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人正是好动的年纪,不少人集结起来要去盛家的跑马场击鞠。
这是往年的惯例,因为盛大少爷和他爹一样,打小就喜欢骑马打球,家里好马又多,每次同辈多时,便相约去跑马场里击鞠。
然后,这群年轻人便尴尬地想起来:盛风刃已经死了。
一番唏嘘之后,为表尊重,也没略过主人家去,他们向盛二郎发出了邀请,“盛二,一起去打球呗!打完回来换身衣服,正好赶上晚宴!”
盛余庆瞅了一眼大放光芒的太阳,不甚理解为何要在这暑热季节出去跑马打球,遂拒绝道:“不了不了,我不会,你们自去,不必管我。”
“什么?你不会打球?!”那少年瞪大眼睛,心直口快地说,“我说盛二,这各家子弟都是会打球的,你这样可怎么行?难不成要和卢三姑娘学吗?”
周围的人听到他最后一句话,心领神会地哄然大笑。
“卢三姑娘”可不是真说卢家的小姐,而是指那卢三郎卢仁兼。卢三在他们圈子里是不大讨喜的,“断袖”这一点倒是其次,主要是卢三性子阴柔,不爱舞刀弄棒,也不会骑马、射箭、打球、搏击,除了喝酒赌钱他们会找卢三当冤大头,平时是不和他一块玩儿的。
“我不会骑马。”盛余庆解释道。
他长这么大,也就骑过一次马,还是被周小渡坑了的一次,一路横冲直撞来了游风县,颠簸得五脏六腑都错了位,体验实在不算美妙。
所以盛羽驰问他什么时候要学骑术时,那次回忆涌了上来,让他莫名其妙有种反胃的感觉,他难得产生了一丝抗拒,推脱说“天热恐中暑,待秋凉再学吧”。老盛头觉得他说得有理,也就同意了。
那公子哥说:“那你迟早都是要学的,不若我们带一带你。”
“不必麻烦诸位世兄……”
“害,都是兄弟,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对方非常热心,“不难的,你跟着我们打两场就会了。”
盛家的马夫都是很有经验的老师傅,敢放出来待客的马儿都是驯服了的,温顺亲人得很,这些年轻人遂也没顾虑太多,拉着盛二就往跑马场走。
人和人之间怎么快速拉近关系?最简单的路子,那便是吃饭喝酒,然后一起打两场比赛。何况这盛家老二瞧着单纯天真,似乎要比盛风刃省油。
盛羽驰是只老狐狸,赵氏是头笑面虎,盛风刃得此二人真传,虽不能说城府深沉,但也是早熟早慧,让人讨不着好、占不了便宜。和盛风刃这种人打交道,时间久了其实挺不得劲儿的,故而这些世交子弟很期待盛二是个好相与的傻白甜。
盛风袖原本正和朋友聚一起玩投壶,扭头看到一行人自庭下走过,正朝跑马场的方向走,那个小野种就在人群里。
她立时来了兴致,将箭一丢,飘身掠过护栏,兴冲冲地凑上前去,“去击鞠吗?我也要!带我一起!”
身着枇杷黄绣花裙的少女闯进视线里。
一个青年调侃道:“风袖妹妹,你不是说太阳大的时候不打球的吗?怎么?你不怕晒黑了?”
“偶尔晒晒,对身体好!”盛风袖抬起下巴,像只骄傲的小孔雀,“怎么?你们怕了?”
“对啊对啊,怕死了!”男孩子们笑将起来,“来吧来吧,你到时候输了可不许发脾气,要是找长辈告状,你就是什么?”
“我就是小狗!”盛风袖顺嘴接道。
“对!你就是小狗!哈哈哈!”他们觉得这小丫头傻乎乎的很有意思,遂开怀大笑。
盛风袖懵懂地看着他们笑,忽然反应过来,一跺脚,“你们诈我!一群混蛋!”勃然大怒。
“那你还来不来?要不要和混蛋们打球?”男孩子们不以为意。
“来!我一定要你们好看!”盛风袖不甘示弱。本来只是想杀杀那个不会骑马的小野种的威风,这下子是铁了心给这群人教训了。
一群女儿家挤在廊下,挥着衣袖,给盛风袖打气,“袖袖加油!把他们打哭!”团花簇锦的衣裙随风轻动,馨香徐送。
盛风袖回过身去,冲她们扬声喊道:“你们来不来?”
女孩子们有的摆摆手,有的摇摇团扇,笑眯眯地表示拒绝,但也有几个爱玩儿的姑娘欣然跟了下来。
打球的年轻男女们,还有围观的观众,汇成一支队伍,兴高采烈地朝跑马场涌去,红男绿女,神采飞扬。
盛余庆原本不大情愿去跑马,但听着这些同龄人叽叽喳喳的说笑声,也渐渐被他们的热情感染了,觉得去试着玩玩儿也没什么不好。
他喜欢交朋友,也很爱热闹。今日不想明日事,及时行乐及时笑,便是他的人生信条。
“那给我牵一匹乖点儿的马。”他浅笑着说。
“放心放心!这里可是你家,还能把你摔了不成?”一个世兄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盛风袖斜眼看他,讥讽道:“瞧你那点儿出息,我让下人给你牵匹小马驹可好?”
盛余庆道:“那不好,万一我骑着小马驹,还不小心跑赢了你,你多没面子?”
“开什么玩笑呢你?!做你的白日梦吧!”少女翻了个白眼。
“你们两兄妹在家都是这么说话吗?”“世伯他们没意见?”众人又是一团乱笑。
周小渡以团扇半遮着面,隔了一段距离,踱步跟在队伍后面,加上穿着素净不显眼,倒也没人注意到她。
年轻就是好。周小渡看着他们玩闹打趣,沉默着想道。
一时间有些欣慰,又有些莫名的惆怅。
来到盛家开设的跑马场,满目的绿草茵茵,晒是真的有点晒,但一眼望过去都是明亮的青绿,让人心情豁然开朗。
盛风袖轻车熟路地唤来马夫,数了数人头,令下人们牵来二十匹好马。
她一指便宜二哥,“给他牵匹小马驹就成!”
马夫面露疑惑,“马驹?可是小姐,小马驹跑不快的呀。”
“你别听她胡说,她说着玩儿的。”盛余庆温声道,“牵普通的马就行。”老虎他都敢骑,何况只是骑马。
“是,二少爷。”马夫应声去了。
很快,便“哒哒哒”地牵来一匹枣红马,领到少年面前。那枣红马垂着头,长长的睫毛忽扇忽扇,瞧上去很乖顺。
盛余庆摸了摸它的头,“给点面子呀待会儿。”
盛风袖利落地翻身上马,骑在高高的白马上,手握缰绳,居高临下地看着少年,发出一声嗤笑,喊话道:“喂!你怎么和畜生说话呀?”
盛余庆澹澹地看了她一眼,也跟着踩马镫上了马背,“我都能和你说话,当然也能和畜生说话。”
“你是不是在骂我?你这混账东西!”盛风袖气得鼻子都要歪了。
众人纷纷出言安抚劝架,直担心这两人会骑着马在场中对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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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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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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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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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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