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柔嘉总骂他不好,嫌弃他比不上江淮胥,气极了甚至会对他动手。
她以为这样就能让他知难而退,通过践踏他的自尊心,可以将这桩婚事一并踩断,可那其实是一种幼稚的想法。
因为在家族利益面前,江思白认为所谓自尊根本不值一提,甚至于他完全有能力反抗贺柔嘉的打骂,之所以纵容她胡闹,只是单纯出于愧疚罢了。
他不曾直白地将这些告诉贺柔嘉,因为那样太残忍了,就好像直接告诉她,“你的家族、我的家族,都只是把你当成一个工具罢了,你的那些小动作对于我们来说,不过是一场笑话”一样。
但是所有人都在跟贺柔嘉再三强调,江淮胥注定是要早死的,她和江淮胥根本不可能,她就也渐渐接受了这无望的命运。
于是她开始愤恨,愤恨江思白拴住了自己,却又不能如她所愿,活成江淮胥那样的男人:冷傲得像一柄利刃,只要出鞘,锋芒就无出其右——而他在意的人,会被护在刀背之后。
一个救死扶伤、悬壶济世的医者,身体孱弱如风前残烛,气质却是那样凛冽,这种矛盾塑造出一种别样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怀春的少女。可惜,她的未婚夫温吞得像只小乌龟,被患者家属指着鼻子大骂,都不知道还嘴那种。
天壤之别。
江思白曾亲口对她说过,“阿兄很好,但我就是这般性子,永远不会活成第二个他,你勉强也没用。”他第一次硬气地说话,就是告诉她这件事。
所以她讨厌江思白,一想到要嫁给他,要给他生儿育女,要和他相伴一生,就恶心得反胃。
“她不喜欢你,我看你也不喜欢她,男女双方互不喜欢,这婚还偏要结,也不怕结到最后结成仇怨。”周小渡讥诮地斜睨着他。
“可是没有选择的余地啊……”江思白叹了口气,“这江湖弱肉强食,单靠医者仁心、与世无争可不能长存,只会驭兽的贺家也是如此。联姻是最稳妥的手段,通过婚姻与血缘将彼此绑定在一起,这样才敢卸下心防,将后背托付出去。我是春不见山庄的继承人,这是我的责任,我必须这么做。”
“如果换作是那个短命鬼,我觉得他可不会认命妥协,估计贺柔嘉都没有开口的机会,就已经被他奚落得嚎啕大哭,跑回雁回山找爹妈告状了。”周小渡不以为然道。
江思白蹙起眉头,反手叩了叩桌面,“你能不能换个词儿?短命鬼短命鬼地叫,怪不吉利的。”
“呃,打断一下,”一头雾水的盛余庆举起手,“你们到底在说谁啊?”搁这打哑谜一样地说半天。
周小渡笑眯眯地解释道:“江淮胥,他堂哥,一个嘴巴很毒的大夫,医术冠绝江湖,但是本人是个注定活不过三十的短命……啊,不好意思,”她向江思白道了个歉,改了口,“活不过三十的病秧子。”
“哦,我有印象了。”盛余庆摸了摸下巴,随即又反应过来不对,“咦,江大哥,你的未婚妻喜欢你堂兄,那意思就是,她其实想当你嫂子?嘶……”这会不会有些尴尬?
江思白却是没在意,无甚所谓地说:“我家阿兄三岁起就聪颖过人,五岁时已是能医治大部分的常见疾病……女孩子们都很喜欢他的,柔嘉小时候常在春不见山庄长住,她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我阿兄了,我早就习惯了。反正我阿兄又不喜欢她。”
盛余庆很震惊,“你哥这么厉害的吗?”五岁就能治病了,他五岁的时候话还说不利索呢。
江思白的面上忽然浮现骄傲的神色,“不然怎么说冠绝江湖呢?我阿兄是春不见山庄的骄傲,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医学奇才!什么疑难杂症在他面前都不堪一击。”
“除了他自己的病。”周小渡泼了桶冷水。
江思白一下子泄了力气,趴到了桌上,怨念万分地哀叹起来,“我们江家,每隔几代就会有人得这种病,这是遗传的,根本治不好……唉,为什么偏偏是阿兄呢,如果得病的是我就好了,我空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还有超人的嗅觉,偏偏在家传医术上资质平平,阿兄何等人才,简直就是为学医而生的,却又偏偏活不过三十岁……
“如果阿兄和我一样健康,那我们春不见山庄该多么辉煌啊,哪里需要联什么姻,看别人的脸色啊?真是苍天无眼。”
盛余庆看着他突然颓废的样子,连忙安慰道:“天之道,盛极而衰,未满才是常态。上天不会什么都给予,你与你阿兄都是一样的,犯不着这么咒自己得病。”
“小芝麻,你说话好有哲理啊。”江思白抬起头来,委屈地看着他,“可是,你不学医,无法理解我们之间的天赋差距,举个例子来说,就是连我亲爹都一直想着,把淮胥阿兄的脑子移到我身上……大概就是这种整个家族都意难平的感觉。”
盛余庆看着他忧伤的眼神,一时间有些语塞,他发现江思白平时是个格外通透豁达的人,但是只要一提到江淮胥、医术、家族,就很容易陷入自轻自贱的情绪里。就像是养成了习惯一样,被困在这种思维里出不来。
周小渡凉凉地说道:“小芝麻说的没错,盛极必衰,这才是天道。你们想要的那种天才,从前并非没有,前朝就有一个。
“好像是姓肖吧,也是几岁就成了名医,而且根骨绝佳,是个习武的好料子,不出意外的话,可以活到一百二十岁。你是学医的,应该比我清楚这个人,他的下场可没有辉煌可言。”
“我知道他,肖逢铮,一个绝世奇才,我还读过他早年撰写的医书。”江思白惋惜道,“可惜在他声名大噪时,被魔教盯上了。家人全都被魔教妖人抓去作为人质,逼他为魔教卖命,后来魔教被歼灭,肖逢铮虽幸存,但因为从前帮魔教干过许多坏事,正道也不容他,直到最后,他走投无路就跳崖自尽了。”
女子起身,给他倒了杯清茶,迤迤然道:“虽然这个姓肖的出身小门小户,全家都是平头百姓,远比不上你们堂堂春不见山庄,但是道理么就是这么个道理,喝杯茶醒醒酒,想开些。”
“多谢。”江思白诚惶诚恐地接过这杯茶,又听周小渡揶揄道:“不过你确实挺菜的,江淮胥能帮我治病,你却连脉象都看不懂。”
“呵……”他尴尬地笑了笑。
盛余庆皱起眉头,“什么病啊?江大哥连把脉都把不出来?”
“陈年旧病,现已好得差不多了。”周小渡随口道,她看向江思白,“仰仗令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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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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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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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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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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