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曾经是墨晴的一大嗜好,尤其是没有工作的时候,唤上三五好友,就在路边烧烤摊,喊上几瓶啤酒,侃天侃地侃大山,吹生吹死吹牛皮。
墨晴从未想过自己会有穿越的一天。
她这忽然就到了大清朝,魂穿太子嫡福晋身上,是不是就意味着原来的自己已经挂了?也不知道自己就这么挂了,会有多少人记挂着她。
论起朋友来,墨晴绝对是有不少。
只是,这种事情实在不好说。
在没有遇到事情之前,都是朋友,都是兄弟。可一旦出了事儿,谁知道这所谓的朋友,还能剩下多少?
“福晋,何为luchuan(撸串)?”
太子只觉自身是博学多识,但实在是不懂墨晴这话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撸串二字到底是怎么写的。
墨晴眨眨眼,道:“撸串啊,就是烧烤啊!”
说着话,墨晴给太子很形象地比划起来,“你想啊,那一片片的肉在篝火上烤熟,要吃的时候,是不是得把肉一片片地撸下来?”
“吃烧烤,可不就是撸串吗?”
随着墨晴这般一解释,太子就悟了。
“这个,是江南之人的说法?”
“呃,记不清了,似乎是听谁说过一句,臣妾觉得很形象,便记在了心里。只是,以前,嗯,没试过!”
墨晴心里小小地哆嗦了一下,神咧,幸好她的反应够快,要不然,岂不是要被太子给当场看出端倪?
以后,要多注意了,不能想什么说什么,否则,早晚得出事儿。
墨晴心里很是提高了一番警惕,小心驶得万年船啊。
太子知晓了撸串的意思,对墨晴想要吃烧烤的想法,全然没有意见。这大冷的天儿,围着篝火,吃点儿热乎乎的烧烤,的确是很不错的选择。
端嬷嬷旋即让观棋前往厨房报信,让崔嬷嬷带人备好食材,尽快送到福晋的院子里来。
上好的银霜炭,很快被送了过来。
这可是平日里在房内取暖才会用的炭,但现在却只是用来烧烤的炭火。
除此之外,厨房还送来了一堆的木柴。
墨晴原本以为银霜炭是来烧烤的,知道木柴送来,被人点燃,她才发现,自己差点就闹了大乌龙。
仔细想想,墨晴就了然了!
银霜炭,可是一等品级的好炭,即便是皇宫里,每位妃嫔对银霜炭的使用,也是定量的。
整个紫禁城,出了太后能敞开供应银霜炭,就算是康熙这个皇帝,对银霜炭的供应,也是稍显不足的。
太子超级被康熙看重,宠着,送到毓庆宫的银霜炭,数量倒是不菲。
墨晴从端嬷嬷的嘴里知晓了银霜炭的分配,心里就叹了口气。
太子的确是不错,但他对太多的事情,早已在康熙的培养下,变成了习以为常,甚至成了一种习惯。
比如这银霜炭的供应,太子的份额比康熙都要多一分。
康熙面上不说什么,心里就真的没有想法吗?
常言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太子被康熙一直宠着,胃口越养越大,最终能填满他胃口的,只剩下帝王之位。只是,康熙还没做够皇帝,怎么会舍得让太子登基?
人,虽然只觉高于动物一筹。
可事实上,人不过是高级点儿的动物,同样适用于自然界的规则。
父亲对孩子的疼爱,会随着孩子的逐渐长大慢慢退去。
在群居动物的思维中,当年幼的孩子长大,是有资格争夺一家之主地位的。
太子渐渐长大,对康熙的威胁就会越来越大。除非康熙能放下心中的权力欲望,否则,他跟太子的矛盾,即便是没有别的阿哥们在旁边捣蛋,也是会渐渐出现裂痕的。
“太子爷,这银霜炭,内务府那里多吗?”
墨晴在厨房的人忙活弄篝火,备食材的时候,跟太子就着银霜炭取暖,小声地开口问了一句。
“不多!这是最顶级的银霜炭!”
太子倒没有想太多,这孩子的思维还没转变过来呢!
墨晴想了想,便道:“太子爷,那毓庆宫这边的供应是怎么定的量?我听说,宫里的娘娘们,似乎都没有足够的银霜炭来用呢!”
“这是事实!”
太子怔了下,“银霜炭的烧制比较复杂,产量向来不高。”
“那,皇祖母和皇阿玛那边够不够啊?要是不够的话,咱们这边的量可以少一点的!”
墨晴可不会直接说康熙是不是够用,而是将太后娘娘给捎上了,这两位都是长辈。孝道是必须讲的,可以很好地打掩护,不至于让太子想太多。
太子闻言,倒是笑出声来,道:“福晋不用想这么多,皇祖母那里是足够的。至于皇阿玛那里,应该,也差不多吧!”
“太子爷,您该不会不清楚吧?”
墨晴故作惊讶地望着太子。
太子顿时有些尴尬地红了脸,他在这之前,还真没怎么关注过康熙那边的情况。他一直都觉得很多事情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啊!
“太子爷,这可不好!”
这次,墨晴可就说得有点儿正式了。
而太子呢,倒没反驳,因为他也察觉到了自己的疏忽。
“是孤考虑不周!”
太子笑了笑,“此事,孤回头就去问问。孤总不能越过皇阿玛去,这个不好!”
“孺子可教也!”
墨晴装模作样地摇晃着脑袋,就跟那学堂里的老学究一样。
太子心中的那点儿尴尬,在瞧见墨晴这样的姿态,瞬间散了去。他一如墨晴所想,并没有多想,只当是墨晴的无心之言。
“福晋,你这算是好为人师啊!要不,咱们比一比?”
太子可不甘心被墨晴给教育了,自然是要找回场子的。
墨晴哼了一声,道:“比就比,怕你不成?”
“哟呵,福晋这是胸有成竹呢!”
太子瞧见墨晴的样子,本是玩笑的心态收了几分,准备跟墨晴好好比一番。他可是太子,论学识,诸多兄弟中,可是魁首!
“那是!”
墨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输人不输阵,况且她是女人,输了大不了就耍赖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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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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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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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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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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