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封信里,依旧没有一个字是上官轩愿意看到的!
甚至,他还出现了短暂的眼晕,险些没栽倒过去。
美男?
合离?
醉酒?
取而代之?
这一个个字眼,让上官轩看得手都抖了。
不过他也没有冲动。
毕竟是灵剑山的庄主嘛,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冷静下来以后,他第一时间研究起了笔迹。
“这封信的内容如此大胆,莫不是眉妹自己写吧?住了大半年沉不住气了,故意模仿清之的笔迹,想让我着急上火?”
不怪上官轩多疑。
实在是他跟温眉夫妻多年,彼此都太过了解对方。
再加上上官清之素来淡定从容,这封信的语气和内容,实在不像上官清之所写。
而上官子越,又是他最看重也最出众的儿子!
多年来,他已把上官子越培养成了一个忠于灵剑山,忠于百姓,忠于家人的少庄主。
这灵剑山迟早都是上官子越的,上官子越没必要冒险取而代之。
因此,对于这封信的真实性,上官轩是怀疑的。
只是……
为什么看得越仔细,这字迹就越真实呢?
没有半点模仿的痕迹!
上官轩心下一沉,脸色越发严肃。
身为丈夫和父亲,他清楚地记得家中每一个人的笔迹。
温眉是写楷书的,她的字横平竖直,端庄平稳。
上官子越从小就写草书,龙飞凤舞,潇洒随意又磅礴大气。
上官清之呢?则写行书。
其笔迹行云流水,浓淡相融,疏密得体,活泼有神。
至于上官仲景……
那小子的蚯蚓字,不提也罢。
就算再给他三年五年,他也模仿不了上官清之的笔迹。
温眉和上官子越嘛,倒是能模仿得了。
可哪怕再小心再用心,也不可能模仿得完全一模一样啊!
“还真是清之的笔迹……”
上官轩将信纸捏在手心,脑海中却依旧设想着其他可能性。
——信是清之写的,但内容会不会有假?
——前几次来信一直都说逍遥王府好,怎么这一次突然变化如此之大?
——会不会是眉妹的意思?
——这封信是眉妹让清之给我写的?
——可眉妹图什么呢?
——她一直都想让我认可逍遥王府,想让我相信蜀国魏家对灵剑山没有任何目的!为此,甚至不惜与我起争执,带着孩子们离家出走。
——眉妹的决心如此之大,可不像是会中途改变的。
——所以……
——就算她会让清之给我写信,也应该写逍遥王府的好才对!
——因为她最了解我。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时时刻刻在等着逍遥王府露出马脚。
想到此,上官轩又将皱巴巴的信纸展开,重新看了一遍纸上的内容。
而随着那熟悉的笔迹,他的脑海中,也渐渐浮现出上官清之的脸。
在他看来,二儿子跟大儿子一样,性子寡淡,最不屑撒谎。
莫说温眉不会让上官清之写下半句逍遥王府的不好,即便她脑子抽风,真让上官清之写了,那上官清之也不会动笔。
身为老子,上官轩对自家儿子还是很有信心的。
想明白这一点后,他也顾不得去看上官仲景的好朋友了,转身便往山上走。
这一边回山庄,还一边骂骂咧咧:“早说过皇室的人虚情假意,做任何事情都有目的,你们偏偏不信!
现在好了?被人家拿所谓的温情打动不说,还马上要陷入人家的美男计!
眉妹啊眉妹,你莫不是中蛊了?那谁谁谁敢出主意让你合离,你竟也敢应,说要考虑考虑?”
想起信中的内容,上官轩心态都要崩了。
几十年啊。
活了几十年,他从未像现在这么委屈过!
“还有子越那小子!平时看他最清醒,现在竟也是个没脑子的!
这样的人,我怎么敢把灵剑山交给他?在家滴酒不沾,出去立马醉酒。
醉酒了还敢诉苦,对我诸多埋怨?傻儿子啊傻儿子,你终究是太嫩了!
外头的人就在这等着呢,恨不得把咱们灵剑山给瓦解成碎片,你究竟知不知道啊!
取而代之?呵!做他们的春秋大梦!把老子踹了,再让你上位,从而更好地利用灵剑山?”
上官轩捂着胸口,喉咙处还有些腥甜。
媳妇儿和儿子,真是没一个不让他操心啊。
不过转念一想,这也是一件好事儿。
至少,等了大半年,总算等到逍遥王府露出狐狸尾巴!
“好好好,蜀国魏家伪装了这么久,总算沉不住气了。
这一次幸亏有清之在啊,否则眉妹和子越必定得出大事儿!”
上官轩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山庄,安排好了庄内公务。
又亲自去银库和兵器库,拿了不少银票,挑选了一把最大最锋利的刀!
他得下山一趟。
能把上官清之逼到写信都写得如此焦急的地步,可见事情已经很严重了。
上官轩不能继续稳坐在灵剑山庄上,得去解救那已经中蛊的媳妇儿和大儿子。
如若不然,莫说媳妇儿会改嫁,儿子都有可能会改姓啊!
平常用的那把佩剑,上官轩倒是没带。
一来,怕外头的人看到佩剑会认出他的身份。
二来,对于逍遥王府,佩剑还是太客气了些,不如手中这把大刀威武!
当然。
大刀只是随身的武器而已。
既然要‘登门拜访’,见面礼自然是不能少的。
“来人啊,把山里那窝老虎崽逮了,让本尊带下山去。”
——逍遥王府不是有好几个孩子吗?那就给每个孩子送一只小宠吧!
——我倒要看看,逍遥王府的人见到一窝老虎以后,会有何反应。
上官轩笃定,这一份见面礼,定能给逍遥王府一个下马威。
毕竟那是老虎啊!
哪怕老虎如今还是崽子,也不是什么小猫小狗能比的。
而皇室子弟,哪个不是娇宠着长大的?
平时养养兔子养养猫还行,老虎?
恐怕见都少见吧?
想从他儿子他媳妇儿下手,攀上灵剑山?
好啊。
那他就让对方明白,人与人是有差距的。
不是同类人,不必强行融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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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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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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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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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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