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望着墨晴那胜券在握的样子,也是大乐。
在康熙给他指婚的时候,太子让人做过了解,对墨晴的底子,不说掌握的十成十,但七八分的样子,还是有的。
作为石文炳的女儿,他的这位福晋,也算是有才。但这个时候的女子,即便是有才,也是有限。
君臣父子之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女子的地位,终究是不如男子。
寻常女子,能读文识字,已经是殊为难得。
再则,民间更有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这话的出处,已经难以考究,而且,关于这句话,亦有太多的异议。
太子可没闲工夫去探究一句话的出处和真伪,既然众说纷纭,那便顺其大流。
“太子爷,咱们怎么比吧?”
墨晴可是斗志昂扬,势要跟太子分个高下。
当然,这不过是她刻意表现出来的形象,内心深处,墨晴对这种文人的比试,全然没什么兴趣,因为她本身就不是文人。
之所以扭着太子不放,却是要多一些跟太子的交流。
论容颜,瓜尔佳氏并非国色天香,想要以色侍人,没这个先天条件,她甚至逗比不得那李侧福晋。
更何况,以色侍人,不过是一时之道。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还是要趣味相投,如此才能长久。
但墨晴也好,原主瓜尔佳氏也罢,对太子的了解都是十分有限。为了自己的来日幸福,墨晴实在有必要做到知己知彼。
“吟诗作对?”
太子笑眯眯地看着墨晴。
墨晴猛点头,道:“好!那么,臣妾先来!”
“福晋,请!”
太子笑吟吟地打量着墨晴,想要看看墨晴到底有几分的手段。
墨晴眨眨眼,瞬间想到了一首词。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这是一代伟人的一首词,《卜算子?咏梅》!
当然,这也是墨晴能能记住的清朝之后为数不多的几首诗词中的一首。
作为一个穿越人士,你要是不剽窃一点儿后世名人的诗词名作,你就不算是一个合格的穿越人士。
太子原本自信满满,但随着墨晴这一首《卜算子》出口,他就没了言语,目光呆愣愣地望着墨晴,半晌无语。
“太子爷,该您了啊!”
什么叫得理不饶人?
瞧瞧墨晴现在的样子,就是了!
可怜太子,虽然文学造诣不凡,但面对这一首《卜算子》,一时半刻间,还真想不到什么好的诗词来一比高低。
良久,太子幽幽开口,道:“这一手《卜算子》,或者只有宋陆游的那一首,能一较高下,这一番,孤认输!”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太子吟了一遍陆游的《卜算子》,表情有些愣愣。
墨晴心里偷乐,好吧,陆游这首词,她也是知道的。毕竟伟人他老人家也是因为陆游的这一首词才写出来的。
两首词,异曲同工之妙。
但墨晴是不会告诉别人的,她其实根本就记不住陆游那首词的完整内容。
“怎么样?臣妾是不是很有才啊!”
墨晴现在有些飘了。
太子淡然一笑,道:“福晋啊,这首词的确是不错,但却不怎么应景啊,不如你写一首与雪有关的诗词吧!”
要说墨晴怕什么,就怕这个!
不过,若是别的时候,墨晴还真只能乖乖认输。但若是论起描写雪的,她还真记得呢!
当然了,这依旧是剽窃之作,而且还是伟人所出!
没办法,这可是课本里的内容,通篇背诵啊!
“《沁园春?雪》!”
墨晴站起身,望着外面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缓缓开始了朗诵。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
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
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这一首《沁园春》,在后世,可是真正的名篇,十分大气!
尤其是那句,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这绝对是点睛之笔,任谁看到这一句,都会把自己给带入进去,觉得自己就是那引领风流的人物,是当世人杰!
若说太子之前还觉得墨晴有点儿小狂妄,那么现在,太子觉得自己这个福晋,的确是有狂的资本。
不说别的,单单是这一首《沁园春》,便足以笑傲文坛。
想到墨晴之前曾说过的,不愿跟其他的女人共侍一夫的言论,太子忽然就明白了,他的这个福晋,是何等的傲气女子。
他能娶到这样的福晋,实在是老天开眼。
“福晋,大才!”
“孤,不如也!”
太子起身,郑重其事地认输。
看到太子这么诚心诚意地认输,墨晴忽然有些不好意思。话说,她根本就不是文化人啊,她只是在剽窃啊。
瞅着太子一本正经的样子,墨晴忽然想到了一句老话,女子无才便是德。
这话,这一刻,竟是相当的贴景儿啊。
墨晴的确是得了才名,但这才名是剽窃而来的,说白了这就是道德品质不够啊。要这事儿传出去,她这个太子福晋,必然会得到一个无德的评价。
福晋无德啊!
想到这情况万一哪天真的发生,墨晴就打了一个冷颤,暗自发誓,从今儿开始,绝对不再卖弄这些文人的玩意儿。毕竟,她的肚子里是真的没有二两墨水,万一哪天不小心就漏了馅儿。
“太子爷,您可是太抬举臣妾了,臣妾这就是瞎猫撞上死耗子,碰巧想到了这些,以后啊,臣妾指不定就江郎才尽呢!”
先打个埋伏吧,小心驶得万年船呐!
墨晴心里直哆嗦,悔不该一时装十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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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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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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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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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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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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