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酒吧中的人们险些遇害,幸亏拉米亚及时率军支援。所有建筑都是用余烬建造的,并未损失。
另有一些恶魔冲击我们的粮仓以及我的住处,也没能得逞。
愤怒驱使我追踪逃跑的恶魔使与贝肯。
天将破晓,赵洛无法协助我,但这也意味着血族和恶魔唯有任我宰割。
我用奥丁之眼观察他们逃跑的痕迹,他们根本没想着隐藏。途中有一座树木茂盛的破碎城区,城中的地面狼狈不堪,到处杂乱无章,废旧的汽车、碎开的砖石、倒塌的楼宇,中断的高架,挡路的广告牌。
当初有多热闹,现在就显得多糟糕。
我依旧找到了他们的脚印以及血迹。
他们藏在一座居民高楼中,这楼大约十八层,原本似乎就是贫民区,现在更像是个蜂巢,阳光从油腻漆黑的窗口照入,可走廊依旧漆黑阴暗。
现在,天亮了,这些血族正在闷头大睡,要杀他们易如反掌。千万年间,血族畏惧人类,就是因为如此。
我顺着沾有泥土的脚印走向一处房间,他们还藏得挺高,真是麻烦。
我听见有人说话,顿时紧张,服下阿蒙之水。
那人说:“贝肯先生,感觉如何?”他的声音很年轻。
我靠近那房间,朝里张望,现在贝肯无法使用幽魂与灵视,他应该察觉不到我。房间里明暗交错,家具上披着浮灰。一个年轻人坐在椅子上,坐姿端正,他的金发颇长,一张脸颇有阴柔之气,鼻梁、嘴巴、耳朵、颧骨像是精美的雕塑,一双眼中镶嵌着灰色的眼珠。
这又是一个美少年,话说这末世的美少年是不是有些太多了?
或许这是因为上世纪男性整容成风造成的群体效果。人类的潜意识决定了进化的方向。
这少年...不是血族,否则他现在肯定睡得很死。
他的一缕金发飘开,我看见他额头正中有一只眼,他是萨洛特的血族?这怎么可能?他怎能在白天活动自如?而且他的屋子里也并非没有阳光。
贝肯说:“巴提克斯,该死的小子,把窗户关上,我需要...睡眠。”
这个巴提克斯笑道:“不,你失败了,败给了那个朗基努斯,必须受到小小的惩罚。”
他把破烂的窗帘又拉开了些,阳光如砍头刀般向躺在角落的贝肯挪动,贝肯惨叫,虚弱地往更深处躲闪。
他强行不让贝肯入睡,就像审讯官强迫犯人保持清醒那样。
巴提克斯又说:“驯养那些恶魔可不容易,你可消耗了不少啊。我还听说你想取代我成为枢机主教?是不是?”
贝肯喊道:“不!我没有!我很感激你救我了。再说...那些恶魔,他们真正的指挥者是你!若不是你同意,我无法指示他们。”
巴提克斯端起一个精美的茶杯,杯中冒出茶香,他抿了一口,说:“这么说来,你认为这全是我的错了?”
贝肯连声咳嗽,脸色简直像是个白血病患者,他说:“我....发誓永远效忠于你。”
巴提克斯摇摇头,朝贝肯略一欠身,说:“血族的承诺善变若水,难以取信于人。巴尔教的教义中,将你们这些萨洛特族视作大仇,我一直怀疑你是否忠诚,当然,也怀疑你们是否忘了追杀巴尔信徒长达数千年之久。”
这个巴提克斯是巴尔教的,却不是血族吗?那他的灵视之眼又是怎么回事?
巴提克斯将一缕阳光照到贝肯身上,贝肯咬紧牙关,发出撕心裂肺地哼声。这声音让我听着难受,就像我自己成了待宰之鱼。
过了片刻,巴提克斯遮住了阳光,贝肯说道:“疤痕....疤痕她怎么说?你胆敢违抗疤痕统帅?”
巴提克斯冷笑道:“那个屠夫是个疯子,她可不在乎你这区区的琐碎之辈。再说了,她看在我父亲的面子上,应该不会计较。”
贝肯是琐碎之辈?他一定指的是地位。萨洛特血族向巴尔教求助才换得生存,因此他们在纪元帝国中只是个小人物。
我干脆把贝肯救出来,劝他投降吧。但这也很可能是他们的苦肉计,送个大间谍到我们阵中。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是否他们已经察觉到了我?
巴尔教、睿摩尔血族、恶魔之女,枢机主教,他们在纪元帝国中究竟是什么关系?是盟友还是上下级?
巴提克斯站起身,踩住贝肯胸口,贝肯不再做声,双目紧闭。巴提克斯笑了几声,说:“算了,没意思。这些血族自以为高于我们人类,可其实不过是一群可怜虫。”
他又说:“如果我能杀了朗基努斯,父亲肯定会为我高兴的,对不对?”
我霎时想要偷袭他,但他回过头,面对着我,说道:“你瞒不了你的杀气,朗基努斯先生。”
他果然知道我在这儿,阿蒙之水的性价比越来越低了,我能不能洗掉技能点重新分配一番?
我问:“你是谁?”
“你可以叫我巴提克斯,我的全名太长,以至于我懒得向别人多说。”
“你已经够啰嗦的了。”
巴提克斯依旧面带笑容,双眸如柳,其中闪烁着残忍与喜悦的光,却又保有理智与克制,他说:“这是我应有的礼仪。”
他说:“这楼里本来有一些人,他们都是些强盗,拾荒的同时抢劫其余拾荒者与定居点。我来到这儿时,他们表现得不那么友好,但他人对我无礼,我岂能与之相提并论?我用最隆重的礼仪对待他们,你想看一看吗?朗基努斯先生?”
这小子话真多,而且是那种烦人的多,不像是迈克尔那样不惹人厌。
我说:“你肯定把他们全杀了,然后摆成了什么样猎奇的造型,想要吓我一跳。省省吧,我见惯了太阳王,你这点伎俩,已经不新鲜了。”
巴提克斯皱眉道:“你可太自以为是了,先生。我巴提克斯是钻研生命领域的法师,我不太喜欢将人杀死。”
我答道:“巧了,太阳王也自称是最完美的生命。”
巴提克斯说:“你屡次将我比作太阳王,对此,我深有同感。太阳王的确是无以伦比的杰作,无论创造这个魔法的人是谁,过程如何,他都值得我最崇高的敬意。”
我问:“你果然是法师?可你为何会有灵视之眼?”
巴提克斯答道:“你以为只有血族的血脉能修炼它?它是灵魂与躯体修炼到高深境界自然而然产生之物。萨洛特的血族确实比人类更适合习练此法,但并不意味着唯有萨洛特能产生灵视之眼。”
他做了个手势,念了句咒语。我蓦然发动激流,在他把咒语念完之前刺中了他,他浑身巨震,厉声惨呼,朝后退避,怒道:“你怎么毫无高手风范?”
我说:“手滑了,抱歉。”再一雷剑刺向这小子的脑袋。他往旁一个翻滚,可躲不过我的长剑,我依旧命中了他的额头,他的灵视之眼。
这小子比贝肯差远了,他的灵视之眼根本没什么用。
骤然间,我眼睛一痛,湿漉漉的血从中流下,我心中震惊,慌忙躲闪,巴提克斯喝道:“我的眼睛比血族的更强,任何伤我者,必也遭到报偿!”
我险些盲了双目,目前只是眼睛剧痛,视线受阻,巴提克斯突进,左右开弓,拳头打向我。我发动暗云,躲藏在层层遮掩之中,巴提克斯说:“无聊的法术而已!根本不值一提。”
他双拳猛然砸中地面,轰地一声,地面开裂,我们往下坠,他又开始念他的咒语。
似乎他有两种法术,一种通过他的灵视之眼发动,一种则必须吟唱念咒,他的身体不知是怎么锻炼的,似乎更胜于弥尔塞与奥奇德。我不知他的咒语有什么用,总而言之,还是别让他使出来为妙。
奥丁之眼让我感觉敏锐,即使视线模糊,也能察觉得到他的动向。我发动激流,一剑刺中他的心脏,电流让他身子抖个不停,他伸手朝我一抓,我及时逃开了。
巴提克斯揉着伤处,笑道:“我完全高看你了,朗基努斯,他们说你如何如何,连剑盾会和黑棺的长老都畏惧你,但你也就这样而已。你的攻击对我就像是挠痒。”
我问:“这就是你所谓的生命领域魔法?”他拥有超常的复原力,更胜过血族的魔血,这一点不得不承认。
巴提克斯说:“你惧怕我,惧怕我的魔法,是不是?所以你不敢让我念咒,你怕局面失控,你根本不强,你只是徒有虚名罢了。”
糟糕,糟糕,糟糕透顶!他看穿了我。
巴提克斯说:“父亲一直阻止我发动全面战争,连疤痕那个疯婆子也受他约束,可现在,我全明白了,黑棺的剑圣没什么好怕的.....”
我顿时朝他斩出弑神,巴提克斯朝旁移动,躲开了这一剑,他喊道:“这一剑还不错,但又能怎么样呢?”
忽然间,一道裂缝撕裂了地面,地板朝上翻的同时又朝下坠,大楼的每一面墙壁都发出轰隆鸣响,石块暴露、分散、粉碎、化作暴雨。
巴提克斯开始流汗,面露惊惧,喊道:“你做了什么?你那一剑....”
我认为大概是这栋楼年久失修,终于要倒了,但我管不了他怎么想。
大石朝我们二人砸落,巴提克斯可不敢被整栋楼的碎石砸中,奋起余力,朝外猛冲,跳出了窗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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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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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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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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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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