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有人愿意请客,难道我说反对,我赞成制吗?那不是被其他同学恨死、骂死的节奏吗?
站在小区楼下等沈伊开车来接我的时候,我本无聊在看手机上的新闻,却感身旁有风吹过,还有男人低沉的声音说,“早。”
我一愣,扭头看见“好邻居”凌凯站在我的身旁,目光深深的盯着我,心里没来由有些别扭,微不可察的朝旁边让了让,我皮笑肉不笑的回了句,“早。”
“去公司加班吗?”他难得主动搭讪,我还来不及受宠若惊便觉眼角红光一闪,耳边传来紧急刹车的尖锐声音,凝目一看,沈伊的鲜红色法拉利跑车完美无误的停在我们面前,敞篷之内,她看也不看我一眼,只朝我身旁的凌凯吹了声口哨,夸张的倾身询问,“帅哥,可以留下电话号码吗?”
凌凯头也未转,依旧看着我,似在等我的答案,我顿觉丢脸,匆忙绕过车头跳上副驾驶座,顺便偏头回答他,“不加班,是去聚会。”言罢在车里用力踩了沈伊一脚,她“哎呦”尖叫一声,赏了我个大大的白眼,这才又对凌凯绕手告别,顺便抛个媚眼。
跑车嗖一声滑上马路,我忍不住从车前镜往后看,凌凯并没有将目光多在我们身上停留,他迈着优雅、休闲的步伐穿过无人的马路,去对面的停车场取车应该。
我回过头,凶神恶煞的瞪着沈伊,“你是花痴吧?见了帅哥就主动贴上去示好?”
“喂,你竟然私藏了这么个男神不告诉我,太不够意思了吧?”某人无视我的轻蔑与不屑,一边伸手撩拨酒红色的修长卷发,一边在精致的妆容上露出个垂涎三尺的表情凑向我问,“刚才那个人是谁?你的新男友?”
我对她又犯花痴的行径嗤之以鼻,扭头看左边的公路,懒得理她。
可沈伊就是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格,一路上不断追问,我不胜其烦,只能告诉她,“那个人叫凌凯,是中天集团新聘请的总裁,还有,他只是我的邻居,我们见面不过三次,你若看上就去倒追,抱歉,我帮不了你什么。”
听完我的解释,沈伊兴奋的尖叫一声,“真的吗?哇,老天爷对我实在太好了,居然赏了这么个男神供我追求,不过话说回来,他怎么会住你那里啊?”
我侧身看着她,不怀好意的问,“什么叫住在我那里?还有,我住的小区有什么问题?”
沈伊急忙朝我干笑,“没问题,没问题,只不过就是住在你们小区的人都冷清无趣,天一黑就安静的如同鬼撵一般,哪儿有这样的年轻人啊,你们根本就不懂得享受夜生活,真是枉为都市白领,还不如回家种田养猪呢。”
我对她的荒谬理论向来不置可否,但不得不承认,住在鸿景花园小区里的住户多半和我一样喜欢清静,不喜欢流连往返于都市里的各种丰富夜区,所以,我保持沉默,不与傻子论短长。
同学聚会,无一例外的是各种吹嘘、炫耀、拉拢和虚情假意,我安静的坐在角落沙发处,假装翻阅着手中的酒店宣传杂志,其实脑子里还在思考近日发生的种种怪事,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偏又说不出理由,找不出原因。
沈伊自然和我不同,她无论在哪里都如同一只花蝴蝶招摇过市,吸引着一批批的狂蜂浪蝶,争相追捧。
毕竟她漂亮、多金,性格又活泼可亲。大学毕业之后,她拿着家里的钱开了一间小律师事务所,生意虽然算不上火爆,但也经得住她折腾、挥霍,实力见证了富二代无聊又无趣的奢靡生活。
此刻,她依旧被一群男同学包围,酒杯碰撞之间,谈笑风生,魅力可见一斑。
快十二点的时候,我听到有人高喊,“江洪明,你怎么才来,都在等你呢。”
心中一跳,我本能的抬起头,透过影影绰绰的身影看去,酒店的包厢门口,西装鞋履的江洪明正搂着娇小可爱的郭琳含笑走来,二人态度亲昵,仿佛多年的情侣,十分扎眼。
在我的印象当中,江洪明一向不太喜欢穿什么西服,他觉得累赘,觉得很不自在,可是今日,似乎为了衬托他如今也是上流社会的尊贵,难得穿了套黑白相间的格子西服,倒也衬得唇红齿白,面目英俊。
我微微蹙眉,虽然对他早无留恋,但在这种场合相遇,同样难免尴尬。
毕竟我们从大学时代相恋,几乎所有同学都知道我们的关系,可今日聚会他却拥着别的女人,不得不说他是为了报复我的决绝,让我在众人面前难堪而已。
我虽然觉得不齿,却更不愿在老同学面前更添笑柄,便只低下头继续看杂志,实则全无兴致,只想着寻个什么借口离开才好。
蓦然,众人惊呼,我尚未抬头之时,就听沈伊讽刺的声音响彻包厢,“江洪明,你也太不要脸了,和这个女人劈腿不说,还有脸带她来参加同学聚会?她算什么东西?听说还是个私生女吧?见不得人的身份还敢招摇过市,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妈就是个人尽可夫的货色吗?”
“你说什么?”郭琳发出刺耳的叫声,沈伊却不是个善良的角色,不依不饶,寸寸逼近她的脸,“怎么?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我妈跟郭伯母是多年的手帕交,你妈不就是靠手段搭上郭伯伯,这才生了你这个私生女吗?也不怕别人笑话,躲着潇洒也就罢了,还敢人前人后的招摇,像你们这样下贱的狗男女,我们同学会不欢迎,给我——滚!”
最后一个字,沈伊故意拖的很长,众人哄笑之中,郭琳发疯般想要扑上去抓脸,被沈伊泼成满脸酒水的江洪明脸色发青,拼命将她拦住拖了出去,偏偏她还不肯罢休的在走廊里叫嚷,“你个贱女人,你给我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响亮的声音不断在酒店里回响,我几乎可以想像引来多少人驻足观望,心中着实厌恶,起身便提包走人,无视同学们的一片注目,也无视沈伊焦急的呼喊,“云雅,你站住,你去哪儿呀……。”
走出闷热的酒店,我深深吸了口门外的新鲜空气,早知道江洪明会来,还带着郭琳一起来,打死我也不会参加这样的聚会,但我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江洪明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他也拥有带女友来参加聚会的权利,是我无法接受这个难堪的事实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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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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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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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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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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