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又是晚间,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在乱石废墟的夹缝中。我并不是躺着的,而是竖着的。
我试了试,使不出多少力气,我得养上一会儿。
巴提克斯是否洞悉了我的强弱?他逃离时显得很惊骇,他以为我一剑劈开了大楼。
该隐保佑,让这念头在那他脑中挥之不去吧,让我保持那最强之名吧,现在此事不仅仅关乎虚荣,而是一场战争。如若不然,无需大军,纪元帝国只需派遣他们的精锐部队,号泣村就将易主,我的梦想就将破灭。
归根究底,是我太弱,不,责任也并不全是我的,是号泣村太弱小。一直以来,我走错了方向,我相信了血族那一套怪力乱神的理论,未能意识到科技才是最强的国防。试想如果我现在有一打朱诺组成的装甲车队,车上装着能不间断发射神剑弹的火炮,纪元帝国将被我绝杀。
可惜我没有。
反应炉未必是不可重现的,以乏加的研究能力,完全可能复制还原。我无需追求亚伯、康士坦西亚那样的力量,而应该追求至高的科技力。
近处的低哼声让我回过了神,我一扭头,见到一个人,不,准确的说,是许多人。我被吓出一身冷汗,心脏险些炸了。
头一个人浑身是血,眼睛被改造得像是某种昆虫,他的身体向后延伸,从脊椎处连着另一个人的身体,一个接一个,像是一条二十米长的蜈蚣。他后面的人无疑都还活着,只是看不见他们的脑袋,我不敢想它们藏在哪儿。
这一定是巴提克斯变态的恶趣味,他是不是看过某部电影?
这个怪物用它无数双手攀爬石块,扭动着钻过遂道。他就像太阳王那样能挤过缝隙,可并不能化作血水仍然存活。
我心慌意乱,头皮发麻,想喊:“你别过来!”可又怕起到反效果。它已经没了人性,至少已经发疯,它会不会将我也纳入到它的躯干当中去?我对它的进食方式毫无兴趣。
海尔辛说得对,法师虽非血族,但也不是人类,没有人类会对同胞做出这样的事!他们高高在上的法力反而令他们对自己过去的同类更为残忍。
怪物不停地爬,爬到我头顶,令石块哗啦啦地坠下。这怪物可不轻,再过不久,会引起新一轮塌方,我的脱困便更加遥遥无期。
这时,外头的说话声令这怪物分神,它钻了片刻,不知到哪儿去了。
说话人嘶哑着嗓子说:“巴提克斯....在这儿吗?”这似乎是个老女人,声音像是磨刀机,异常刺耳,又透着一股刁钻恶毒的劲儿,像是那些活寡守了几十年的怨妇,变成了因心理疾病而偷偷摸摸的杀人狂。
一人回到道:“统帅,他通知我们会在这里。”
统帅?是疤痕?
我压低呼吸声,透过石块的缝隙朝外看。那是一个丑的令人发指的女人,不,是令人发指的人类。
她是个光头女子,脸很瘦很老,身躯却极为健壮。她用一个圆环圈住自己的脑袋,准确的说,她的眼睛。那圆环上布满针刺,稍有不慎就会刺瞎了她。
她的身体也好不到哪儿去,她穿着健身用的紧身衣,一根根尖针从她体内穿出,也许是后天装饰的,又或许是从体内长出的。她像个刺猬,又像是内外翻转的中世纪猎杀女巫的刑具,更有可能是从那些刑具中活下来的。
除了这些骇然之处,她另外佩戴了不少装饰,比如她脖子上挂着用人鼻子做的项链,她的耳环是人的耳朵,她腰带上挂着一本书。那本书的样子有些眼熟,是不是埃尔吉亚残卷的一部分?
她的审美令我不敢赞同,不过说不定她已经六神装毕业了呢?毕竟对大后期而言....装备的实用性比较重要。
我特么的究竟在想什么?这时候了还在想梗?她是纪元帝国远征军的统帅,她来到这里,等于已经飞龙骑脸了。
我得尽快离开这儿,向黑棺求援,那无疑会暴露我不强的事实,可总比被人端了老家好。
疤痕身边应该是她的护卫,一个个儿看来也极难对付,两个壮汉,一个目光阴冷,一个冷静沉着,各自牵着锁链,拴着几只可怖的猎犬,散发着名为恐怖的情绪。
我熟悉这种感觉,这猎犬是畸形尸,是冥火失败的产物。
而那两个壮汉也让人不适,他们是活尸,而且毫不掩饰自己令人作呕的冥火。
冥火越强,越令人憎恶,以我对他们的厌恶感判断,他们至少都是科洛夫那一级别的活尸。
除了这些活尸,还有两个犬牙毕露的血族,一人高约两米五,变成半人半蝙蝠的模样,似难以变回原形。他身边那个血族满脸戾气,凶相毕露,他左肩扛着火箭筒,右肩扛着加特林冲锋枪。
这一群人活脱脱是噩梦中走出来的马戏团。
疤痕忽然改变了语调,用爱怜的声音说道:“巴提克斯,我的小心肝宝贝,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为什么不与我联络?”这声音就像是掐着猫的喉咙让它尖叫似的,听着令人反胃。
活尸甲说:“统帅,你也太宠他了。这一次他未事先禀报,前来挑衅黑棺的强敌,很可能令我们陷入被前后夹击的困境。”
活尸乙说:“此言有理,可他是皇帝之子,我们无权干涉。”
刚格尔血族说:“正因为他身份高贵,更不能有任何闪失。”
武器库血族说:“看这里的状况,发生了一场大战,这大楼是新近倒塌的。恕我直言,巴提克斯不具备这样的破坏力。”
另三个跟班同时说道:“黑棺剑圣?”
武器库血族点头道:“唯有这一可能。”
活尸乙说:“统帅,若是如此,巴提克斯凶多吉少。”
疤痕说:“不,不会的,巴提克斯很机灵,巴提克斯的生命魔法很强,既是他浑身的骨头都被压断,他也能活命。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把他从地底挖出。哦,我的小王子,你一直拒绝我,可就在今夜,我要把自己献给你,你也将彻底把你的活力注入我体内。”
我无声地呕了,这姿势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更让我万分同情巴提克斯。巴提克斯,虽然你是个残忍可恨的混蛋,但快逃吧,逃离这花痴般女怪物。
这几个跟班无疑非常称职,疤痕的宣言未能令他们脸上激起惊惧反感之情,这真不容易,我一直以为我已经达到了溜须拍马的最高境界,可显然我还差得远。
活尸甲问:“可黑棺剑圣也许仍在这里。”
疤痕脑袋转了转,说:“啊,巴提克斯的宠物。”
她胸口伸出一根尖刺,哗啦一声,刺入地面,一声巨吼爆发,那只二十米的巨大怪物冲破地面,张嘴咬向疤痕。疤痕哈哈奸笑,尖刺离体,如枪炮般一轮齐射,将那蜈蚣在一瞬间变成了肉泥。
她这破坏力比克里斯蒂娜和缇丰更强得多,我心跳加速,更着急地想影遁逃命,可仍无法聚集力气。
四位跟班齐声说:“统帅的魔力,真让人大开眼界。”
疤痕手指朝我这里一点,我被一根尖刺击中,我叫了一声,那尖刺将我拽到了她身前。
武器库血族说:“他不是巴提克斯。”
刚格尔血族说:“是巴提克斯宠物的幸存者?”
我脸上都是黑泥,他们或许认不出我,但我会作为某个无名NPC死在这儿吗?那也太憋屈了。
疤痕笑道:“不,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是朗基努斯,是黑棺的最强者。”
瞒不过去,那也没办法,我唯有点头承认,输人头也不能输了这口气。
我微笑道:“是我。”
疤痕问;“啊,英俊的黑棺英雄,你现在的境况可不妙啊,是什么造成的?”
我说:“我习惯残血逛地图,这样更有趣,你懂我意思吗?”
疤痕问:“随心所欲,遨游天涯,你确实是个挺浪漫的人。不过,现在你真的很危险,我不相信任何一个像你这样的强者,会让我的针刺在离你心脏只有一英寸的地方。你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对不对?”
这问题是送命题,不好回答,我得好好想想。
我说:“在你刺中我心脏前,我会割掉你的脑袋。”
疤痕笑道:“真的吗?这可让人.....忍不住想试试了。”
我玩脱了!死定了!这老太婆能不能看见我比较英俊的份上把我先那个再杀?
她眼中流露出跃跃欲试之意,就像她毁灭巴提克斯宠物时那样,她将杀戮视作游戏,现在,她又想开始这游戏了。
她的手指轻轻一颤,随后,她的脑袋被人摘了,这个强大的恶魔之女的血如喷泉一样直升半空。
她的尖刺缩回手指,我以为这是她表演的某种马戏团杂技,直至她扑倒在废墟中。
四个跟班发出怒吼和惊呼,刚格尔血族立刻腾空起飞,化作一团雾气,霎时没了影踪。
其余三人与那些猎犬就没那么好运了,在下一秒,他们被某种难以看清的神速所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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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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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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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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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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