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议论之后。这个作战计划就敲定了。
冯胜说道:“选三万精骑从辽东出战。须选一位智勇双全的将领。诸位谁愿意出战?”
“末将愿往。”同时好几个声音传来。
冯胜一看,很多人都愿意去。
原因很简单,宁为鸡头,无为牛尾。从大宁出发的大军,浩浩荡荡,号称二十余万。但是只有一个主帅,那就是冯胜。他们权力再大,也不过是下属,很多时候是做不了主的。
但是偏师虽然三万人,但是一军之主,更不要说,虽然他们说的偏师如何悬危。但风险越大,收获也就越大。有一个可能,他们虽然没有说,但是很有可能出现的。那就是偏师抢在大军到来之前,独自建功。
这个诱惑也很大的。
而且有资格独领数万大军的人。在这里有太多了。自然有很多人抢着这个位置。
甚至何夕看燕王都有跃跃欲试的感觉。
只是燕王看其他人,只能作罢。
一来他到底是藩王,这种太过危险的任务,是不可能交给他的。二来,他即便是藩王,但是资历太浅薄了,之前也不过是跟着徐达出塞,扫了几个部落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大功,与这些百战老将抢,根本抢不过的。
其实傅友德也有这个心思。
只是他知道,他身为副帅,别人能离开大军,他是万万不能的。这也是朱元璋管用的手法。傅友德为主帅征云南的时候,他的副帅是沐英,沐英有监军的责任。而此刻傅友德担任的就是当初沐英的角色。
虽然这个角色,傅友德很不喜欢,对他来说,还不如给他三万人,纵马直掏黄龙要好。但是责任如此,只能作罢。他倒是想给儿子争取一下,但是一看如此局面,就知道不行。
不过,主将不行,副将或许是可以的。
今日只是决定主将,副将什么的。就要暗中解决了。
傅友德心思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冯胜咳嗽一声,下面人顿时安静下来。冯胜说道:“永昌侯,可敢担此重任。”
蓝玉一听,顿时起身,说道:“请大帅放心。此事交给我吧。如若有失,提头来见。”
即便两年前,他孤军深入漠北,被蒙古人联合给堵了回来。但是蓝玉英气不减当年。那股骄傲的劲,似乎身后长出了无数根羽毛一般。
冯胜对蓝玉也不是太欣赏的。
虽然冯胜与蓝玉说起来还是亲戚。毕竟蓝玉那个骄傲劲,任何一个长辈都不是太喜欢的。但即便再不喜欢,也不得不承认,蓝玉能打仗。而冯胜之所以,选蓝玉,不仅仅是因为蓝玉能打仗。
说能打仗,在座这么多老将,也挑不出来一个不能打的。
冯胜选蓝玉,就是蓝玉手段狠,换一句话,就是下限低。
其实,选别的将领,如果处于断粮的情况之下,或许下不了狠手了。而蓝玉这人,是真能做到,壮志饥餐胡虏肉,谈笑渴饮匈奴血。岳武穆这一句诗,在蓝玉麾下,很可能变成陈述句。
这是别人做不来的事情。
冯胜并不希望到了那个地步。他虽然相信何夕的能力,却也不敢将所有的希望放在何夕身上。蓝玉就是他准备的余量。有蓝玉在,估计即便处在断粮状态之下,蓝玉能比其他将领多支撑十天半个月。
不要小看这何十天半个月,这很有可能就是转机所在。
当然了,这些心思,却不会告诉何夕。何夕知道或许会有一些懈怠。
确定偏师主帅是谁之后。接下来就是这一场的大战的具体安排。不过对于何夕来说,这会议已经提前结束了。何夕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有一耳朵没有一个耳朵听着。感受到大腿内部火辣辣的疼痛。心中暗道:“哎,这两条腿,还要疼上好多天啊。”
何夕的任务已经确定下来,他的工作重心也要改变了。如果说辽东的道路,不要说支撑三万大军的辎重,就是再多几万。十万甚至二十万,何夕也是有信心的。
但是出了镇北关,何夕从来没有去过。对于那里的情况,虽然有些了解。但是仅仅是了解而已。
当年,还是大元朝的时候,狠狠修了一阵子驿路,辽东的驿站,很多都是在元朝的基础上修建的。但是元朝的崩溃不是一天两天,在元朝没有灭亡之前,辽东驿路,就已经年久失修了。更不要说,大明已经洪武十八年了。
辽东的驿路,是大明重新翻修的。而从镇北关以北的驿路,就不好说。
不说古代的道路,多是夯土路,并不是所有驿路的质量都如秦直道那么好,两千年之后,还寸草不生。元朝的驿路,早就等同于无了。不过驿路虽然没有了。但是驿路的选址,还是有讲究的。
驿路所过之处,最少没有什么泥泽。
或许能够根据老驿路来规划路线。还有水路,东北平原上河流众多,更妙的一件事,松花江是整体上是向北流的。也就是只要从辽河流域,到了松花江流域,向北是顺流而下。
这对很多中国人来说,有一点不适应,毕竟中国大多少河流都是向东,向南流淌的。
这一条天然的水路,看看能不能利用。
除此之外,还有安全问题。
虽然说,阿哈出在东北平原上,但是并不是说,这一片区域之内,只有阿哈出。元朝秩序的崩溃,导致草原上的秩序从元朝秩序,已经倒退到了蒙古时期了。
东北地区,到底有多少势力,大明这里不清楚,阿哈出估计也不是太明白的。
遇见可能有的突袭,是很正常的。
何夕一盘算,不知道有多少事情要做。不快马加鞭,快些回去安排不行,这样一来,何夕大腿就是再受一次颠簸之苦了。想想在冬天骑马,等到晚上休息的时候,裤子内档早已磨烂了,一层层烂布与血水一起冻结在大腿上,要一层层地撕下来,那滋味之酸爽,让何夕现在想起来,就忍不住觉得牙疼。
等会儿开完了。何夕一瘸一拐正要动身。却见燕王过来说道:“何弟来了北平,少不得让为兄尽一下地主之谊。”
何夕说道:“燕王兄,我的事情你也知道,我需要马上回去,否则很多事情都不好做。距离大军出塞,也没有几个月。抱歉。”
燕王看着何夕行走的状态,就知道何夕的情况,燕王说道:“大腿磨破了吧?你啊,还是骑马太少,等你大腿内侧磨出老茧,你就适应了。走吧,到我家,我这里有特制金疮药。好好上药,你这种情况,欲速则不达。等你再骑三五天,情况更严重,说不定就下不了床了,岂不更耽误时间了。”
“走吧。跟我回府,好好休整一下。”
刘备感叹脾肉横生,很多人不理解,不就是长胖了。其实并不是如此,脾肉就是何夕而今血淋淋大腿内侧的肉。之前刘备戎马生涯,早已磨出老茧,骑马就不觉得痛苦了。也能承受长途行军。而今又长出来,真要遇见大战,估计还要血淋淋的了。
何夕听燕王如此说,有一些犹豫。不过想起燕王是何等人。那是一生容貌,六七十岁还征战草原上,对于骑马出现的状况,可比何夕有经验多了。其实冯胜冯诚也都有经验。但是大家关系没有到那么近。
燕王今日如此,也要套近乎的意思。
何夕对燕王还是有一些好奇的,说道:“恭敬不如从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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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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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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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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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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