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住!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见上官清之话多过茶,温眉干脆沉下了脸:“你个小驴崽子,今年才几岁啊?
是你认识你爹爹比较早,还是我认识你爹爹比较早?难不成在你看来,你比我还要了解那头老倔驴的脾气?”
“不是,没有,不了解。”
上官清之一连三否,哪敢说自己比温眉还了解上官轩啊?
眼瞧着老母亲神色越发难看,他赶紧拿起之前放下的毛笔,试探道:“那儿子稍微把娘亲的话润色润色再……”
“润色什么润色?多余。”
不等上官清之把话说完,温眉便甩了一个白眼过去:“我怎么说的你就怎么写,一个字都不许差!”
说罢,又道:“最好再骗一骗你爹爹,说那……那谁谁谁?前几天还在劝我合离呢。
我答应了那谁谁谁,会好好考虑这件事儿。”
上官清之:“???”
刚拿起毛笔的他,手又抖了起来。
——合离?
——那谁谁谁?
“娘亲,那谁谁谁……是谁?”
“你管他是谁?”
温眉看向上官清之,颇有几分嫌弃。
这儿子平时挺聪明的啊,怎么现在反而不上道了?
“你就写谁谁谁,棱模两可一些,不必太具体~快,写吧,别磨磨蹭蹭的,娘亲有分寸呢。”
上官清之:“……”
说实在的,他是真没看出温眉哪里有分寸。
但在老母亲的威逼下,当儿子的也只能乖乖动笔了。
不仅明明白白地将老母亲的意思写下,还精心添加了不少措词,将一封信写得紧急万分,让读信的人很难保持淡定。
温眉对此那叫一个满意。
她将信纸拿起来,前前后后读了三次。
每读一次,脸上的笑容便更深几分:“这就对了嘛,就该这么写,越严重越好~让他一看就兵荒马乱。”
说罢,还不忘给自家儿子上一课:“像你之前那样报平安说好话有用吗?人家根本就不理你!
但凡他能听得进那些话,我也不会带你们下山了。”
言毕,信纸一叠,便丢给上官清之:“封好,赶紧命人送出去,莫耽搁了。”
……
要不怎么说姜还是老的辣呢?
夫妻多年,温眉对上官轩的了解,那可不是一星半点儿啊。
半年了。
上官轩真的一点都不惦记温眉,不惦记儿子吗?
不。
他惦记着呢。
只是多次的争吵让他明白,温眉已经完全陷在逍遥王府那一家人的虚情假意里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强行将温眉拉回来是没用的,反倒还会影响夫妻感情。
既如此,倒不如顺着她去。
温眉不是说逍遥王一家是好人吗?那就让她在逍遥王府多待一阵吧。
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只要是狐狸,就总有露出尾巴的时候。
他要等的,就是狐狸露出尾巴的那一天。
正巧。
二儿子还算懂事儿,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写一封信回来。
只是信中的内容他不太喜欢。
不是【很好,勿念】,就是【魏家人不错,与想象中有出入】。
上一封信更过分了。
竟写了逍遥王府的伙食,还有上官仲景长高和温眉变圆润的事儿。
行吧。
本来信就不长。
偏偏那寥寥几语,还没一个字是他想看到的。
不过知道自家媳妇儿和孩子平安,上官轩就放心了。
这也是为何半年来,他一直没有联系温眉的原因。
联系她做什么呢?
哄也哄不好,吵又吵不过。
眼下这种情况,只要知道温眉平安就好了。
至于其他的事儿,不打紧。
等到逍遥王府露出狐狸尾巴,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这不?
抱着这样的想法,上官轩硬是忍住了下山寻媳妇儿孩子的冲动,将心思都放在灵剑山的公务上。
直到七月初,一封书信送到灵剑山庄……
这一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上官轩刚用完午饭,正打算去山里转一转。
灵剑山庄同龄的孩子少。
上官子越常年在外,上官清之常年闭门看书,这就导致上官仲景一直很孤单,喜欢跟山中的老虎、豹子、野狼交朋友。
这半年来,上官仲景不在,上官轩时不时就会去看一看小儿子的好朋友们。
一来,是自己孤独。
二来,也怕那些野兽出了什么意外来不及救治,小儿子回来再哭鼻子。
尤其是上一次他去山里时,还发现山里又多了一窝老虎崽。
小儿子最是关心这些野兽崽了,他必须得去看看。
一手提着一桶生肉,上官轩便顺着台阶下了山。
灵剑山的野兽喜欢在半山腰处活动,他得下到半山腰去。
只是,还没等自己到半山腰呢,就瞧见有人顺着台阶上山了。
是值守在山下的弟子。
那弟子看到上官轩,立马恭敬道:“弟子见过庄主!”
紧接着,便双手将信封高高举起,越过了自己的脑袋:“庄主,这是蜀国京都城那头送来的书信。”
上官轩接过信封,发现信封比往常要厚一些,心下不免一喜。
“下去吧。”
打发了送信的弟子,他当即便将信封拆了。
展开信纸前,心里还在猜测,二儿子这回会跟他说什么?
结果……
入眼就是一句【十万火急,爹爹速来】,整得上官轩心下一惊。
而再往下看,顿时气血上涌。
【京都城美男颇多,逍遥王府宴席不断,娘亲看美男看直了眼,醉酒后当众喊着‘美男莫跑’!】
【逍遥王夫妇感情颇深,恩爱和睦,娘亲心生羡慕,成日感慨不断。】
【那谁谁谁说了爹爹不少坏话,力劝娘亲与爹爹合离,娘亲答应好好考虑。】
【儿子担心娘亲胡来,曾私下劝过娘亲,但娘亲说爹爹心中早已无她,否则不会至今无信,嫁给爹爹实在不值。】
【大哥已在逍遥王府居住数月,与魏家兄弟感情颇深,时常秉烛夜谈,反倒与儿子和三弟寡言少语,甚是疏离。】
【前几日大哥醉酒,当众吐出不少苦水,言语中对爹爹颇多埋怨。
那谁谁谁大言不惭,似有让大哥取而代之,早日登上灵剑山庄主之位的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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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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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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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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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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