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她赧然一笑,似乎有些局促不安。
听完,盛氏夫妇的眼中俱是闪过一抹鄙夷。
盛羽驰并未起身,而是打量了一番周小渡身后的少年,微微颔首,似乎颇感满意。赵氏也是将目光投射到少年身上,刀子般凌厉地寸寸扫视,而后冷冰冰地质疑道:“盛电、盛雷他们去哪里了?”
周小渡解释道:“刚出城门,便遇上了山匪,盛电、盛雷二位大侠为了救我们,与山匪搏斗,终是不敌对方势众,被逼落了深渊,恐是难以生还……所以便由我带着余庆来寻亲了,这孩子性子木讷,话不多,但却是沉稳聪明的,老爷夫人莫怪。”语气极为诚恳悲切。
盛羽驰回道:“怎会?这是我自己的孩子,他什么样我都是喜欢的。”说完,招手唤芝麻过去,端详着他的面容,“你额头上这点朱砂是?”
少年垂眸,澹然回答:“红痣,来广陵的路上,不知何时冒出来的,父亲若是不喜,可以找人点掉。”
原来的钟余庆可没有长红痣,为免露出马脚,就直接撒了个谎。其实他额头这点红痣,是幼时便有的,据说刚出生时,是一大片红彤彤的胎记,丑陋得很,惹人嫌恶,后来长着长着,就莫名缩成了一小点殷红。
“不必点掉,这是有福气的祥瑞之象。”男人笑得温润可亲,“你与怀卿生得颇为相似啊!”
看眉眼轮廓,钟余庆应该是生得像爹多一些,他娘钟怀卿到底长什么样,周小渡无从得知,但听盛羽驰此言,难道竟是歪打正着,小芝麻刚好长得像钟余庆他娘?
却又听得赵氏冷然反驳道:“那钟娘子我也是见过的,生得确实貌美可人,但可不似此子这般艳冶,夫君莫不是看走眼了?还是说,你记不清钟娘子的容貌了?”
盛羽驰有些尴尬,道:“小孩子还未长开,显得娇气些也属正常,细看还是颇为相似的。”毕竟他也没办法昧着良心说,这孩子长得像自己,那想来想去,只能是像多年前绝色倾城的钟怀卿了,心里越是这般想,眼睛便越看越像。
虽然那些许勉强的相似,只能算在“美人皆相似”的范畴内。
但是盛羽驰是个对美丽皮囊无法抗拒的人,这么一个俊俏的小孩,说是他和意中人的亲生骨肉,是他们的爱情结晶,自是不觉有假。
以他的俊朗面貌,还有怀卿的娉婷容色,诞下一个集合他们外貌优点的漂亮孩子,也不是不可能。盛羽驰自信地如此想道。
赵氏却是不给面子,“我却是看不出哪里像了,不像娘也不像爹,生得像个妖孽,谁知是不是盛家的种?”
“夫人,当着孩子的面呢,别说这些。”盛羽驰无奈地劝道,“我看余庆生得超凡脱俗,是人中龙凤之姿,哪里会像妖孽?”
随即又转向安静的少年,安慰道:“你这嫡母虽然心直口快,但却不是坏心,你大哥突逢大难,她心里难过,你多担待……以后我们就只有你这一个儿子了,全赖你替我们养老收尸,都是一家人,我们好好过,你也要将她当作你的母亲,知道吗?”
芝麻听罢,乖巧地点点头,“父亲所言,儿子省得的。为人子女,侍奉父母乃是本分……今日得蒙双亲福泽,是上苍垂怜儿子孤苦漂泊,成全儿子阖家团圆的夙愿,儿子自当感激涕零、奉命惟谨,绝不敢狎恩恃爱,对父亲母亲不孝不敬。”
盛羽驰见他这副谨小慎微、诚惶诚恐的模样,顿感安心,又见他说话周到,应该是个知书识礼的孩子,于是更喜欢了几分。
拉着少年询问起当年的旧事秘辛,也是一一回答,没有错漏,盛羽驰由此坚信:这就是他的亲生儿子!
“好孩子,怎么这么瘦啊?都快和你阿妹袖袖一般瘦了。”盛羽驰拈起少年的手腕,“一定吃了不少苦吧?”
他说的是盛风袖,是他和赵氏生的女儿,比钟余庆小一岁,今年十四岁,快要及笄了。当年赵氏怀着盛风袖时,因为钟娘子的事情,心绪起伏不定,没有养好胎,导致生产时难产,伤了身子,再难怀孕,故而对这最后一个孩子,格外宠爱,养得娇纵了些。
芝麻想到横尸街头的钟余庆,自然而然地红了眼眶,“嗯……”
一个“嗯”,已经胜过任何诉苦。
盛羽驰心都要碎了,这可是他和怀卿的孩子啊,如今却是吃了十五年的苦,才回到自己身边!
“好孩子,回来就好,为父会照顾好你的,以后你就是盛家的儿子了,没有人再能欺负你,你也不会再吃任何苦。”盛羽驰拍拍他的脑袋,恳切地许诺道。
“谢父亲慈爱……”
赵氏在一旁恨得直咬牙,手里的白绢都要扯烂了:他们的亲生儿子盛风刃此刻还在西院躺着呢,还未入土安息,他老子就拉着个野种在家里父慈子孝!
盛羽驰,你真不是个东西!
芝麻也知道赵氏恨不得弄死自己,所以都懒得关注她,专心致志地讨起了盛羽驰的欢心,毕竟这个家里,他最大的靠山就是盛羽驰,要查找的线索也在盛羽驰身上。
少年生得俊俏,人又瘦小伶仃,稚气未脱像个小孩儿,说话时慢条斯理,是很容易讨得成年人的怜爱的。
周小渡百无聊赖地站在角落里,看少年和便宜老爹话家常,应对从容,滴水不漏,演技稍显青涩,但也不算蹩脚……忽然就觉得,自己平时有些低估这小子了,他可精着呢,根本不是她整天念叨的小蠢货。
最后,盛羽驰唤人将他们带了下去,带到一处院落安置。这是气运之子这辈子住过的最好的地方,但是他无暇欢喜,因为周小渡被一个丫鬟领走了。
他问其余的下人,“他去哪里?”
“二少爷,您的同乡既是来谋差事的,自是去见府上的总管,听他做安排了。”那丫鬟柔柔一笑,答道。
“他会被安排到哪里?”
“这个奴婢就不清楚了……”
他环顾四周,但见凋梁画栋、金玉满堂,地面光滑如镜,倒映着无数条人影,一众婢仆围在他前后左右,面上挂着一模一样的恭敬笑容……
忽然觉得莫名恐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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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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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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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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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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