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金融霸主>第六十九章 破门槛
  沈建南脸顿时黑了。

  谁都可以进,就他不能进,这不是摆明了给他出难题。

  好你个老宋,怎么这么不要脸,不是答应了你女儿不找我麻烦,不给我难堪,不为难我的么。

  来之前,沈建南已经考虑好各种变故,包括宋君会给他穿什么小鞋,特意让宋晓丹给宋君打了电话,可他千算万算,也没算到,宋君居然出尔反尔,电话里啊啊答应的很利索,这特么才几个小时时间,转头就给他出起了难题。

  不是说宋君行君子之道,从来不会反悔,待人谦和,堂堂正正么?

  想到宋晓丹对他父亲的评价,想想初次和宋君见面时的感觉,再想想彭二调查的资料,沈建南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为什么,一个人的前后差距会这么大!

  为什么,一个人的性格转变会突然发生改变?

  沈建南在沉思着,宋君,也在沉思着。

  坐在三楼的办公椅上,拿着一份厚厚的资料,宋君有一种从未有过的不解。

  在沈建南和宋晓丹交往的时候,宋君就调查过沈建南的背景,出身寒门,无依无靠,性格有因为贫穷而养成的扭曲性自傲、敏感,虽有才,但易断,一旦遇到无法承受的挫折和打击,就会像发条一样崩断。

  这种人,要么在畸形的敏感中毁灭,要么就在畸形的自卑所变成的自傲中成长。

  但不管是哪一条,都不符合宋家的家门。毁灭且不说,就算是成长起来,那种畸形的性格,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伴侣。

  考虑过许久,宋君才决定亲自出面,要么趁早毁了那份畸形,要么,就打碎那份畸形,让沈建南可以破而后立,看清世界的本质,认清自我和世界的关系。

  结果......他差点被气的忘记了去之前的目标。

  资料上,明明写的很清楚,沈建南是一个骄傲、自尊心很强、很倔强的人,可宋君却没有看到半点骄傲和自尊心,只有一个活脱脱的无赖。

  开口就说,不如把二十万给他,前脚答应离开宋晓丹,转头两人就又手拉手。

  越想,宋君就越气。

  那一天之后,宋晓丹回来找他要一万块钱,说的是想到街上买点东西,好拿去美国,但他哪里不知道,自家女儿走的时候,带的还是那些东西。

  钱,都给了那个混蛋。

  可是在这之前,那混蛋居然还在跟他说:曾经的我让你看不起,后来的我你高攀不起!

  要得多不要脸的人,才能嘴里说着狠话,转头就去借钱。

  卢树不由陷入了沉思之中。

  每一个人成功,在性格上的原因,除了需要才华,性格上的缺陷和完整,是决定一个人成功的主要原因。沈建南前脚说着不要脸的话,转头就朝自家女儿借钱的时候,宋君就知道,自己可能预估错了那混蛋的性格。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既自傲,又不要脸,但性格分化,既有才,又能无耻,既敏感,又能没自尊心,似乎是人格分裂的神经病,其实,这是真正的天才。

  沈建南这种家伙肯定能成才,很早,宋君就对此下了判断。尽管他很不爽那份无耻的态度。

  可是,太快了,太匪夷所思了。

  快到宋君已经无法理解,匪夷所思到宋君已经怀疑自己见过的那个家伙是不是他调查过的那个人。

  第一资本收购渣打银行百分之十五股份,成为渣打银行第一大股东。

  警惕芬兰马克存在的贬值危机。

  作者:沈建南。

  《对芬兰央行的忠告》

  作者:沈建南

  三份截然不同的报纸资料摆在宋君手里的文件上,头版的照片,赫然正是沈建南,虽然三份报纸的角度各不相同,但宋君哪会认不出那张脸。

  不到两年时间,这家伙,是怎么一跳出学校就做到这种地步的?

  如果不是那张脸早已印入了记忆力,宋君甚至不敢相信,那就是他曾经见过的那个混蛋。

  楼下。

  剑拔弩张。

  随着沈建南被人拦住,唐敦厚、马拉特.沙维奇、那恩.阿赫梅托夫三人跨前几步,对上了洪门的两名接待青年,同行的六名保镖,也立马上前将沈建南围在了中心。

  对于唐敦厚来说,虽然敬仰洪门做出的贡献,但他首先,是沈建南的私人保镖。至于彭二和.阿赫梅托夫,就更没什么顾忌了,他们以前是苏联的特工,现在的身份就是护卫和打手,老板被人扫了面子,那必须得找回面子才行。

  檀香山,可是洪门致公堂最大的分部,就连美国总统都曾经是这里老大的小弟,在此的洪门昆仲哪个心里不是骄傲的,可以说,没有洪门致公堂做出的贡献,华夏的近代史都要改写。。

  现在,被人直接登门找麻烦,哪里还能客气的下去。

  “你们想干什么?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阿山。是不是有人找事。”

  一名青年冷冷注视着沈建南一行人说着,另一名,严阵以待,做出了随时进攻的姿态。十几人也鱼贯从里面走了出来,越聚越多,将沈建南一行人包围在了中央。

  彭三顿时就急了,作为知情人,他也知道,这事是宋君在给沈建南使绊子,要是等下真闹大了,还不是被四周那些洋鬼子看笑话。

  “兄弟。都是误会,我是香港云记的彭三。”

  香港云记,是香港新崛起的大型社团,纪律严明、遵纪守法、不涉毒和逼良为娼,不欺压同胞,也因此获得了前来观礼的邀请函。

  出来的唐横剑脸色不由一缓,云记的邀请函是他亲自发出去的,在确定了彭三的邀请函不是作家,疑惑的目光投向了门口接待的阿山。

  “这是怎么回事?”

  阿山也是有苦难言,但当着外人的面他又不好多说,只好俯身到唐横剑耳畔旁,低声说了一句。

  “这是宋先生的意思。”

  顿了一下,阿山侧过身,将一张照片递给了唐横剑。

  “宋先生不让这小子进去。”

  正是沈建南的照片,唐横剑接过一看,顿时心下了然。

  一时之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宋君在宜兴公司的地位颇高,亚洲总理事,虽然不参与各个分堂的事务,但可是把持着经济命脉。

  两人的交头接耳,沈建南都看在眼里,哪里还会不知道怎么回事。

  不过,他也没想来洪门找事。

  但宋君摆的这个门槛,他又必须破才行。

  看了看周围的人越聚越多,这货不由跳了跳眉毛退后了一步,双手一抬一捂,朝着楼上就喊。

  “岳父、岳父大人。爸、爸、岳父大人,爸、下面有人拦着我,不让我进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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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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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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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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