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外急雨打芭蕉,阁里纤手抚素琴,所谈所唱正是傅小官所作之望江南。
一曲渐了,余音绕梁。
“妙!朵儿姑娘之琴技冠绝天下嗓音堪比天籁,今日耳闻,果然不同凡响!”
阁楼里除了樊朵儿便只有两人,说话的是居右的一锦衣少年。
他穿着一身锦缎绸衫,一双浓眉下虎眼如炬,仿若有一股子山岳气势。
他叫虞弘义,虞为国姓,他便是当朝闲亲王虞安福之长子,年十八。
居于他左侧的却是一翩翩公子,面容俊秀白净,看上去斯斯文文很是精神。
樊朵儿一曲唱罢,放下手中的琴,为两位公子斟满了酒——这不是怡红楼的酒,而是世子虞弘义带来的添香酒。
“此词……便是那傅小官所作?”那秀气公子轻声问道。
“正是,前些日子临江四大才子在此为张文翰张公子送别时所留,他们说,这便是傅家那少爷所作。”
秀气公子没有取酒,而是取的茶。
“此词,却是精妙,当然,姑娘弹唱的也极佳。”说着这公子转头看向了虞弘义,问道:“那请柬送去了没有?”
“已经送去……可他会不会来我不敢保证。”
“为何?”秀气公子那双秀气的眉头微微皱起。
“……你是不知道,我听说这家伙拒绝了半山书院诗会的邀请,也拒绝了这临江剩下的三大才子的邀约……大家都认为这厮不学无术——在以前这厮确实不学无术啊,他干的那些破事,我都想揍他一顿。这后来的事嘛,和董尚书那千金告诉你的差不多,只是如今临江人都认为他这两首词是找了某个大儒代写的。”
虞弘义双手一摊,眉头一扬,又道:“我不知道别人信不信,反正我是信的。世上哪有什么天才,这混蛋连四书五经都没完整读过,现在却说他会写诗,还是临江第四才子——这不就是个笑话嘛。”
秀气公子嘴角儿翘了起来,露出了一排玉贝般的牙。
“走吧,我是相信书兰的。”
说着秀气公子起了身,虞弘义喝了杯中的酒也站了起来,樊朵儿自然起身送行,却没料到那秀气公子忽然转过头来,对樊朵儿问道:“朵儿姑娘,你信吗?”
樊朵儿一愣,随即笑道:“朵儿只求有好词可传唱人间,哪去管他真与假了。”
秀气公子点了点头,说道:“六月初一晚,上林洲聚会,朵儿姑娘可有闲暇前来唱唱这两首曲儿?”
上林洲是这江上的一座岛屿,为居于临江的闲亲王府名下的产业。若非重大节日受亲王府的邀请,寻常人是不能登岛的,所以樊朵儿毫不犹豫的便答应了下来。
二人离开怡红楼,有人在门口迎接撑上了油纸伞登上了马车。
虞弘义长吁了一口气,摇了摇头,问道:“我说九公主殿下,你就为这事跑到临江来了?”
那秀气公子此刻才露出了本性,她嘻嘻一笑,说道:“别扯什么九公主殿下,叫我九妹便好,这可是在临江——你是不知道,我听书兰说起这家伙的事情时候,书兰的那双眼睛在闪金光呢。”
“你是说书兰喜欢上了那小子?”
“可不是?她去娘亲那里交了差事便去寻我,和我说了那少年的许多事情——我可告诉你,你别传出去,我看得出来书兰至少对那少年有了意思,只是她或许还没有觉察。”
虞弘义一拍脑门,这什么事啊!
“那燕熙文呢?那小子就算能作两首诗,他能和燕熙文比吗?我的九公主殿下,麻烦你回去劝劝书兰,那家伙真的不是良人,我一直在临江,我对那家伙的了解远比书兰更深……她这是入了魔障了。”
“所以我这不是来了嘛,我就是想瞧瞧是不是像书兰说的那么好。”
“她怎么说的?”
“她说……傅小官与众不同,此人极为有趣。”
“就这样?”
“是啊,你瞧瞧这江岸上的这些灯笼,余福记,香泉天醇,你再想想这两日那些敲锣打鼓举着条幅游走在大街小巷的队伍,他好像真的与众不同耶。”
虞弘义顿时气结。
“这都是小道,不过是哗众取宠博人眼球的东西罢了。你说说这有什么用?大不了就是余福记的酒能够多卖一点,然后呢?他仅仅是个秀才,听说还是他爹花了银子买来的,你自己寻思一下,他这身份这眼界这格局,能够和燕熙文比吗?他终究无法入得庙堂,到最后依然是个商人,哪怕他钱再多,也不过是个商人!”
九公主虞问筠皱起了眉头,偏着脑袋思量了一会,弘义所言……好像很有道理呀。
“管它的,我反正就是好奇想瞧瞧……”
……
临江有雨,金陵月明。
乌衣巷子的董府里灯火渐灭,却有一处小楼里的灯光依然亮着。
这是董书兰的闺房,此刻她正在书桌前,看着窗外漆黑的夜。
书桌上放着一张纸,纸上是难以入目的字。
那是傅小官写给她的那首词,她没有给任何人看过,哪怕是她最好的闺蜜九公主虞问筠,她也没有拿出来。
临江一别已有半月,不知道是怎么了,自己总是有些魂不守舍,虞问筠说……是不是喜欢上那人了?
是不是呢?
董书兰不知道。
如果不是,为何总是会想起他?
如果是……那相识的短短日子,就真的了解他了吗?
再说了,他乃商贾之家,仅仅一秀才出身,父亲或许会开明一些,娘亲那里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娘亲是中意燕熙文的。
对于燕熙文,说不上什么感觉,这个人肯定是可以的,就是自己觉得这人挺无趣——书生气息太重,志向也极其远大,这在娘亲看来便是饱读诗书前程似锦,可这不是我喜欢的呀。
少女的心思有些矛盾,她的视线又落在面前的这张纸上。
别后闲情何所寄?
初莺早燕相思……
乱我心啊!
她取了一张纸来,提笔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字: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你若能做到……那就太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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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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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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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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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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