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听他提过一些家里的事情,秦家虽然世代以盗墓为生,但近百年渐渐转暗为明,很少亲自参与这些营生了。加上黎红熏也说过,长期经营这种生意,导致秦家的人患病者很多,寿命都不算长,所以秦家有意脱离此行。
如今的秦氏一族已经转行做古董经营,在南城拥有数十间古董名店,算是小有名气,秦锐从小父母早亡,全是大伯抚养长大,自然要听大伯的安排。
邬越这次指明让他帮忙,他大伯也没有办法,毕竟邬越算得上秦氏一门的大客户,能不得罪当然最好。况且秦氏的生意总要有人接手,他天赋异禀,不仅看得懂祖上留下的所有盗墓知识,包括看天象、断风水,读书又念的考古学,这趟川西之行只当是给他历练吧。
虽然我不明白邬越为何要指明让秦锐跟我们一起下墓,但料想和黎红熏有些关系,加上秦氏的家族本领,寻找巫族墓葬也非秦氏帮忙不可。而且我隐约觉得这次的行程,似乎非秦锐不可,邬越虽没有告诉我太多东西,但无论是他这次的提议还是临行前对我说过的话,都像是预料出什么东西,让我心中有些惴惴不安。
我不由看着秦锐,他今年才二十三岁,皮肤也很白皙透明,和邬越的肤质有些相像,青细的血管在他青春的肌肤下蜿蜒交错,仿佛暗藏着一幅青线勾成的地图,感觉有些神秘。
看到他,不免使我想起了洛尘辉,两个人的年龄相仿,身世也有些相似。去年凌凯收他为徒之后,便强行送他去国外继续念书,中间我听凌凯提及他竟私自将工商管理学科改成了灵学,意在早日学有所成,回国内替外婆报仇后追随师父一起降妖除魔,实在令人无奈。
“我们还是早点走吧,最好能赶在天黑前到达这个位置,安营扎寨再想办法寻找具体位置。”秦锐说完收起ipad,目光掠过凌凯和我脸上。
我点点头没有反对,凌凯更不会说什么,上车之后,我感觉有些困倦,便歪在车上睡觉,没想到这一觉睡得很沉,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外已是漆黑一片,我揉了揉眼睛,看着空空如也的车厢,想起秦锐的安排,连忙坐了起来。
身上搭着件黑色风衣,一看就是凌凯的外套,我叹了口气,将他的风衣扔在座椅上推门下车。
脚步落地时,才见车子停在一片草场中间,水泥地面在夜光照耀下愈发透出苍白的颜色,无端让人感觉有些发冷。
我抬起头,看着脚下延伸向前方的水泥路面,百米之外的道路两边,错落有致的房屋建成一堆,足有数十户人家,但这里的房子多是一层楼的红色砖房或是两层楼带平台的小楼房,在夜幕之下显得很是孤单寂廖,经济水平和红石村相比,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而且除了我脚下这条水泥路外,村子四周多是泥巴路,路边种植的树木倒是不少,再往远一点看,田地颇多,早春种植的都是玉米,青黄相间的颜色倒也好看。
我想凌凯的车既停在这里,他们三人想必是进村了,便踏着夜色朝里面走。
一路走来,发觉这里的经济的确很差,大半房子都破败的不成样子,昏黄的灯光从门窗里透出来,虽勉强能够照清楚路面,毕竟还是不能和新农村里的路灯相比,感觉很是凄凉。
停下脚步,我看到好些房子外面用篱笆土墙围成了院子,再在院子里用巨大的黄色泥砖堆砌出一个低矮的厨房,此刻正是七点多种,厨房顶上都炊烟袅袅,正是农家共用晚餐的时间,也不知道凌凯他们去了哪里,正打算掏出电话询问时,就见前面的一幢两层小楼门口探出个老伯问我,“姑娘,你可是在找你朋友啊?他们在我家呢。”
我愣了一下,心想此地偏僻,应该没有很多外人进村,所以这位老伯所说的朋友定然就是凌凯他们,连忙含笑点头,快步走了过去。
这位老伯的房子明显比村里人建造的好些,踏进院子的时候,老远可见正对面的宽敞客厅里摆放着半旧的木制神案,案前墙壁上挂着如来佛的金身画像,桌上还有两个玻璃圆瓶,瓶里埋了土,插着七零八落的断香,可见平时拜祭的次数不少。
“姑娘,咱村外来人口极少,所以没有什么招待所,你们就在我家里将就几天,我已经让婆娘在收拾房间,保证干净整洁,你们不要嫌弃就好。”这老伯一直笑容可掬,客气无比,我忙笑着答应,“哪里会嫌弃,能有个地方落脚就很好了。”
跟着他进厅后,我见厅中的四方木桌边围坐着一群人,凌凯他们三个也在其中,除了他们还有几个年龄偏大的老人,四男一女,加上带我进来的老伯一共六个人。
见我抬腿跨进门槛,黎红熏朝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凌凯正和旁边一位老人在轻声聊天,目光掠过我很快收了回去,秦锐依旧在玩他的手机游戏,但我看得出他也在竖耳聆听,显然并不是真的玩物丧志。
待我坐下之后,带我进来的老伯立刻倒来一杯热腾腾的开水,我捧着杯子道了谢,侧目也去看凌凯和那位老人。
“反正咱们这村子里的故事特别多,真假难辩,但不管是真是假,后山却是很邪门的,你们只是来游玩的话,千万不要到那里去。”这位讲述的老伯最少有八十多岁,稀疏的头发和雪一样白,满脸的皱纹几乎可以夹死苍蝇,垂落的眼皮使眯成一条缝的目光看起来很是昏暗,枯瘦如柴的手指呈焦黄的颜色,可见是个长年吸烟的人。
“邪门?如何邪门?”听到这里,秦锐也收起了手机,好奇的问。
那老者的脸色猛地一沉,讳莫如深道,“年轻人,有些事情不能随便打听的,夜色深了,早点歇息吧,明天是个晴天,你们可以在村子附近转转,此处虽没有什么风景区,但胜在空气好,比你们城里的污染少得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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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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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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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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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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