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逼男主当卷王>第107章 豪门巨室
  气运之子:面对周小渡我唯唯诺诺,踹个椅子都要鼓足勇气、视死如归,面对其他人——我重拳出击!我,就是这个江湖的王!

  他举着沾血的拳头,目光凶狠地瞪向那艘画舫的主人,大有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之势。船上那位纨绔似是被他吓呆了,好半晌才想起来命人去捞自家随从。

  周小渡就在这时,回来了茶坊。

  她目光澹澹地扫了一眼桌椅断裂的地上,也没开口询问,只是道:“你把账结了,我们走吧。”

  方才她已在本地的包打听那里问过了,盛家此刻应该还未收到什么风声,家里那副大少爷的棺材还停在屋里呢,眼看都到盛夏了,停柩一月,若非盖得严实,怕是不好闻。

  他们不能再耽搁了,得趁着盛家还未再次派人前往临川查探,先打入内部,占据优势。

  反正无论如何,钟余庆的尸体当初被损毁得不成样子,只有他们二人在街头认了出来,之后又是他们二人亲手落葬的,就算是作为人证的白家仆人也不能笃定地说,钟余庆是已经死了。

  除非周小渡二人带着他们去钟余庆的坟前。

  如今远隔山水,若非有人当面指认,盛家不会那么容易就知道气运之子是假货。

  芝麻点点头,依言将茶钱和造成的损失一并结了,跟着周小渡往外走。那艘画舫上的人似乎余怒未消,又想派人跟上,又怕被揍,犹豫着终是不敢动作。

  芝麻此刻很郁闷,郁闷到都懒得去关注那陌生的纨绔。

  他不明白,为什么周小渡看到方才那番场景,一句询问都没有……就算是漠不关心,也不至于,连基本的好奇都丧失了吧?

  他在一边大动肝火,结果跟独角戏似的,周小渡连理都懒得理。

  真是个没心肝的人。

  周小渡若是知晓他此刻所想,必会嗤之以鼻:这有什么可好奇的?

  以他的那张过度俊俏的脸蛋、豆芽菜似的小身板,又打扮得穷酸落魄,简直就是举着旗子向旁人发出“快来欺负我”的邀请,更别提他眼睛里那清澈的愚蠢了——是没人上门找茬儿,她都要赞一声民风淳朴的水平。

  越好看的花儿,越容易招来狂蜂浪蝶。世人大多眼界浅显,总会为外在皮囊所惑,只要他一日没毁容,这样的麻烦就不会消失。

  他只能自己学着去习惯,直到将来某一天,他能强大到人尽皆知,但使玉晕珠光化作凛冽锋芒,世人自会为锋芒所慑,而先见其人,后见皮相。

  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也是气运之子自己的事情,周小渡觉得自己没必要去管,就好像,大人不会去关心孩子捏泥巴捏得怎么样,因为他们知道,自家孩子不可能捏一辈子的泥巴。

  少年人愁肠百结,江湖客澹看云烟,心弦乌有灵犀,端的格格不入。

  二人牵马来到盛家的庄园外,于那朱门前停下了脚步。盛家还在居丧,朱门上悬挂着白布,门口六个守卫都腰缠素带,望之肃穆森森。

  周小渡的声音飘忽像一朵乌云,在那青瓦上挪移拂过,“钟余庆,你的名字。”

  少年抿着嘴唇,沉默地看着她。

  他并非不喜欢“钟余庆”这个名字,故人昔日笑言犹在耳畔——“我的名字,余庆,是我娘亲取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希望你也能喜欢这个名字。”

  他喜欢这个名字,因为,这是故人留给他的珍贵的遗物。

  但是,这不代表他愿意丢掉“芝麻”这个名字,这世间,唯有周小渡和他自己,有资格丢掉这个名字,偏偏就是周小渡开了口,用一种称得上残忍的语气。

  不待他多加品味,周小渡便拾阶而上,大步流星地走到门房处,揖礼朗声道:“临川钟余庆,来此面亲,烦请通传。”

  临川的钟余庆,姓钟,自临川来的少年。

  一石激起千层浪。

  门房马不停蹄赶去通传,守卫们面面相觑、交头接耳,唯有少年伫立原地,攥紧了手里的缰绳:瞧你这脚下生风、毫不回头的样子,是有多急着与我割席啊?

  周小渡甫一回身,便见气运之子眸光阴沉地瞪着自己,脸色铁青,不由感到莫名其妙:这小子是……紧张了吗?

  啧,有什么好紧张的,反正有自己在,盛家又动不了他……何况他们此行来查的扑棱蛾子,还只是一个假设的线索,未必是真的。

  终究还是太年轻,有待磨炼。

  很快,便有两个青衣家仆将二人引了进去,但见园内广阔雅致:清泉淙淙,怪石林立,万千仙葩争艳,凋栏玉砌重重,重檐如飞鸟把翅展,悬灯似漫天星雨落,珠帘绣幕锦屏转,豪华富丽,风流难言。

  腰系素带的婢仆们在这庄园内穿行,无不穿着体面,用料甚至好过小户人家的公子小姐。

  见到周小渡二人,他们几乎都是露出诧异的神色来,实在不明白,为何要将这么两个乡巴老请进庄园内,甚至还劳烦老爷身边的剪烛和烹鲤亲自引路。

  一时间揣测纷纷,再看那两个乡巴老都是少年模样,不由得想起之前老爷夫人闹得不可开交的那件事,心头俱是浮起一个猜想。

  那头,婢仆们心思各异,这头,剪烛和烹鲤也是在暗中观察着二人:本以为这两个年轻人都是穷酸打扮,想来是市井乡野里长大的,肯定是粗鄙无礼、目光短浅之辈,难免被这豪门巨室的奢华所惊动,做出贻笑大方之举。

  谁曾想,这一路走来,金碧辉煌,历历可见,这两个年轻人却是面色不改、澹然处之,未曾有分毫失态,仿佛是见过世面的,不由得将原本鄙薄的想法收敛了几分。

  周小渡确实是见过世面的,这倒是没错,公侯之府她都卧底过,再见盛家的园子,自是司空见惯。但芝麻却不是,翻遍他十五年的短暂记忆,盛家确实是他见过的富户里,数一数二的气派了。

  不过,此刻他正忙着收拾心绪呢,不摆出臭脸来面对众人,已是竭尽全力了,哪还有多余的心思,去管别人家的园子富丽还是简陋。

  穿过悬挂金色鸟笼的回廊,在各色清啼声中,周小渡和芝麻见到了盛家的家主和家主夫人。

  只见一位雍容倜傥的中年男子端坐厅中,身侧是一位容貌娇美、绿鬓杏眼的妇人。二人均是素衣麻带,妇人头上还别了白花,显得比男子更加憔悴。

  这就是钟余庆的生父,江湖上鼎鼎大名的“含章剑君”盛羽驰,以及他的夫人,当年派出杀手追杀钟氏母子的赵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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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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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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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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