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这一夜,在从金陵往沃丰道的必经之路上,在一座名为天水的小镇,在这小镇上,有一间名为小酒馆的小酒馆里一直坐着一个少年。
他的面前放着六个酒壶和一碟花生米。
其中的五个酒壶已经空了,但这碟花生米仅仅少了五颗!
他吃一颗花生米就喝了一壶酒。
一壶酒一斤八两,三十二度,度数不高,却也醉人。
可他非但没有醉,反而眼睛越喝越亮!
这让小酒馆的老板娘很是好奇,于是她取了一壶酒,干脆坐在了这少年的身旁。
“贵姓?”
“宋终。”
“……送终?”
“对,宋终。”
老板娘看了看那少年放在身旁用黑布包裹的长刀,又看了看那少年此刻握住筷子的手,忽然笑道:“喝了这么多,但这手依然稳定,阁下是刀道高手。”
宋终皱了皱眉头,他不喜欢说话,尤其是和陌生人说话。
所以他没有去问这老板娘姓什么,甚至就连视线也仅仅在这老板娘的脸上停留了一息,就投向了门外。
门外是大红灯笼映衬着的暗红的光线,在宋终的眼里,却殷红得像血一样——刀山上的血,那一夜比这灯笼还要红!
观主仗剑入刀山,刀山上下六百二十三口人,无一活口。
而刀山派往青云山的六百三十二口人,也无一活口。
曾经风光无限的南刀山,而今仅仅剩下了他一个!
当然离开刀山自寻前程的人不算,比如那个助纣为虐的白玉莲!
宋终很明白以自己而今一流的身手,根本不是道院观主大人的菜,但这事却因傅小官而起,那傅小官又是观主的关门弟子。
所以……杀不了苏长生,也杀不了苏珏,甚至就连高圆圆也杀不过,那就只好杀傅小官了——这个狗贼!六扇门就是这狗贼提出来的!
而今六扇门在苏珏的带领下,就像疯狗一样的四处杀人。
他们杀了许多的不愿臣服的绿林中人,他们说……谁敢再传尚皇后的谣言,他们手里的刀剑就会让谁闭嘴!
他们杀了十来天,将这偌大江湖杀得渐渐平静。
随之而来的却是父亲的手书——而今张贴在各大重要集镇。
那字确实是父亲所写,而内容……却是忏悔!
忏悔他冤枉了尚皇后,诉说了他猪油蒙了心,妄图陷尚皇后于不仁不义之境地。
宋终的筷子没有落在花生米上,而是放了下来,他拧着最后一壶酒,猛的灌了一口。
父亲宋擎天落在了朝廷的手中,恐怕生不如死。
他没有妄图去营救父亲,他甚至没有去想挟持傅小官让朝廷放了父亲,因为就算真放了,就算逃去天涯,只怕道院的那些疯狗也会追着去咬,直到将他们咬死为止。
与其那样去死,莫如将罪魁祸首的傅小官给杀了,还能在这江湖留下一个美名。
“我叫青青,青青草原的青青……”
老板娘也拧着酒壶灌了一口,砸吧了一下小嘴儿,看向了宋终,笑道:“夜已深,我这小酒馆该打烊了,宋公子若是要住店……上面还有两间上房,宋公子若是不住店,就请结下账带着这壶酒离开。”
宋终的手往腰间一摸,却没有摸到钱袋子。
他低头一看,原本挂在腰间的钱袋子不翼而飞!
他豁然一惊,然后他的脸忽然一红。
青青一瞧,笑得更加灿烂。
“看来……宋公子没有银子了。”
“不是,我本来、本来有的。”
青青伸展了一下腰肢,“奴家十八岁在这天水城开店,至今已足足十年。这十年里,像公子这般的情况,奴家最少遇见了上百次……”
她的脸儿忽然一沉,“莫要以为你带着刀,奴家就会怕。”
说着这话,她的手掌缓缓的没入了桌面,又道:
“你若是今儿拿不出银子,就请将刀留下,也或者答应去为奴家做一件事。”
宋终眉间一蹙,他盯着嵌在桌面里的那只手看了足足五息。
这女人是个高手!
刀是他的命,这当然不能留下。
宋终抬起头来,看向了青青,“什么事?”
“你既然叫宋终,就去帮奴家杀一个人,为他送终!”
“杀谁?”
“傅小官!”
宋终一怔,“姑娘与傅小官有仇?”
“这不是你该问的,江湖规矩,宋公子可记得信守承诺。”
“……好!”
“今夜月明,带上你的刀,留下这剩下的酒,前往雨荷驿,杀了傅小官,奴家亲自为公子煮酒!”
宋终握住了刀,走出了小酒馆,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明月,将长刀背在了背上,踏着月色离开了天水镇。
青青看着那背影忽然笑得花枝招展,这时一个瘸子从后院走了进来,拿着桌上剩下的那壶酒一口饮尽,“这是第几个了?”
“第十八个。”
“加上我,就是十九个,杀得死傅小官不?”
青青沉默了很久,“估计还是杀不死,但来不及再等人了。”
瘸子皱了皱眉头,“那怎么办?”
“若是再加上我,就是二十个,该能够杀死他了。”
天水镇的小酒馆打了烊熄了灯,许久之后那门再未曾开过,那灯,也再未曾亮起。
……
……
傅小官一行离开了张平驿继续往东而行。
接下来的日子里,傅小官向南宫飘雪详细的解答了她所提出来的疑问,其余的时间他和四个美人儿说笑着,在车队停歇时候,他会和云西言聊聊接下来的规划。
偶尔他也会沉默一段时间,却不是在想留下了《再别康桥》这首诗的那位穿越前辈,而是想着治理沃丰道的细节问题。
比如包产到户。
比如栽桑养蚕大棚种植等绿色生态农业。
也比如高新技术孵化区的筹建和规划等等。
如此一路而行十日,风平浪静,贾公公曾经担心的问题至今未曾出现。
宣历十年六月二十五正午时分。
云层低矮,天气很是闷热,车队来到了雨荷驿,酝酿了许久的暴雨,终于瓢泼般的倾泻而下。
“倒是应了景。”
傅小官站在驿站的二楼,看着雨打荷叶,觉得这场雨来得正是时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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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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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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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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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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