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他可不希望还没到昆仑派的城堡就被发现。他下了坡,附近搜索了一番,根本没有可以掩藏的东西。储云峰穿的是棕褐色衣服,在雪地上行走最是显眼,哪怕他的速度快如闪电,被发现的概率也是百分之百。刚才靑鹫他们的坐骑蹄印还在,远远的延伸到城门口。大道笔直,两旁积雪覆盖,更是纯净如白纸。
储云峰不得不返回洞口,他在山坡下很容易被远处城堡中的哨卡发现。他钻进洞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利用,地上全是死尸和箭矢。腥臭味足以颠覆一个人的肠胃。他捂住鼻子,仔细搜索,认真思考着。一只箭矢绊了他一下,差点摔倒。当然恢复真力的储云峰不是那么容易摔倒的,借势腾空,轻飘飘落在一丈之外。
“啊,啊,想到了,”储云峰兴奋起来,抓起地上的箭矢,狂烈的亲吻了几下。“只有这个办法,太好了。”
储云峰把散落一地的箭矢都收集起来,放到洞口光线充足的平地上。快速的脱了几件青袍死尸的外套,放在一旁。他开始筹划怎么把箭矢捆绑在一起。“需要绳子,”他自言自语。绳子是不用愁的,他找来的衣服可以充数。
他把箭矢摆成伞状,从衣服上撕开的布条捆绑,再在伞骨架上盖上青袍衣服,就成了非常实用的一把伞了。只是这把伞满是血腥味。
储云峰很满意的欣赏了一番,确认不会散架,就走出了黑洞。到了山坡下,他又在伞顶上撒了很厚一层积雪。这样,远处城堡的哨卡就不会发现。他真佩服自己是天才,这样的办法怎么想出来的。
储云峰施展踏雪无痕的轻身功夫,转瞬就溜到城墙下。果然没有被发现,心头大石总算落下来。他放下自制雪伞,抬头望去,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城墙高的可怕,而且非常平整光滑。他的功力刚恢复,不见得能爬上去。走城门口是非常不现实的,那等于向昆仑派宣战。他在城墙边游走,发现两边是高耸的群山,比城墙高出不晓得多少倍,比较起来,城墙已经算最容易爬上去的。如果他的寒铁剑没有折断,那么还是很有希望的。
“谁?”
几十个青袍汉子背着长剑,剑穗在头顶晃来晃去,胸口绣着振翅秃鹫。他们迅速把储云峰包围在垓心。寒光一闪,长剑纷纷拔出。
“你大爷,”储云峰真后悔怎么没脱一件青袍穿在身上,既然无可避免,只能先下手为强。斜身探出,空手入白刃,夺下正在梦游似的青袍人手中长剑。长剑在手,轻飘飘刺出三剑,一剑比一剑快。三个青袍人手中剑还没捂热,应声倒地。他速度太快,十来个青袍人还没反应过来,已经倒下一半。血,染红的白皑皑的雪地。
刺耳的哨声还是响了起来。储云峰就差千分之一秒,他的剑刺进对方咽喉时,含在嘴里的口哨还是刺耳的响起来。嗯,很精致的口哨,一直俏皮的秃鹫。拔出长剑,鲜血如注。回手又是三剑,闪电般的速度,他们连眨眼的功夫都没有,鼓着眼睛死去,脑袋远处老远。
寒风吹来,有种凄凉之感。储云峰这次学乖,脱下其中一套比较干净的青袍换上。他刚躺下,城门口就涌出来上个人,各种颜色衣服的汉子都有。赤橙黄绿青蓝紫,非常炫目。
人群中走出五个脸色阴沉的老头来。储云峰心中一寒,昆仑五祖也来了。他们旁边是玩世不恭的靑鹫。仍然不着边际的玩弄手中长笛。储云峰的目光停留在另一个少年身上,他和靑鹫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要不是穿的衣服不同,真的没办法分辨。一身的紫衣,胸口同样绣着振翅的秃鹫,儒雅潇洒,手中也有根笛子,不过很短。他的模样比起靑鹫来,多了几分成熟稳重。
储云峰自然不认识紫衣服少年,他就是昆仑派最有希望的少年之心,紫鹫。可惜在山腰洞府被刘雪峰打的一败涂地。现在,他又神气活现起来。刘雪峰被关在洞府不见天日,他的心情不晓得多畅快。他还在洞府看守了很久,直到最近几天,刘文英他们在山腰洞府折戟沉沙,他才转战回来。
“快看看还有没有活口,”紫鹫阴沉说,一平子道长走后,他是昆仑派的实际掌权者,连昆仑五祖都要退让三分。“别踩乱了脚印,看看那厮跑到哪里去了。”
紫鹫身后的青袍弟子都训练有素,行动快捷。很快处理了地上尸体,竟然没把脚印搞乱。他们退到一边,紫鹫开始勘察现场。昆仑五祖阴沉的脸站在一旁。靑鹫突然变得非常老实,连长笛也忘记玩了。
打斗的脚印虽乱,紫鹫还是看出了蛛丝马迹。他发现其中一个脚印非常特别,几乎不易察觉,宛如风吹过一样,几乎不留痕迹。他惊叫起来,“踏雪无痕。”
昆仑五祖悚然动容。他们也凑过来看,天,真是踏雪无痕,要不是几滴鲜血印在上面根本无法察觉。能同时刺杀昆仑弟子十数人,功夫已经相当不弱。但是,能在搏杀激战中施展出踏雪无痕的高妙轻功,功夫之高就很难预料了。昆仑五祖自恃甚高,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做不到。或许连掌门一平子也做不到。
“快,去请大护法,所有人警戒,”紫鹫狂吼起来,他注意到堆在一起的尸体,“搜索现场,那厮没跑。”他同昆仑五祖对视了一眼,大家同样心思,慢慢的围过去。
紫鹫向所有人招手,他们迅速占领有利位置,准备搏杀。他们都知道对手功夫了得,心情无比沉重。
气氛骤紧,杀气弥漫昆仑无极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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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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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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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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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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