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金融霸主>第六十八章 出难题
  玉不琢不成器。

  琢碎的玉,那只能说,本来就无法成器。

  知道沈建南那晚祸害了自己的女儿,宋君真的想让人把这厮给丢黄浦江喂鱼算了,但想了又想,他还是决定将那混蛋打磨一番。

  不然...又能怎么办。

  谁知道,一见面那混蛋就开口,能不能把那二十万给他。

  最后,又特么来了一句:曾经的我让你看不起,后来的我你高攀不起!

  陷在沙发的座椅中,宋君不由就回想起那个风雪交加之日的初次见面......

  对于社团,沈建南这货一向都是鄙夷的。逼良为娼、强奸掳掠、杀人放火、引人吸毒、贩毒,可以说,无恶不作。特别是大陆之外的华人社团,成立的初衷、口号虽然是抱团取暖、护卫互助的意思,但干的事,却根本就不是人干的。

  欺压从大陆离开的同胞,这些社团是第一个,压榨万里之外而来的同胞,这些社团还是第一个。

  就像香港,社团欺压香港人、欺压从内地到港的同胞,吸食民脂民膏、强抢同胞的血汗钱的时候一个个凶猛如虎,但在对上英国人,却一个个比谁都怂。

  当然,也许正如连坤曾经说过的那样,没有皇气支持,社团根本就没办法发展下去,为了社团的存活,一切都是必须要做的。

  因为所谓廉政公蜀,也只是一个合法抢劫、暗地收钱的外衣。就像,廉政公蜀,查的总是华人,对于英国人,却根本无可奈何。社团要发展壮大,又必须得到法律上和武力上的支持,必然要跟英国人妥协。

  人家手里有枪、有军队,社团不妥协,又怎么活的下去。

  但,外国人殖民抢劫还披着一个皮,看上去还算温柔,喊着护卫互助、兄弟同心、保家卫国的社团,却又一个比一个凶狠。

  这种现象,直到97之后才逐渐收敛,再到慢慢转变。

  不说九十年代,就算是三十年后,到海外打工的华人,往往也都是被有社团背景的工厂、饭店所剥削,欺压,讽刺的是,国外媒体有时候都看不下去,为什么华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最喜欢欺压华人的却又是华人自己。

  见证过、经历过、了解过,所以对于社团、对于喊着锄强扶弱、除暴安良、互助互济的社团,沈建南一直都没什么好感。

  但洪门致公堂,却又是例外之一。

  1911年,黄花岗起义失败,同盟会急需15万美元经费。洪门致公堂的司徒美堂,愣是将加拿大的多伦多、温哥华和维多利亚的四所公堂大楼抵押出去,筹了这笔款子应急。1925年,司徒美堂将洪门致公堂发展组成致公堂,从此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势力,为在美洲华人的生存,争取了一丝宽容和温暖。

  抗日战争爆发后,这时的司徒美堂已七十高龄,但依旧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处处呼吁捐款支持华夏抗战。在长达十几年的抗战中环,他一共募集了一千四百多万美元,为华夏的胜利,添加了一份不可抹杀的力量。

  锄强扶弱、除暴安良、互助互济、保家卫国,爱国家,爱民族,抵御外来侵略。

  洪门致公堂,用行动证明,他们做到了。

  檀香山,alamoanablvd。

  沈建南扣着一幅墨镜,停步在一家银行门口,抽着香烟,饶有兴致打量着四周明里暗里的美国警察部队。

  从一下飞机到檀香山,他就发现,四周暗流涌动,一向懒散的美国警察部队,就像是遇到什么大敌一样严阵以待,就alamoanablvd路上,一路过来,就遭到了好几道目光注视,看到了七八辆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察。

  什么时候,美国警察这么勤奋敬业了?

  “老板。看到那个家伙没有,我敢跟你打赌,他一定是FBI的特工。”

  马拉特.沙维奇,眼神朝着不远处瞟了一眼,示意沈建南去看一个拿着报纸的中年男人。

  一米七五左右,肥胖适中,留着一个常见的三七分头,套着一身普通的灰色西装,咋眼一看,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完全就了路人甲。

  但沈建南很相信马拉特.沙维奇的判断。

  往往最了解自己的,永远都是你的敌人,作为前克格勃中校特工,彭二要是连FBI的人都看不出来,那估计,早被克格勃给炒鱿鱼了,或者,早死在无人认识的街头。

  一旁的彭三,也早已感觉到了不对劲,听到彭二说FBI,不由深深皱起了眉头。

  他能够清晰感觉到,四周明里暗里到处都是警察,现在连FBI都来了,可不是什么好现象。无他,从明哨暗哨辐射的核心区看,中心位置,大概就是他们这次准备去的目标,舟山堂。而美国警察部队和特工出没,十有八九,就是因为这次致公堂的恳亲大会。

  “建南。这些警察都是吃饱撑着了么?不就是搞个恳亲大会,他们这么紧张干什么?”

  “你要是知道罗斯福以前也是洪门一哥的小弟,就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紧张了。”

  “罗斯福?这货是谁?”

  看着彭三诧异的样子,彭二脸上露出了古怪之色。

  “彭。你确定,你以前是大学老师?”

  “当然,我可是教体育的。”

  “好吧。我明白了。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美国前总统。”

  “.....”

  彭三目瞪口呆,拿出了一张美元。

  “你是说这货?”

  “老天。你可真是体育老师,这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

  “......”

  嘶——

  在两人毫无营养的交流中,沈建南将手里的烟头精准弹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迈着大步,朝着不远处舟山堂走了过去。也许是恶趣味使然,也或者是对于FBI曾经的追捕念念不忘,走到那名拿着报纸的中年人面前,这厮停下了脚步。

  “先生,你好。”

  史蒂芬·希夫注意沈建南一行人已经很久了,几人的华人面孔,刚到alamoanablvd,他就收到了通讯器传过来的信息。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目标人物居然会直接走了过来,并且跟他打招呼。

  拿着手里的报纸一个哆嗦,史蒂芬·希夫条件反射就想去摸挂在腰上的枪。

  但最终,他并没有摸到。

  一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放在了他的肩膀上,那张憨厚的脸人畜无害,但胳膊上的力道,却恐怖的匪夷所思。

  “嘿,伙计。放轻松点。”

  唐敦厚,滋着牙说道。

  “希夫,你那边什么情况?”

  对讲机里,有察觉到不对的同僚,立刻问了起来。

  史蒂芬·希夫没有急着回答,良好的训练让他具有极强的反应判断能力,在察觉到对方没有恶意,稍微放松了一丝戒备,看着明显是领头人的沈建南,他努力挤出了一个和善的微笑。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你的么?”

  “喔。是这样的,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把你的皮鞋借给我?”

  史蒂芬·希夫一脸懵逼,看了看沈建南脚上昂贵的皮鞋,脑子跟不上了。

  “沃特?”

  啪!

  沈建南打了一个响指,彭二会意,从兜里摸出了一叠美元,递给了史蒂芬·希夫。

  羞辱,赤裸裸的羞辱。

  史蒂芬·希夫被深深刺激到了,他好歹是FBI特工,怎么可以受到这种侮辱。

  “FUCK。你们在搞什么鬼?”

  “......”

  五分钟后,彭二捂着鼻子,拎着一双皮鞋扔进了垃圾桶里,只留下史蒂芬·希夫光着脚还站在原地。

  叮叮叮——

  电话的声音忽然响起,史蒂芬·希夫恍若做梦一样,按下了电话的通讯建。

  “希夫,你在搞什么鬼?”

  “喔。没什么。那位先生,需要一双皮鞋。”

  “沃特?就这样?”

  “是的。他需要帮助。”

  “可是我看到,他们把你的皮鞋扔进了垃圾桶。该死,你在搞什么鬼。”

  “我也不想这样啊,可是.....”

  “可是什么?他们威胁你了?”

  “没有!我是自愿的。”

  “......”

  穿过一个十字路口,走过一家便利店,再经过一栋大厦走上五十多米,几人到了檀香山洪门致公堂的总堂。

  作为美洲最早的致公堂,又是美洲最大的堂口之一,檀香山致公堂并没有想象中的霸气绝伦、奢华大气。

  三层小楼,已被时光侵蚀,淹没在餐馆和麻将馆招牌中,显得并不起眼。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就是这里在五十年前,为华夏的抗战筹集了一千多万美元资金,并且,至今每一年都会在华夏各大高校和机构捐助诸多善款。

  还没有到7月25号,但四周已经可以感受到戒严的味道,不管是美国警方还是洪门昆仲,显然都是严阵以待。

  两名留着短发,一身黑色中山装的青年目光如炬站在门口,等到沈建南一行人走近,不经意扫了一眼跟在沈建南背后的彭二和阿赫梅托夫。

  彭三脸上挂起笑容,从兜里摸出了香烟,以国人独特的见面礼,和两人打起了招呼。

  “兄弟。我是香港云记的彭三,这是我的邀请函。”

  中华香烟。

  红色的包装令人倍感亲切,站在门口接待的两人眼里戒备顿时散掉了不少。

  接过香烟,检查完彭三的邀请函,一人露出善意将邀请函还给彭三,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三哥,里面请。楼上有兄弟会安排的,最近这两天过来的人多,希望三哥能够理解。”

  “哪里的话,都是兄弟,有事还要两位多多关照。”

  “三哥客气了。”

  收好邀请函,彭三准备往里面走,可刚走两步就发现不对了。刚才还一脸笑容的两人,伸手拉住了沈建南一行人。

  “兄弟。这都是我兄弟,不可以带进去么?”

  “三哥不好意思啊。其他人都可以进去,但是这位兄弟,恐怕不能进。”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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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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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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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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