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炮灰在年代文里养崽崽>第217章 给苏大哥找老师
  为什么突然闹腾起来?

  原来,郑家宴的另一个学生昨天举报了他偷藏旧书、旧画作。

  几年前,郑家宴被养子举报的时候,有人感谢他的教导,偷偷给他传了消息。郑家宴本是能离开去国外的,但因为舍不得祖传下来的很多重要书籍,想要把那些书安排好后在离开。

  等郑家宴把所有重要书籍分开藏好,已经错过了离开的机会。

  现在,当初帮忙藏书的某个学生为了救家人而举报他,一些旧书旧画作被找出来,烧掉了。郑家宴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旧书旧画作被烧,扑上去想要救画,从而被打。

  当然,这群人平时有事没事都会来找茬,辱骂一顿,打一通,喜闹一番,看到郑家宴越狼狈他们就越高兴。

  而今天,刚好有个借口而已。

  苏糖气得想打人,“一群畜生。”

  简直就是禽兽都不如。

  这样的活着就是浪费空气的垃圾,也不知道老天什么时候收了。

  苏糖骂骂咧咧,还不敢大声,郁闷,气愤,一张精致的小脸都扭曲了。

  苏大哥听不懂宋江和苏糖的话,但他知道老人一定很疼。

  苏糖看着断手断脚的老人,再看看嘟嘟囔囔地恳求请她帮忙救人的苏大哥,哎,咬咬牙,“我想想办法吧。”

  苏糖发现自己咬牙的次数越来越多,牙齿碎不碎不知道,但她的脸一定容易发腮变丑。苏糖赶紧收收脸颊,小手拍拍,不能发腮,不能咬牙。

  “我想想。”

  苏糖怀疑自己不是女主,是柯南,不然怎么到哪里都能遇到事儿?

  真是烦躁。

  但是,让苏糖把这样一身伤的老人留在省城公厕,她做不到。可能她没有多伟光正,但最起码的人性还是有的。

  老人留在省城公厕,不能养伤还要干活。相信不出几个月就要卷席子。

  “妹妹。”苏大哥无措地搓着手,想救人,但又担心招惹麻烦。他最怕的就是给家里人招惹麻烦。

  从小村里人就说他是个傻子,让他乖乖听话,不要惹麻烦,否则弟弟妹妹就会抛弃他,不要他。

  苏大哥虽然不相信外人的话,但也怕真的被抛弃。

  他一直都知道的,自己是个没用的傻子,是弟弟妹妹的包袱。所以他尽量照顾好自己,不给弟弟妹妹添麻烦。

  苏大哥看看老人,又看看苏糖,不安地抿住嘴,眼神难过。

  哎。

  苏糖又无奈得想要咬牙了,但想到发腮问题,立刻忍住。

  “我问问他,愿不愿意去槐树村?”

  愿意的话,苏糖就想办法走关系运作一番把人带回槐树村去。当然,苏糖也不是白做工白出力气的人,需要郑家宴要教苏大哥画画,毫无保留地教。

  苏糖大概说了一下槐树村,总体概括就是,偏远,贫穷,但民风淳朴。

  郑家宴考虑了一会,同意。

  前提是,他要先看过苏大哥的天赋和灵气,可以没有技巧水平,但不能没有天赋,否则最后累的不仅是学生还有老师。

  艺术不像语文、数学,努力了就能有进步。

  甚至有可能越努力就越退步。

  像他的养子就属于没有天赋的一类,还自卑过剩,自尊过强。明明学得辛苦、拧巴,但还在拼命地往没有天赋的路上走,越走越狭隘,最后就剩下妒忌别人,心生厌愤。

  心态崩塌。

  再多的努力也是徒劳。

  养子没有天赋没有灵气,然后怀疑他没有尽心尽力教,没有倾囊相授,觉得他对别的的学生更好,因为其他的学生即使不努力也能进步。

  每次郑家宴劝养子学其他的更合适的科目,但养子却认为他是在担心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最终转眼成仇。

  所以,听了苏糖的要求后,郑家宴第一时间就要确定苏大哥的天赋和灵气,还有在艺术上的感情寄托能力。

  “我哥很聪明,很有天赋。”苏糖笑盈盈地拉着苏大哥的手,摇晃摇晃,“哥,是不是?”

  如果没有外人在,苏大哥会毫不犹豫地点头。但当着宋江和郑家宴的面,苏大哥不好意思地憨憨一笑,“我不聪明,但我喜欢画画。”

  苏糖坚持,“我哥在画画上是最聪明的,不接受反驳。”

  苏大哥傻憨憨的,看着不像有灵气的人,但他在画画上却特别的有天赋,这是吴正初和黄统一还有刘永胜等人都肯定过的。

  特别是黄统一,不止一次地感慨苏大哥生不逢时。如果早出生二十年,大师级别里的画家绝对会有苏大哥的一席之地。如果迟出生二十年,大师级别里的画家依然会有他的一席之地。

  但是,很可惜,苏大哥出生在艺术是罪的年代。

  但苏糖坚信,不管出生在什么时代,苏大哥都会成为最好的画家。

  因为她的哥哥就是最好的。

  不过,让苏糖意外的是,郑家宴竟然认识刘永胜。

  他们竟然还是师兄弟,曾经跟着同一个老师学画画。只是,郑家宴天赋好,有灵气,是老师的得意门生,后来也如老师所愿成为国画大师,而刘永胜则走上了另一条路,出国留学,回国后在教育部门工作。

  既然刘永胜在槐树村,郑家宴就更加不会拒绝了。

  有熟人在,应该不会过得比现在更差了。

  苏糖熟练地看向宋江,寻求帮助,希望他能有办法。两辈子,苏糖一直都是负责幻想的人,行动则有人负责,帮她把想法落实。

  上辈子有钞能力爸爸,她只需要动动口就能拥有一切,就能把想法变成现实,她的所想所说统统都会变成别人的行动力。

  这辈子有苏老爹、苏大哥,还有陈川流,她依然还是有想法就寻求帮助的小娇娇。

  在省城,苏糖认识的人不多,全都是陈川流的战友。要论能力,宋江应该是其中最出色的一个。

  苏糖也只能向他求助。

  宋江摇摇头,他没有办法。

  他只是个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公安叔叔,一般的小事他能解决,但这种涉及到戈薇会的事,他真的没有办法。

  而且,宋江也不敢随便出手帮忙,以免影响他的工作,还有家里人。

  在别人看来,他可能有些胆小怕事,但家人亲人是他的软肋。

  如果连家人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保护别人?

  再说,现在谁敢招惹戈薇会的人?

  这些人拿着鸡毛当令箭,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

  多少人看不过眼?

  但谁敢说什么?

  忍着忍着就习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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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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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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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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