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何昭昭一开始大声骂自己,很快又变成可怜虫,原来是想博取大家伙的同情呀。
心底恨恨地骂了何昭昭几句,她又立马冲来人露出一副笑脸。
“二哥,你怎么过来了?我刚刚可什么也没干,是这丫头在胡说八道。”
何昭昭一边抹泪,一边质问道:“奶奶,你有本事欺负我,为什么不敢承认?是不是因为我爹死了,所以你才觉得我和我娘很好欺负?”
说到这,何昭昭又忍不住夸了自己一把。
没想到她的演技这么精湛,都不用滴眼药水,眼泪便像不要钱一样,不停地落下来。
一个子,绝。
王氏当然不可能当众承认,又大声地为自己辩护起来。
“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呢?我什么时候觉得你和你娘好欺负了?就算你和你娘分出去了,你也是我的亲孙女,我能把你怎么着?”
何昭昭早就猜到了她会这么说,所以又顺势问道:“那你能不能告诉大家,你来我家做什么?你难道不是听说我们卖人参得了一两银子,才过来要钱的吗?”
这问题问的,把王氏这个向来能说会道的,给搞得哑口无言了。
如果她承认了她今天是冲着钱来的,大家肯定会鄙视她,觉得她认钱不认人。
可若是她否认了,那不仅有违她的初衷,也不便于后头向李云娘索要银钱。
见众人齐刷刷地盯着自己,最终还是面子战胜了银子,王氏不得不出言为自己辩解。
“我只是刚好路过这里,想看看你们现在住的房子好不好,你怎么能说我是冲着钱来的呢?”
听罢,何昭昭故意长松一口气,并露出了一个如释重负的笑容。
“奶奶,原来是我误会了你呀。我还以为你知道我们卖人参得了一两银子,故意上门要钱来着。”
“实在是对不住,奶奶,没想到你是特意过来关心我和我娘的。我在这里向你赔不是,是我小人之心,是我多想了。”
说出口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纵然心里不爽,可王氏也不得不认了。
假意寒暄了几句后,见村民们陆陆续续离开了,她也灰溜溜地离开了。
“二爷爷,谢谢你。”何昭昭吸了吸鼻子,可怜巴巴地向为她出头的老者道谢。
“没事,回头你奶奶若是再找你麻烦,你只管告诉我。别人治不了她,我们这些老家伙可不惯着。”
这二爷爷也是个好心的,看向何昭昭的眼神充满着慈爱和怜悯。
牛氏本来坐在家里等好消息,盼着王氏把李云娘的钱给带回来。
毕竟家里的财政大权虽然在王氏手中,可最终得好处的还是何大强跟何金宝。实质上,这要回来的钱,也等同于是何大强父子的。
听到那边的动静后,牛氏知道王氏没有要到钱,肯定会拿她来撒气,所以识相地担着水桶去浇菜。
结果王氏在回家的路上,不巧撞上了李云娘,于是又破口大骂了起来。
李云娘并不知道王氏刚刚经历了什么,所以权当她是条发病乱吠的疯狗,压根就不带搭理。
反正她和昭昭已经分出去了,再也不用看王氏的脸色行事。加上昭昭现在又有了挣钱的本事,她们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
“你个黑心肝的大白眼狼,生个小白眼狼同样也烂心肝。你们捂着那点钱去买药吃吧,呸。”
王氏见李云娘不搭理自己,恨不得上去揪住她,并狠狠挠花她的脸。
可想到老二的提醒,以及村民们异样的眼神,她最终还是忍住了。
哼,办法是想出来的,就算她不能伸手向李云娘要钱,也有本事让李云娘乖乖把钱吐出来。
李云娘回到家之后,正好看见何昭昭惬意地坐在院子里,甚至还哼着不知名的小调。
下意识地,李云娘又问道:“昭昭,你怎么如此高兴,是遇着了什么好事吗?”
“倒也说不上是好事,只不过刚刚当众膈应了那个老太婆,所以心里有些痛快罢了。”何昭昭回道。
一听这话,李云娘才反应过来王氏刚刚为什么会那么大的火气,敢情是在何昭昭这里碰了壁。
李云娘又笑了:“你是怎么膈应的她?她向来是个见钱眼开的,怎么会那么容易妥协?”
何昭昭气定神闲地回道:“很简单,她一过来我便大喊有小偷,邻里街坊很快就过来了。我故意先把一两银子的事挑明,询问她是不是特意过来要钱的。”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就算脸皮太厚,也不敢承认自己的企图,所以啥好处也没讨着便离开了。”
说到这,何昭昭又补充了一句。
“那老太婆爱钱如命,今天没占到便宜,后边肯定还会想其他办法的。你小心点,别上她的当。”
何昭昭什么都不怕,就怕李云娘是个拎不清的包子,万一对方一哭二闹三上吊,她便心不甘情不愿地妥协,那才叫憋屈。
何昭昭既然穿越到了原主的身上,代替她继续活下去,自该帮她照顾李云娘这个名义上的娘亲。
但如果李云娘是个支楞不起来的废物,那何昭昭也不会继续陪她浪费时间,大可来个人间蒸发,自己随便找块地舒舒服服地过下半辈子。
休息够了,何昭昭才想起来,她们今天还没吃午饭呢,于是又开始收拾买回来的筒骨。
在很多穿越小说里,都说古人不爱吃骨头和内脏,一般会拿去扔掉或者喂狗什么的。但何昭昭在集市里转了一圈,并没发现这样的好事。
毕竟卖肉的又不是傻子,就算把筒骨上的肉都刮干净了,煮出来的汤还有肉味,谁舍得丢掉?
只不过,猪肉的价格差不多是二十文一斤,筒骨只需要五文一斤,价格差了三倍之多。
前天正好有邻居送了点黄豆过来,何昭昭于是弄了几小把,洗净之后和淖过水的筒骨一块熬煮。
黄豆和筒骨适合小火慢炖,这样熬出来的汤才更加鲜美。里头只需要加半块拍扁的姜,完全不需要添加其他东西。
出锅的时候,再趁热加上适量盐巴,味道鲜得掉渣,越喝越好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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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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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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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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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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