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家后院的那栋小楼的二楼上,春秀磨着墨,傅小官没有提笔。
这些日子关于余福记的事情,前期所有的准备他已经全部布置了下去,一切也基本在他的计划中运行,那些广告自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人像他这样宣传。
新奇的东西当然更引人注目,现在的临江城许多人所谈论的话题便是两个。
其一是余福记那号称能够与添香比肩,有当代大儒秦老题名的酒。
其二却是傅府傅小官这个人。
傅小官在五月初五所作的两首词,经过怡红楼花魁樊朵儿的嘴儿唱出,再经由临江剩下的三大才子的一番推波助澜,这两首词已经如日中天,成了大户人家那些小姐们在闺房里天天讨论的话题,也成了临江无数学子们时常吟诵作为对比的经典,而傅小官江南第四才子的名头,便这样在临江响亮了起来。
傅小官!
那个临江城的毒瘤,不学无术的纨绔,他居然能够作出如此惊艳的两首词!
他居然能够成为临江第四才子!
显然,在临江人的心中,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人们谈论着,基本都是几声呵呵,觉得那不过是个笑话,估计是傅府为了洗去自身的一些铜臭,请了某个大家作了两首词,一番操作让傅小官出名而已。
傅小官听闻之后也是呵呵两声,不以为意。
人们大多数时候是希望别人好的,但有一条,不能比自己好。
如果比自己好,那背后肯定就有某种阴谋,那就会变成敌视,便会提高防范,便会觉得别人的好肯定是假的。
所以,傅小官这才子之名,当然名不符实。
此点,已经在临江学子们的心中牢固的竖立了起来。
半山书院决定召开一次诗会,请临江第四才子参加,但傅小官并没有去。
柳景行邀约了另外两个才子和数名临江有名的学子在怡红楼小聚,柳景行亲自来傅府请傅小官参加,他还是没有去。
他为什么不去?
当然是不敢!
如此这般,更是坐实了傅小官胸无半点墨,抄袭别人诗词的事实。
这样的无耻的一个人,他居然说余福记的天醇酒能够与添香比肩,居然说大儒秦老亲笔题名——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龌龊的手段欺骗了秦老,到时候必须去买一点天醇,在临江书院的诗会上,彻底的揭开傅小官的小人嘴脸!
傅小官看着窗外的细雨,那张清秀的脸蛋上露出了笑意。
哥……当然是抄的啊!
“少爷,这样下去,会坏了你的名声。”春秀是很担心的。
这个年代名声很重要,如果名声坏了,以后可是寸步难行。
可傅小官对此并无反应,“秀儿,别急,让子弹飞一会。”
“子弹?”
“额,弓箭……不说这个了,我让你派人送去西山别院给刘师傅的信,送出去了没有?”
“想来刘师傅已经收到了……少爷,这事儿很重要?”
傅小官点了点头,提起笔来饱蘸墨水,在纸上落下了四个字:
红楼一梦。
这毛笔字需要好生练练了,拿什么练?抄四书五经那是不可能的,太晦涩,好多地方还看不懂。
所以,他决定重写红楼梦。
这活儿许许多多的穿越者都干过,产生的效果非常好,傅小官当然也想试试。
但他没法像别人那样默写出来,因为他看红楼梦仅仅是看过,还是在每次任务完成之后那并不多的闲暇时间里。
所以他大致记得故事如何,甚至连里面的许多配角都忘记了,但这不妨碍他以此为蓝本,重新翻写一遍。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远古时候,天崩地裂,混沌初开……女娲补天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彩色石头,剩下了一块没有用,被遗弃在青埂峰下……”
春秀安静的看着,少爷写字的模样真好看,可是,少爷的字,还是那么丑的。
这红楼一梦……是啥?
难道是少爷要著书了?
那些难看的字一个个落在了纸上,傅小官偶尔停笔思量,然后写下一段,偶尔蹙眉搁笔,去廊间走走,神色严肃,然后又回来写几段。
如此这般,雨渐浓,天将晚,墨已尽。
春秀掌灯,再磨墨,然后看了看傅小官的背影,悄然离开去了厨房吩咐新来的厨子丫头做几样好菜。
傅小官就这样断断续续的写着,花了足足三个时辰,才磕磕碰碰的写完了第二回: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这活儿……不是那么容易啊。
原本拿枪的手现在握笔,实在有些难为情。何况原本故事里的情节本就不是太深刻,这翻写起来比他所想象的难上了许多。
好在自己这个小地主衣食无忧,多花些时日慢慢写慢慢改,写出来大致也偏差不了多少。
傅小官放下笔,才发现已经华灯初上了。
他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手腕,看了看那一溜儿排开的纸,和那些纸上蝌蚪一般的字,顿时又觉得有一种满足感——无论如何,这字总是写下了不少的,虽然丑了一点。
走到廊坊,雨帘如幕,天地间清新一片。
远方有人走了过来,却是他爹傅大官。
父子二人在小院的小餐厅里坐下,“今日中午,与临江三大粮商的家主坐了坐。他们再次提起我儿之文采,却没有前些日子那般赞美羡慕。为父观之,一个个脸上都有些怀疑……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啊。”
傅小官扒拉着饭菜,笑道:“这种小事,何必计较。”
“这可不是小事。”
“爹,姨娘身子可好?”
“好着呢……咱们现在说的是你的事情。”
“你要让姨娘多走动,保持愉悦的心情,甚至……你可以带姨娘去西山别院住些日子。”
傅大官看着傅小官,傅小官有些不好意思。
“好吧好吧,不就是作诗嘛,这破事儿……真烦人啊!”
傅大官笑了起来,乐呵道:“我就知道我儿是有真本事的,六月初一晚,亲王府上林洲园林。这是请柬,收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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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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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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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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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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