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傅欢穿过一座拱桥,满池的睡莲静悄悄的,现在是深秋,这些睡莲都已经进入了“冬歇期”。
如果是春夏,这片莲池应该非常漂亮。
拱桥对面,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宴会厅,门口挂满红灯笼。
大晚上的,庄园里的服务员早已下班回家,宴会厅里非常安静,但是却灯火通明。
我和傅欢走进宴会厅,就看见偌大的宴会厅里面,空空荡荡的,正前方的舞台上,有两个人。
定睛一看,舞台上的两个人,正是古胖子和傅莹。
傅莹已经被吓傻了,站在台上一动也不敢动,只知道不停地抽泣。
而古胖子,则不停地围着傅莹转圈,一边转圈一边喃喃自语:“成亲!成亲!成亲!”
傅欢说:“老狼,你刚不是说自己很厉害吗,拯救我姐的任务,就交给你了!英雄救美,是咱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摸了摸脑袋,什么时候英雄救美成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了?
我快步朝着舞台走过去,飞身上了舞台,动作干净利索。
傅欢想要模仿我潇洒的英姿,他也不走楼梯,想要飞身跃上舞台,结果实力不够,直接挂在了舞台边上,无法形容的滑稽。
我隐隐约约听见了蛋碎的声音。
傅欢好不容易挣扎着爬上舞台,双手捂着裤裆,一脸的痛不欲生。
我走上前去,安慰傅莹,让她不要害怕。
傅莹声音都在发颤:“你……你又是谁?”
傅欢插嘴道:“他是老狼,我朋友,姐,你别怕,他是来救你的!”
我指着古胖子对傅莹说:“这个胖子,是我朋友,他现在的状态是中了邪,你不要害怕!”
“你朋友?中邪?你朋友都中了邪了,我怎么可能不害怕?”傅莹咬着嘴唇说。
我跟傅莹解释道:“事情的经过是这样,你的新婚丈夫黄文杰,在七天前的迎亲途中,出车祸死了。他怨气不散,鬼魂附在了这件西服上面。结果你的弟弟傅欢,在处理黄文杰遗物的时候,把这件西服拿到闲鱼网上拍卖,我的朋友古胖子恰好买下了这件西服。而后,很不幸,他被黄文杰的鬼魂附体了!
今晚,是黄文杰的头七,是他还魂的日子,他回到这里,就是想要完成未完成的心愿,同你结婚!”
“成婚!成婚!成婚!”古胖子的嘴里一直在反复念叨这两个字。
听闻我的解释,再看古胖子的“症状”,傅莹一下子破防了,她捂着嘴巴,失声痛哭:“文杰!文杰!真的是你吗?是你回来了吗?”
我盯着古胖子说:“现在黄文杰的鬼魂,就在我朋友的身体里面,这件事情都因那件西服而起,要想救我朋友,就要脱下他身上的西服!傅欢,帮我按住他!”
傅欢应了一声,突然从古胖子背后冲上去,猛地箍住古胖子的脖子,将古胖子放倒在地上。
傅欢偷袭得手,我也不敢怠慢,立即冲上去,想要扒下古胖子身上的这件西服,这是一件凶衣,只有把凶衣处理了,才能救古胖子。
然而,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费了半天劲,累得满头大汗,也没能将凶衣扒下来,那件凶衣紧紧贴在古胖子的身上,仿佛跟他的身体连在了一起。
这时候,忽听傅欢惊讶地说:“老狼,你快看,这……件西服……怎么长到他的肉里去了?”
什么?!
我猛然一惊,凶衣长进古胖子的肉里去了?!
我定睛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乖乖,傅欢说的真没错,这件凶衣,真的长到古胖子的皮肉里面去了。
这件凶衣竟然嵌入了古胖子的皮肉,和他的肉身紧密连接在一起,如果想要扒下这件凶衣,非得把古胖子扒下一层皮来。
我仔细看了看,凶衣不仅嵌入古胖子的身体,而且好像还在吸食他的血肉和精元。
短短一天时间,古胖子明显消瘦了一圈,而且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看上去如同霜打的茄子。
我心中惴惴,凶衣每多穿一天,古胖子就多一分危险。
若是再穿个两三天,古胖子都会变成干尸。
可是,现在不能用强,凶衣已经长进了肉里,想要强行将凶衣扒下来,肯定是不可能的事情。
傅欢抬头望着我,询问道:“怎么办?”
我抿了抿嘴唇,飞快转动大脑,想到一个主意。
我说:“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件凶衣的怨气太重,要想将其脱下来,就得消除它的怨气!”
傅欢点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好像讲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讲!”
我清了清嗓子,继续分析道:“黄文杰放不下的是什么,放不下的是你姐!所以,这个解铃的人,必须是你姐!”
傅莹一脸惊讶地看着我:“你……你想让我做什么?”
“很简单!”我对傅莹说:“完成黄文杰的心愿,他的怨气应该就能消除!”
“心愿?”傅莹微微一挑柳眉:“你的意思是,让我跟他……成婚?”
“对!”我点点头,傅莹还算是冰雪聪明,一点就透。
黄文杰的怨气,其实就在一个点,死在了迎亲路上,没能和傅莹完成婚礼。
今天是黄文杰的头七,如果傅莹能在今天晚上和黄文杰完婚,了却黄文杰的心愿,我相信黄文杰的怨气,自然就能消除。
古胖子呜哇呜哇的挣扎着,傅欢脸红筋涨,扭头对傅莹说:“姐,我快按不住这个家伙了,你就按照老狼所说的办法做吧!”
傅莹深吸一口气,抿了抿嘴唇,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终于点点头,说了一个字:“好!”
征得傅莹同意之后,我和傅欢松开手。
我对傅欢说:“你去后台,把背景音乐放起,我来充当司仪,主持他们完婚!”
傅欢爬起来,飞快跑向后台,不一会儿,宴会厅里便响起了《结婚进行曲》。
半夜三更,空荡的宴会厅里萦绕着《结婚进行曲》,氛围说不出的诡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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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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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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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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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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