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恃宠生娇>23.第二十三章
  端和四年,皇长子选妃的结果大出众人所料。之前呼声最高的苏奉英并未当选,反而是户部侍郎的女儿成为了朱正熙的正妃。另有两名女子,一并收为侧室。

  随后,端和帝正式册封朱正熙为皇太子,百官朝贺。

  消息传到朱翊深这里时,已经是桂花飘香的八月了。他们一行进了哈剌温山,人迹罕至,通讯不便。过了哈剌温山,便是额尔吉纳河流域,已经离蒙古高原很近了。

  朱翊深是持节的使臣,一路上受到各地官员的礼敬,住在驿馆或者府衙,不愁吃喝。可进山之后,只能在野外扎营,吃他们自己带的干粮。夜里,朱翊深坐在篝火旁边,借着火光看羊皮地图,哈剌温山并不是单独的一座山,而是山连着山,林子连着林子,不要说他们这些从中原过来的人,就是当地人也很容易迷失其中。

  他们原本在木里吉卫找了一个使鹿部的人做向导,但就在昨日,那人利用对地形的熟悉,趁他们不备跑掉了。

  队伍因为丢失了向导,有些恐慌。这大山里头,昼夜温差极大,明明还是秋天,晚上却冻得人直抖。但朱翊深不慌不忙,自己看地图指挥队伍白日行进,晚上扎营。他是整个队伍的主心骨,见他如此,其余众人也都安定下来。

  今夜轮到郭茂和萧祐当值,他们去巡视周围的环境,以防有野兽出没。这一代都是高大的樟子松,几乎遮住了头顶的夜空,萧祐一边撒着雄黄粉和草木灰,一边用火把照路。郭茂偷偷对萧祐说:“兄弟,你说我们还得多久才能走出这里啊?没有向导,这哈剌温山,简直大得可怕!”

  “这一路上,你也见识过王爷的本事了?跟着他就对了。”萧祐淡淡地说道。

  进入奴儿干都司以来,常常会在路上遇见暴民或者流民,想要打劫队伍。但朱翊深处变不惊,屡屡能够在不杀人的情况下平息干戈。

  奴儿干各部族为了自己的地盘还有资源,时常生摩擦。有些人趁机装扮成其它部族的人打劫过往的商旅或者运送物资的队伍,得手之后,再将责任推到其它部族身上。康旺这个指挥使,只要塞些钱给他,通常只作壁上观。在这种情况下,贸然杀人显然不是明智之举,朱翊深清楚地明白这一点。

  但这并不是一个养尊处优的王爷所能拥有的远见。

  而且朱翊深与他们同吃同住,以身作则,从无特殊。遇到危险时,将每一个人的安全都妥善地考虑到,平日又注重纪律和奖惩,所以整个队伍从最初组建时的松散,到如今的训练有素,人人可以一敌十,且唯朱翊深马是瞻。

  萧祐对朱翊深,是打从心底里敬服的。一个尚未及冠的男子,有如此的能力,实在出乎他的意料。朱翊深身上,有种越年龄的成熟。

  寒风呼啸而过,郭茂打了个寒颤,说道:“这里离营地有一段距离了,王爷交代我们别走远,还是快回去吧。”

  萧祐点头,正要和郭茂返回时,听到微弱的求救声。

  二人寻着声音过去,看见一棵巨大的獐子松树底下,坐着昨日逃走的使鹿部向导鄂伦。他用手捂着脚踝,鞋帽丢了,嘴里不停地呻/吟,似乎是被野兽咬伤了。

  “好你个……!”郭茂气不打一处来,正要找他算账,被萧祐拦住。

  萧祐将火把递给郭茂,将鄂伦背回了营地。

  朱翊深看见鄂伦并不意外,叫了队伍里的大夫给他疗伤,又让李怀恩端了一碗热腾腾的野菜汤给他喝。鄂伦高高壮壮的,皮肤晒得黝黑。使鹿部在额尔吉纳河以西的地区,族民逐水草而居,狩猎为生,只会说蒙语。队伍里,也唯有朱翊深能跟他交流。

  等大夫为鄂伦包扎完,鄂伦跪在朱翊深面前,请求原谅。他逃走的时候慌乱,干粮和包裹都顾不上带,朱翊深料定他走不了多远,还是得回来。

  “为何要逃?”朱翊深问道。

  鄂伦眼中泛出泪光:“他们说汉人随意杀人,指错路就得死。这哈剌温山,就算我从小走,遇上大雾或者下雨也难免走错。我不想死啊,尊贵的王,我阿娘还在等我回家。”

  朱翊深看着他年轻的脸,说道:“长生天在上,只要你带我们走出哈剌温山,我必放你回家。但若你再逃,你的族人会因你获罪。”

  鄂伦浑身一凛,小心问道:“王,您也知道长生天?”

  “使鹿部本是瓦剌和鞑靼的一支,被驱逐到额尔吉纳河,所以你们跟他们一样信奉长生天。我们汉人信奉佛教,佛家讲渡众生苦厄,不造杀戮。你之所以觉得汉人残暴,是因为你一直待在这里,并不真正了解汉人。等有机会你可以到长城以南去看一看,汉人究竟是怎样的。”

  鄂伦单手置于胸前:“如果有朝一日,我们使鹿部能够在水草丰美的地方定居,不再被其它各部欺负,我一定会去看看。”

  “起来吧。”朱翊深托起他的手肘,“若你到京城,我会备一桌好酒好菜招待你。”

  鄂伦高兴道:“为了您的好酒好菜,我必会去的。您放心,我不会再逃了,一定带你们走出哈剌温山。王,您的胸襟,像草原一样辽阔。”

  朱翊深淡淡一笑,让人扶着他去休息了。

  他们说的是蒙语,语很快,其余的人都听不懂。但见鄂伦恭敬臣服的姿态,大概知道他不会再逃了。

  李怀恩端着野菜汤给朱翊深,轻声道:“王爷,只能找到这些东西,您将就着喝些,热热身子。”朱翊深接过碗,二话不说地喝了起来。

  鄂伦对汉人的恐惧,侧面印证了康旺这些汉人官吏在奴儿干都司的暴行。听说各部族每年都要向他进贡,才能维持族民在水草丰美的地方放牧,而那些强大的部族只要多进些金银,就能去贫瘠的部族抢掠,因此部族之间的矛盾逐年加深。

  在开国的时候,奴儿干都司的指挥使本是流官,几年便更换一次。那时都城还在应天府,塞外苦寒,朝廷官员不愿跋涉千里赴任,后来奴儿干都司的指挥使就变成了世袭制,历任官员借着朝廷之势,越霸道贪婪。

  前世朱翊深和温嘉到达奴儿干城之后,虽然受到康旺的热情招待,但康旺对都司事务多有隐瞒,导致年轻的朱翊深判断失误,酿成祸端,险些被端和帝问责。

  今生朱翊深虽已从这个漩涡中抽身,但从进入奴儿干都司的所见所闻来看,东北的局势显然不容乐观。前世他登基之后,便处死了康旺,重新改派流官接管奴儿干都司。尽管不能从本质上解决这里的问题,但至少不会再激化矛盾。

  李怀恩感慨道:“不知不觉,离开京城已经四个多月了,也不知道王府一切是否安好。”

  昨日朱翊深共收到两封来自京城的信,一封是关于朱正熙的,另一封是若澄寄来的。

  她在信中提及已经进了苏家的女学,沈家上下都对她很好,要朱翊深不用担心。信纸有好几张,似乎要把所有趣事都跟他分享。

  信写于盛夏之时,字里行间能感受到她是快乐的。不过她从小就很知足,不管遇到怎样的环境,从没有垂头丧气过。

  只是他现了一个问题,上辈子她也是进的苏家女学么?他没有关注过,一直以为是沈家请了先生来教她们姐妹俩。

  如此,他忽然记起了一件事。叶明修在高中之前,似乎跟苏家颇有些渊源。他前生无意中现苏奉英喜欢的人是叶明修,这才向朱正熙示警。苏奉英嫁给朱正熙之后,的确全力辅佐,无可挑剔,但她心里喜欢的始终是叶明修,所以一直郁郁寡欢,最后难产而死。

  而朱正熙也因她早亡,一直心怀愧疚,以为是自己没有照顾好妻。后来不知从何处得知真相,对叶明修猜忌日深,性情也有所改变。若非如此,叶明修恐怕也不能为他所用。

  朱翊深不知道换了一个人,朱正熙今生的命运会不会跟着改变,但叶明修始终是他最担心的变数。他分不清,前生叶明修帮他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对沈若澄又是什么感情。他只知道,那个人对于权力和高位的渴望,如同深渊般可怕。

  若那丫头又遇见了叶明修……朱翊深看着跳动的火焰,心中仿佛堵住了一样。

  前生,他不自觉地忽视了她仰望的目光,还有她亲手缝补的衣服,费心做的吃食。她似乎在用各种方法暗示想要留在他身边,他却一无所觉,只将她视作妹妹,更不知她从何时转变了心意。若她当真喜欢他……若这一生依旧如此……

  他无法深想,只决定一出哈剌温山,立刻给她写信,让她一定不要靠近那个叫叶明修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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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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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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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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