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胖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双手捧起那碗倒头饭,就像饿死鬼投胎,风卷残云把那碗倒头饭往嘴里送,那模样我都担心他会被噎死。
倒头饭是夹生的,也没什么味道,其实很难吃。
但是对于此时的古胖子来讲,这碗倒头饭却是相当的美味,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古胖子在吃海鲜捞饭。
最惊悚的是,古胖子对倒头饭上面的那个生鸡头情有独钟,他一把抓起生鸡头,咬得咔嚓作响,鸡眼珠子爆裂,飙射出黏液,顺着古胖子的唇角淌落。
眼前的这一幕,不仅恐怖,而且极度恶心。
我只看了一眼,差点把晚饭都吐了出来。
我强忍着没有吐,但是傅欢他们却忍不住了,一个个捂着嘴巴,发出剧烈的呕吐声。
傅莹发出惊惧的尖叫声:“这是哪里冒出来的神经病呀?快把他拉走!快把他拉走!”
傅老爷子伸手去拉古胖子,他的手刚刚搭上古胖子的肩膀,古胖子一甩膀子,就把傅老爷子的手给弹了开。
傅老爷子打了个踉跄,摔倒在地上。
傅欢嗷嗷大叫,指着古胖子破口大骂:“你敢动我爸,找死!”
傅欢冲上去,飞起一脚,不偏不移,正好踢在古胖子端碗的手上,只听咣当一声,那碗倒头饭全都洒落在地上,瓷碗也飞出去,摔得四分五裂。
我心中咯噔一下,倒头饭被踢飞了,古胖子肯定要炸毛呀!
一念至此,我立即拔腿朝着古胖子跑上去。
当时人行道是红灯,我也顾不上那么多,直接闯了红灯,吓得几辆路过的小汽车纷纷拍喇叭,司机的叫骂声从我身后传来。
我刚刚跑到十字路口中央,就看见古胖子站起来,猛地推了傅欢一把。
不知道是古胖子的力气太大,还是傅欢的身子骨太轻,这一瞬间,我看见傅欢就像断线的风筝,凌空向我飞了过来。
我赶紧伸出手,接住傅欢,原地转了个圈,卸下力道,将傅欢稳稳放在地上。
当我转圈的时候,傅欢倒在我的怀里,痴痴望着我:“披着羊皮的狼,怎么是你?”
两个大男人这样抱在一起,多少都有些恶心,我赶紧放下傅欢,对他说:“别去招惹他,他被你姐夫的鬼魂附体了!”
傅欢打了个寒颤,惊讶地看着我:“你说什么?我……我姐夫的鬼魂?”
我点点头,面色凝重地说:“今晚是黄文杰的头七,他的鬼魂回来了,你赶紧带上你姐,还有你爸妈离开这里,剩下的事情,我来处理!”
话音刚落,忽听傅莹发出一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古胖子突然将纤瘦的傅莹一把扛在肩膀上,大步流星地往街边跑去。
傅莹惊慌失措,吓得嚎啕大哭:“救命!放我下来!救命啊——”
老妈子看见这一幕,急得直跺脚:“老头子,快,你女儿被人抢走了!欢子,快去救你姐,快去救你姐啊!”
傅欢追出去两步,又停了下来,回头冲我喊道:“老狼,快帮帮忙,帮我把我姐救回来!你要是把我姐救回来,我就让我姐嫁给你!”
卧槽!
我瞪了傅欢一眼,你小子可真会乱点鸳鸯谱啊,要真是这样,我反而不敢救了,天上莫名其妙掉个老婆下来,这算哪门子事呀?
“哎,那个死胖子腿那么短,居然跑得那么快!”我和傅欢急急忙忙跟到路边,却发现古胖子竟然不见了踪影,气得傅欢破口大骂。
“别急,冷静下来想一想,他们有可能去哪里?”我问傅欢。
傅欢皱眉道:“你问我,我问谁去?喂,你说那个死胖子,应该不会劫色吧?我姐还是有几分姿色的……”
我一脸严肃地对傅欢说:“纠正你一下,那个胖子之所以会做出这些疯狂举动,都是因为他被黄文杰附了体。所以,现在不是那个胖子想要做什么的问题,而是黄文杰想要做什么!”
“黄文杰想做什么?他当然想和我姐结婚啦!”傅欢随口应付道。
傅欢这不经意的一句话,却一下子点醒了我。
是呀,要说黄文杰最想做什么,他肯定想要和傅莹结婚,完成结婚仪式呀!
黄文杰惨死在迎亲的路上,没能和傅莹完成婚礼仪式,肯定是他最大的遗憾,他之所以会变成怨鬼,正是因为心里的执念未消。
想到这里,我猛地一拍傅欢的胳膊,大声问道:“他们的婚礼现场在哪里?”
傅欢说:“就在前面,走过去可能二十分钟,那里有一座中式风格的天池庄园,地方够大,菜品也不错,现在很多人都在那里办婚礼!”
“天池庄园?!”我微微一挑眉头,当先跳上路边的一辆电单车:“马上去天池庄园!你姐很可能在那里!”
傅欢赶紧跟了上来,在后面叫喊:“老狼,等等我!喂,老狼,等等我——”
夜晚的风吹在脸上,很凉。
我骑着电单车,一路风驰电掣赶往天池庄园,我的头发在夜风中胡乱飞舞。
约莫十分钟以后,我赶到天池庄园门口。
现在已是深夜,天池庄园里面一片漆黑,非常安静,只有门口挂着的“红灯笼”还亮着,给人一种诡秘森森的感觉。
我把电单车停在门口,信步走进去。
傅欢从后面追了上来,喘着粗气说:“老狼,等等我!”
我对傅欢扬了扬下巴:“快,你在前面带路,去举行婚礼的宴会厅!”
傅欢点点头,走到前面,带着我在庄园里面七拐八绕。
这座天池庄园我也有所耳闻,但我从来没有来过,今晚第一次来,才发现这座庄园很大,占地几十亩,里面不仅有亭台楼阁,还有拱桥莲池,所有的建筑都是复古的中式建筑,很有韵味。
走进天池庄园,就像穿越回了古代,进入了一座古代的大观园。
我想,《红楼梦》里面,刘姥姥进的大观园,也差不多就是这副模样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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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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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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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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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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