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昭华>第一百三十四章 夜对
  张昭华揉了揉眼睛,忽然感觉屋子里面灯光亮了许多,是杨士奇将蜡烛挑了挑。

  “你看看,”张昭华道:“我做的鞋子,合不合脚。”

  张昭华每天跟着女兵挑水种地,闲下来的时候就织布做女红,唯一没有做过的就是纳鞋底、做鞋面,但她很有学习热情,居然学会了,就给杨士奇和含冬两个各做了一双,连高炽和椿哥儿都没有这个待遇。

  杨士奇手忙脚乱地接过去,看到上面平整的针脚,不知道该说什么,只道:“好鞋子,好鞋子。”

  “我给我自己也做了一双,”张昭华从簸箩里抽出了一双还未完工的鞋子,哈哈道:“我把我大衣的毛领子给卸下来了,缝到了鞋面上,我觉得挺好看的。”

  张昭华给自己做了一双软底拖鞋,脚踝处圈了一圈兔毛,她的脚踝还没有大好,还是会偶然隐隐疼痛。

  杨士奇把鞋子放了下来,道:“向来案牍劳形,疏于画眉之乐,夫人,可还记得往日恩爱,月下对句?今日所幸无事,便要与夫人对上一对。”

  张昭华就道:“请。”

  杨士奇在纸上刷刷写下一行字,张昭华接过来道:“持大戟,骑海马,旋复回朝,国老。”

  张昭华思索了半晌,就道:“插金簪,戴银花,从容出阁,天仙。”

  “我这对子要增词,”杨士奇哈哈一笑:“白头翁持大戟,骑海马,旋复回朝,不愧将军国老。”

  张昭华就道:“我的下联也可以增啊——红娘子插金簪,戴银花,从容出阁,宛如云母天仙。”

  “那我的上联就是,白头翁持大戟,骑海马,与木贼草寇战百合,旋复回朝,不愧将军国老。”杨士奇道。

  张昭华给出的下联就是:红娘子插金簪,戴银花,比牡丹芍药胜五倍,从容出阁,宛如云母天仙。

  “我这上联,可有玄机,”杨士奇道:“嵌入九味草药,白头翁、大戟、海马、木贼、草寇、百合、旋复、将军、国老。”

  张昭华也道:“我这下联对仗工整,分别有红娘子、金簪、银花,牡丹、芍药、五倍、苁蓉、云母、天仙。”

  两人不约而同哈哈大笑起来,这对子其实说明了他们如今的处境,如何在佛母的监视下,顺利回朝,这可就十分不易了。

  “那我再写一副,”杨士奇提笔道:“看你如何对出。”

  这一回张昭华看到他的下联,不由得道:“这可有点难了,我要想一想。”

  纸上并不是对联,而是一句话:“梁上有人。”旁边还有一行小字:“今日之事勿忧。”

  张昭华一震,知道杨士奇已经有了办法和行动,避免她的名声被污,不由得心中感喟万分。也提起了笔道:“彼如何知晓杨氏——我疑公门有内应。”

  杨士奇接过去一看,摇头道:“不对不对,你这韵脚押错了。”

  他刷刷写了两笔,似乎将错处圈了出来。张昭华接过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正在试探。”

  杨士奇也跟她是一样的猜想,佛母如此快速地知道了情报,知道杨氏是什么人、藏在何处,而且董彦杲说佛母“每次得来的情报,都很准确,百无一谬”,显然是从官府得来,而且恐怕还不是寻常的官员,而是三司之一。

  这叫杨士奇和张昭华都感到了深深的寒意,山东形势已经云波诡谲,稍有不慎,怕就是要粉身碎骨了。同时他们也想到,山东三司肯定会被要求配合安远侯柳升的镇压行动,但是省级官员都沦陷了,柳升的一应用兵情况,岂不是没有一丝遮拦地出现在了佛母面前,官军还会有多少胜利的可能呢?

  当然先要把眼前这一个难关对付过去再说。

  张昭华知道屋子上面有人在监视他们,原本刚来的几天左右,是董彦杲派人过来监视的,后来杨士奇得到了他的信任,就再没有人过来了。而今天又来了人光顾,而且很有可能就是佛母本人。

  要说杨士奇为什么每一次都能察觉,就是因为他的耳朵非常敏锐,他自己不说能听到什么程度,但是张昭华是见识过他在河工工地上的,万千人里居然能听到唤他名字——这其实让张昭华颇为尴尬,因为她有时候晚上要小解,即使跑到静室里,有隔板挡着,但是她依旧觉得杨士奇可以听到。

  这个房子就是如此,一床一榻,东西对着,张昭华和含冬睡在床上,杨士奇就睡在榻上,如今含冬也被分离了出去,整个屋子就剩杨士奇和张昭华两人,往常没有事,今天是势必要睡在一处的。

  张昭华烧了热水,杨士奇就坐在椅子上泡了脚,张昭华把两床被子摊开,自己先钻进了一床被子里。杨士奇擦了一下被熏蒸出来的汗,道:“你先睡吧,我再看看书。”

  张昭华就道:“那你早点睡。”

  她很快躺了下来,放缓了呼吸,心中却在盘算佛母什么时候会离开。然而让她惊讶的是,杨士奇只不过看了一会儿书,也很快上了床。

  张昭华静默了一下,却听杨士奇道:“江夏这个时候,是四季里最宜人的时候,三分山三分水三分田,还有一分,要算给钟灵毓秀的江夏人。”

  “对,”张昭华道:“以前游学,你在江夏客居的时间最久。”

  “到现在我还觉得,江夏像是我的故乡。”杨士奇道:“那里有一个湖,横跨三个县,名字叫斧头湖。”

  “这个名字,真不好听。”张昭华就道。

  “是吧,我也觉得不好听。”杨士奇似乎快活地笑了一下:“于是我就大声地说了,被一个渔夫听到了。他说我不是江夏人,虽然我的口音已经学得很像了。”

  “我说为什么不是呢,”杨士奇道:“他说,真正的江夏人,一定不会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我并不服气。”

  “然后呢?”张昭华道。

  “然后我就念了一篇《陈情表》给他听,他没有反应。”杨士奇道:“我就说他不孝顺老娘。他非常生气,简直是……非常生气了,我就说读此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孝。”

  “简直是,”张昭华听得好笑:“强词夺理。”

  “但是我也没有堕泪,”杨士奇道:“读过多少遍都是这样。母亲埋在了江夏,二十年了,我只看过她两次,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每一次去,都感觉好像有许多东西,丢在了那里。”

  张昭华没有说话,良久才微微“嗯”了一声。

  她忽然知道杨士奇和她是一类人。她最好的感情,已经跟随粮长葬在了老墙底下,她甚至不如杨士奇,还有勇气去看一看。

  她也不知道最后是怎么睡着了,但是第二天醒来地却很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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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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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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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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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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