒的。

  “婶子你这是…”沈青笛见她进屋就准备刮土豆,疑惑问道。

  “我们刚才就喝了碗碴子粥,不顶饱。正好蒸了馒头,我炒个鸡蛋白菜土豆丝,咱们吃顿好饭。”

  两道炒菜配两个鸡蛋,属于相当奢侈了。

  田守粮悄悄进了耳房,拎出过年才喝的散白酒,“我陪儿子喝两盅。”

  “你说啥?”水仙婶眯起来,不怒自威。

  “让儿子陪我喝两盅,他跑去当兵这几年,陪我少喝了多少盅!”

  田守粮试图激起儿子的内疚,达到自己喝酒的目的。

  “老田,你想喝酒别拿我当借口。”

  田野一眼识破老爹的小九九,毫不留情的戳破。

  漆黑的眸子中,快速划过一丝幸灾乐祸。

  当时鼓励他去当兵的人里面,田守粮是最活跃的那一位。

  现在想用自己当幌子,门儿都没有。

  “婶儿,让田叔喝点吧,怪可怜的。”沈青笛抿嘴,憋住笑意。

  不是她笑点低,主要是村长的表情令人忍俊不禁。

  小心翼翼中又想摆出自己不怕媳妇的架势,说话时语气很虚,明显就是纸糊的老虎。

  “完犊子了,青笛丫头都开始同情我喽。”田守粮偷瞄了两眼,察觉媳妇面带笑意。

  手上的动作开始越来越明显,拔掉酒瓶塞,往酒盅里倒。

  先是慢慢倒,倒一点停停,瞥眼水仙婶。

  到后面就放飞自我了,把酒盅倒得满满当当。

  快要溢出来,赶紧凑上去嘘溜一口。

  吧唧吧唧嘴,忒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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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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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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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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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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