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姐姐……”娜娜瓦拉了拉安娜的袖口。
“嗯?”后者转过头。
“你有没有觉得,夜莺姐……她有些奇怪啊。”
“奇怪?”安娜愣了愣,“你是说她的衣服吗?”
夜莺站在罗兰身旁,她没穿着那套从来不见洗换的怪异花纹长袍,而是像自己一样,穿着王子殿下发明的怪异服装。虽然安娜不想承认,但对方高挑的身材将这套衣服的优点体现得淋漓尽致——匀称的双腿、纤细的收腰、以及那头长卷发。搭配上披风和尖顶帽,任何人都会将目光第一个聚集到她身上。
“才不是衣服啦,”娜娜瓦嘟囔道,“你不觉得,她跟王子殿下说话的语气,和看着王子殿下的眼神,都变得跟之前不一样了吗?”
“有吗?”
“……”娜娜瓦撇了撇嘴,“好吧,安娜姐姐,到时候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莫名其妙,安娜摇摇头,不去理会她,而是把注意力放到另外两名新女巫身上。
那名叫闪电的,看上去和娜娜瓦一般大小,打扮却格外与众不同。安娜粗略数了下,她那件破布般的外套上至少缝了十二个口袋。
至于另一位女巫温蒂,她也没穿着初见时跟夜莺那件一模一样的花纹衣袍,而是普通的女子便装。但有点令安娜特别在意,那就是对方的胸口……实在太宏伟了。
“既然你们都同意签下契约,那我们就来进行第一次训练,”罗兰有了前两名女巫的培训经验,现在已是游刃有余,“闪电,你先来。”
“噢!”闪电举起手,走出棚子。
外面正飘着小雪,无风,小姑娘轻松浮至半空,等待罗兰的下一个指令。
“先试试你的最快飞行速度!”罗兰仰起头高声道。
“嘿嘿,看我的,”她比划了个大拇指,做出起跑姿势,然后快速围绕城堡转了起来。
罗兰目测了下速度,大约在六十到八十公里时速左右,这是根据自己年年跑高速回老家的经验得出的结论。单就飞行而言,这个速度并不算快,跟普通鸽子相近。但听说她在归途时能带着夜莺和温蒂一起飞行,这就比较夸张了。
负重一百公斤起飞是什么概念?罗兰脑中浮现出一架挂着百公斤航弹的活塞机……
但接下来的试验打破了他美好的幻想。
当负重超过五十公斤后(约110磅),闪电的飞行高度急剧下降,由之前的百余米陡然将至十米左右,而换上接近一百公斤的负重后,她几乎只能贴地两米飞行了
也就是说,如果想让闪电化身轰炸机,哪怕是几公斤重的炸药包,她也会因为高度问题进入对方的强弩射程之内。
不过罗兰很快想到了小姑娘新的用途——无论是侦查还是炮击校射,她都是绝佳的人选。之前一直困扰自己的围歼计划,如今似乎摸到了一丝曙光。
当王子测试闪电的能力时,温蒂却在一旁静静打量着他。
从修道院离开后,在长达十五年的漂泊中,她见识过许许多多的人,平民、农夫、工匠、士兵、贵族。他们总如一副模子印出来的一般,在不知晓自己是女巫时,流露出渴望和爱慕之情,可一旦知道自己的女巫身份后,他们的渴望和爱慕都会瞬间转化为恐惧和憎恶,同时还有种让温蒂几乎想要呕吐出来的邪恶欲望。
她原以为自己这一生只会和女巫作伴,再也不可能接近任何男人。这也是她打算拒绝夜莺的原因……并非出于不信任,而是来自内心的畏惧。
但罗兰.温布顿改变了她的看法。
他看自己的眼光实在太普通了——就像他曾目睹过无数次一样,在夜莺的房间第一次见到罗兰时,她还以为是对方隐藏得极好,加上夜莺在一旁的缘故。可接下来的几天,他的神色依然如常。
莫非是因为王子殿下的眼光要比一般贵族高出太多?
还有那卷契约,温蒂原以为只是种形式而已。但她展开阅读时,却发现里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条款,不仅规定了责任,还写明了自己拥有的权利。
这简直不可思议!将女巫纳入麾下,不剥夺自由就算宽厚无比了,居然还在契约上告之自己的权利?
例如第2.1条(温蒂头一次见到这样的书写方式),自己可以拥有带薪假,按下面的词义解释,意味着她可以光拿钱不干活。接下来一条,女巫应完成雇主布置的实验项目,但当部分项目女巫自觉难以完成或产生不适时,可以提出更改或拒绝申请。再下一条,雇主应提供并保障女巫的安全、住宿、食物和薪酬,当该部分条件未满足时,女巫可以单方面中止契约。
这些条款读起来有些绕口,但意思表达得很清楚,签订契约的女巫并非王子的个人所有物,她同样拥有和责任对等的权利。在这封契约中,她感受到了对方的诚意——如果只是为了形式,没必要将条约列得如此详细。
想到这儿,温蒂不由自主地望向夜莺,她十分清楚对方的经历,也明白她从心底里对贵族的厌恶。而此刻,夜莺在与罗兰交谈时,语气和神态中已多了份别样的情感——这点变化恐怕她自己都不清楚。
离开大部队独自前往边陲镇只有二个月,仅仅二个月时间的相处,夜莺便完全信任了这名男子。
从她宁愿和共助会断绝关系,也要回到边陲镇来看,在她心中,只怕罗兰.温布顿殿下要比共助会更有希望带给女巫真正的归宿。导师大人的做法也令人心酸,那位共助会缔造者似乎忘了,任何一名活下来的姐妹,都是多么不易。
温蒂知道,自己已经回不去了。既然被命运带到了这里,为何不再相信一次夜莺的选择?就像过去曾无数次相信她那样——
“温蒂?”
“啊……”温蒂回过神来,发现闪电的能力已经测试完毕,所有人都在注视着自己。
她露出歉意的笑容,朝屋外走去。
下定了决定的话,自己也不能输给后辈,对吧?
就在此时,西边再次传来号角的嗡鸣,声音在群山中回荡,打破了小镇的宁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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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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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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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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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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