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应亡知道火鹤这个名字,完全是个巧合。
小时候跟着师姐躲在被窝里看了不知道多少话本,其中有一本就是专门讲火鹤的。
火鹤姓陈,是一户富农家的女儿,父亲是个秀才,读了几年书,有点文化,就在村里做个小教员,将祖上留下来的田产租给佃户,生活也算是殷实富足。
本来火鹤也应该平凡地长大,嫁给父母为她挑选的男人,安稳富足地度过一生。
可惜火鹤爱上了一个男人。那男人武功了得,却大字不识一个。
火鹤自小受父亲管教束缚,这也不行,那也不许,早就厌倦了酸书生的那一套,乍然遇见一个孔武有力的男人,立刻被迷得神魂颠倒,当晚就决定收拾包袱跟人私奔。
可临走前,男人说没钱娶火鹤,怕以后让她吃亏,于是让火鹤在客栈等她三天。
火鹤陷在爱情里,满心都是对这男人的崇拜和依恋,自然不疑有他。
当晚,男人带着一群悍匪洗劫了陈家,杀了陈教员,轮流享用了陈夫人,完事之后,男人带着钱财带火鹤离开,浪迹天涯。
火鹤跟着这个男人颠沛流离,对于杀人掠货的事情倒没什么反感,反而觉得刺激。
刀口舔血的日子里,她跟着男人学会了武功刀法,但最擅长用的却是暗器火蒺藜。
她们有过好日子,也一起患过难,吃过苦。火鹤再没有回过家,直到为那个男人生下了孩子。
俗话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火鹤生下孩子之后,愈发懂得了父母的不易,一直想要回去看看,可男人却推三阻四,总是拖着不去。
终于在孩子三岁大的时候,火鹤第一次违背男人的意愿,偷偷回了家乡。
陈家早已不复存在,六条人命,尸骨无存。
火鹤在被烧毁的断壁前待了七天七夜,直到怀里的孩子活活饿死。
后来,江湖上再也没人听过火鹤的名号,那个会使金刀的男人,也突然销声匿迹。
人们都说他们是同归于尽了。
看来不是。
魏应亡看着眼前的温氏,眸光深邃而悠远。
温氏的武功,与其说是剑法,倒不如是刀法。刚劲有力,凛冽狠辣,正是标准的金刀门刀法。可她提不动金刀,只能将同样的武功路数改成剑法,加之没有功夫底子,属于半路出家,招式不能发挥出全效。
这就是为什么温氏随手一扔,就能将剑扎进土里,却打不过魏应亡。
因为她学的是刀法,入门之人便能将刀随便扎进土里。可换成剑法,就漏洞颇多了。
魏应亡也是因为这个,怀疑上了温氏。可直到温氏拿出火蒺藜,魏应亡才敢断定温氏就是火鹤。
此刻“火鹤”面色剧变,眸光阴郁,暗藏杀意。
“你认错人了。”
温氏压低了声音警告道,魏应亡却清浅一笑,“我是不是认错了人,夫人自己清楚。不过……若是你不为难我,我自然也会放你一马。”
魏应亡深深望了温氏一眼,“是生,是死,端看夫人自己的选择。”
温氏的眸子微微眯起来,带着几分危险的意味,缓缓蓄满怒意,却又被生生忍下。
不过片刻,温氏忽然爽朗一笑。
“原来是我误会姑娘了,瞧我这个当娘的,真是糊涂!”
温氏说着,自己轻轻拍了拍脑门,一副脑筋不够使的样子。
这脸变得还真是快。
魏应亡轻蔑一笑,并不打算配合温氏的表演。
她退后一步,转身对着魏承平鞠了一躬。
“父亲与我说过的那些话,可还算数?”
哪些话?是许给魏应亡管家之权,还是一起合谋骗过温氏?亦或是允许这小庶女自由出入书房,共商国事?
魏承平对魏应亡许诺了太多,此刻并不知道魏应亡所指的到底是什么。可温氏已经输了,府里再无人能打过魏应亡。
看她这嗜血的模样,魏承平真怕她做出什么有悖人伦的事来。
“自然记得,我儿聪颖过人,堪当大任。”
魏承平立刻装出一副欣喜的模样,似乎对魏应亡的才干十分赏识。为了让自己的话更有说服力,他还刻意点点头,饱含欣赏地看向魏应亡。
魏应亡神色淡漠,无喜无悲。
“既然父亲记得,那就请即刻修书一封,与我断绝父女关系。”魏应亡正色道。
魏承平倏然明白了,原来她刚才问的是这个事!
当初他们在书房讨论的时候,魏应亡就说她毕竟是从监狱里出来的,为了避免官府追查,脏了兰姐的名声,连累府里的前途,她愿意自请离府。
当然,这是假的,做给外人看的。
等到风头过了,魏承平会派人去将魏应亡请回来,仍然做府里的二小姐。
反正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要府里人都管住嘴,就不会再有人追查魏应亡的下落。
当时魏承平只觉得这是魏应亡为了投靠自己,表示忠心,冒险而为。现在看来,却又似乎别有深意。
“这……”
魏承平有些犹豫了。
按说将魏应亡逐出家门,对他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可这魏应亡竟然主动要求离家,她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呢?
魏应亡只是懒得在这府里与他们虚与委蛇下去了。
况且留在府中进展缓慢,倒不如去府外先培植一下自己的势力,到时候再想个法子,逼着魏承平求她回府便是了。
魏应亡打定了主意,心下便完全冷了下来,定定地望着魏承平。
“父亲若是还念着一点父女之情,就不要虚留我了。”魏应亡冷声道。
“我归家不过数日,已然遭到下毒,买凶杀人,污蔑陷害等诸多事端,且桩桩件件都是直奔我性命而来。泥人还有三分血性,何况我不是泥人,不会任人欺凌。再有下次,我必定要手刃罪魁祸首,令其血溅三尺,方能解我心头之恨。”
魏应亡说这话的时候很平静,平静得像是在讲晚饭吃什么。
可魏承平却知道,她是认真的。
满院子的悍匪都死在她一个人的刀下,她有什么做不出来的?更何况,自己和温氏的那点小动作,竟然都被她知道了!
她这是在威胁自己!
怒意自心底拱上来,魏承平的心肺全部被点燃,他快要气炸了!
这个小庶女,谁给她的狗胆,竟然敢欺凌到她老子头上了!老祖宗眼瞎了吗?教给这么一个不孝女武功,是存心跟自己过不去吗!
魏承平气得身子都在暗暗颤抖,可面上还是扯出了点笑意。
虽然这笑容十分牵强,还带着没来得及抹去的恨意,可他到底是松口了。
“既然你执意如此,我写便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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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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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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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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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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