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热的光几乎照透了天空,云上似有火焰在燃烧。
“神仙显灵啊!”老人颤颤巍巍地跪在地上,朝着炽日的方向磕头朝拜。
婴儿发出哭声,家中的大人连忙捂住孩童的嘴,一同跪拜,生怕触怒了神明,引来灾祸。
“既见王者,何不跪拜?”刘仲问。
“你不也没跪么?”芬格尔朝着岸边游动:“哥还有正事要办呢,就先不陪你玩了。”
诺顿和康斯坦丁都已现身,如此一来,城中何处去不得?
芬格尔不知道路明非的进度如何了,总之他现在要去“司徒府”,看看能不能从“李熊”的寝宫里找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他以标准的自由泳姿势游到岸边,浑身湿漉漉地爬上泥巴地。
天上的光芒逐渐黯淡,芬格尔感觉体内的灵又重新变得活跃了,再次恢复到正常状态。
“诺顿是用什么方法把这大阵给破解了么?”芬格尔心想。
毕竟是炼金术的王者,掌管金属与火焰的龙王,这对他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然而他刚想迈步前进,却发现刘仲挡在了他的面前。
“别急着走啊,现在该到真人3V3环节了。”刘仲拍了拍芬格尔的肩膀。
芬格尔站在原地,眼珠跟随着刘仲转动。
他无法动弹,像是中了葵花点穴手,四肢僵硬,一下都动不了,连开口说话都做不到。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中的招。
但是忽然间,细小的黑色火焰从他的瞳孔中涌现,他的手臂像是打了发条的木偶人那样动了起来。
“没必要用这种拼命的手段。”刘仲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芬格尔的身体恢复了自由,“‘他’给你的这种能力,代价可不轻,我并非是你的敌人,人与人之间应该有最基本的信任。”
“大哥,你说得太对了,要是天下都是你我这般正直善良的好人,又怎么会有那么多无辜引起的事端呢?”芬格尔笑呵呵地点头,但他瞳孔中的黑炎并未熄灭,相反,还越来越浓烈。
“所以说我不喜欢和你们这类人打交道。”刘仲摇摇头,“不过,罢了,鉴于这次我的VIP客户花费了四分之一的生命来交换,我就原谅你这次的冒犯,下不为例。”
刘仲的瞳孔中燃起耀眼的金色光芒,芬格尔眼底的黑炎顷刻便被压制下去。
紧接着巨大的膜翼张开,那雍容华贵的黑袍被狰狞的身躯刺穿,唯独只有脸还是原本的样子。
“哥哥,他来了...”康斯坦丁忽然握紧了诺顿的手,“哥哥,是他,我知道的,这次一定是他,他来了!”
“别怕,康斯坦丁,我就在你身边。”诺顿面色严肃,天地间响起悠长的呼唤声:“参孙!”
夜空中,一个庞大的黑影出现,它的身躯遮蔽了明月,张开的膜翼如乌云般占据天空。
它前去迎接它的主人,鼓动的双翼扇起剧烈的风,诺顿和康斯坦丁踩在龙背上,迎着明月乘风而去。
几秒之后,这巨大的黑影就消失在云层之中。
“喂,你喜欢坐过山车么?”刘仲望着重新平静下来的天空。
“过山车?古代人也会坐过山车么?”芬格尔耸耸肩,“我还以为你们的娱乐方式就是雇佣舞女唱歌跳舞,躺在漂亮妹子的大白腿上,让另一个漂亮妹子喂自己吃葡萄。”
“你说的那是王公贵族才会干的事情啦。”刘仲笑了:“种田的农民唯一的乐趣就是打听街坊邻居的花边新闻,谁家姑娘又爱上了谁,哪家才子又去了青楼,看舞女唱歌跳舞这种事,梦里都梦不出来,农民的世界很小的,几亩田,一个土院子,再加上锄头和扁担,上厕所都只能用竹片刮。”
“用竹片刮?那底盘不是很容易生病?”
“你如果想知道的话,可以去做一篇研究。”刘仲走上前来,抓住了芬格尔的肩膀,他湿透的衣服和头发立刻冒出白色的蒸汽,变得干燥:“你不反抗么,虽然说反抗也没有用。”
“这话说得我像是喜欢喊‘破喉咙’的小姑娘一样。”芬格尔说:“你知道么,印度有个官员曾经说过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
“什么话?”
“假如不能反抗,那就试着去享受。”芬格尔认真地说。
“是么,说得我差点就信了。”刘仲在芬格尔的腰间一阵摸索,取出了一个黑色的打火机和雪茄盒,并把这两个闪动的玩意投掷到池塘中。
轰然巨响,小小的池塘被炸起几十米高的浪花,泥土直接被炸出一个深坑,一瞬间,池塘里出现了半径好几米的真空气泡。
接着,刘仲又从芬格尔的裤包掏出了盒装口香糖、小熊猫钥匙扣、mp3随身听等数个小物件。
“哥,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我身上的炸弹只有这两个,那口香糖我才买的呢,就吃了一条。”芬格尔无奈地说。
他又被定身了,动弹不得,不过这次嘴倒是能动,可以说话。
“我其实是为了你好,毕竟这些玩意爆炸,受伤的人只会是你。”刘仲把这些东西扔到远处,像是放鞭炮一样,热闹的连环爆炸声响起。
“Let'sgo!”刘仲捏住芬格尔的肩膀,双翅扇动,化作一道流光。
...
路明非朝着远离白帝城的方向奔跑。
魔动义手已经损坏了,连着他骨折的手腕一起。
对于高浓度血统的混血种来说,骨折这种伤势算不上什么重伤,混血种的恢复力远超常人,哪怕是骨头粉碎,在设备齐全的医疗环境下,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养,也能复原。
话虽这么说,该疼的还是会疼。
他只对左手做了简单的止血处理,便提着黄铜罐一路远离。
白帝城那边马上就要开战,混乱的战场下,有着上千上万人的军队,甚至诺顿还会爆发言灵,那边的危险度毋庸置疑。
路明非此刻只有一只可用的右手,想要一边战斗,一边保下罐子是很困难的事情,这种时候就得战术性撤退,远离中心,找个渺无人烟的地方,等待计时结束。
他在荒野之中穿梭,身形跳跃,即使手上提了一个半米高的实心黄铜罐,速度也丝毫不减。
在这种开阔的原野中,他的速度优势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谷</span>路明非看了一眼腕表,12点40分。
子时是夜晚23点到次日凌晨1点,还有二十分钟时限就到了。
他没办法联系上芬格尔,虽说他带着手机,但2000年前的汉朝显然不会有信号台给你拨通电话。
只能在内心祈祷芬格尔不会出什么意外,卵已经到手,诺顿和康斯坦丁他也见过了,在青铜城里,白帝城内应该不会有什么人能威胁到芬格尔,只要注意诺顿爆发言灵,他就能顺利撑到结束。
身后响起了悠长的号角声,路明非回头看了一眼,夜空中漫天的火雨洒下。
“开始进攻了么。”
他继续不管不顾地奔跑,寻找躲藏的地方。
此时,天空忽然亮了,像是正午的太阳,刺眼的光充斥了世间。
这光只持续了数十秒,很快就黯淡下去,黑夜再次覆盖天空。
接着,他听到了呼啸的风声。
皎洁的月光下,一个巨大的影子在天际线边缘出现,在那影子的后面,还跟着一道难以看清的流光。
像是在玩空中追逐战,那道小的流光撵着那个巨大的黑影跑。
呼吸间,他们就来到了路明非的头顶。
流光掠过,黑影直直地坠落下来,发出一声巨响,大地都在震颤。
参孙狼狈地摔了一个狗啃泥,被春雨搅合了几天稀泥沾在它的鳞甲上。
诺顿和康斯坦丁本来是骑在它的龙背上,但在参孙即将与地面接触的前一刻,诺顿抱住康斯坦丁,跳了下来。
风将路明非的刘海掀起,另外两个身影停在了路明非的身边。
“路鸣泽?”路明非惊呼道:“废柴师兄你怎么也在!这是怎么回事!”
路鸣泽脖子以下的部位长出了坚硬的鳞片,那些鳞片上流动着美丽的光泽,像是用赤金打造的铠甲,锋利的骨突在身体表面,如同弯曲的利刃,钢铁般的肌肉在鳞片下缓慢地起伏全身骨骼发出轻微的爆响。
唯有那张脸沉浸在月光中,对着路明非盈盈发笑:“你认错了哥哥,我是刘仲。”
“那你还叫我哥哥,你脑子秀逗啦?”路明非疑惑地问:“你这是什么模样?真变成了小龙人啊?”
“不是,路明非你和他认识的么?”还没等刘仲回话,芬格尔先发牢骚了:“这TM到底是谁啊!我被抓在天上转了半天,头都给转晕了,我开始还以为这是你老祖宗呢!”
“这些事情你们可以后面再解释。”刘仲打断了两人的谈话,望了一眼黄铜罐:“很不错,哥哥,你已经拿到卵了。”
“什么,你都拿到了么!”芬格尔惊喜地说:“那岂不是说,老唐可以复活了?”
“不,还差一步。”刘仲摇摇手指,“这个卵还不完整。”
“不完整?哪里不完整了?”路明非拿起罐子上看下看。
“它缺少了最关键的东西。”刘仲看向了一旁的诺顿、康斯坦丁和参孙。
诺顿一直眯着眼睛看这边,在三人谈话时间里,他一直安静地听着,瞳孔在路明非和芬格尔的脸上来回流转。
“你知道什么样的鸡蛋才能孵出小鸡么?”刘仲饶有趣味地看着诺顿和康斯坦丁:“把鸡蛋敲开,蛋清和蛋黄倒入碗里,如果能在蛋黄上看到一个小圆圈,类似鱼的眼睛样子的小白点,那这颗蛋就能顺利孵出小鸡,如果没有,那它是不可能孵出小鸡的,你手里的这个卵里,可还没有小白点哦,现在它是什么样子,回去就会是什么样子,所以在时限结束之前,如果还没给它加上小白点,就没有机会了。”
“你的意思是...”路明非皱着眉看向一旁的青铜与火之王两兄弟。
“没错,哥哥,这是最后的任务了!”他狂傲地笑了:“杀了青铜与火之王,让他们回到卵里面!”
“非杀不可吗?”路明非问。
“非杀不可,除非你不想要你的好基友复活了。3对3,我干掉康斯坦丁,你去干掉诺顿,至于参孙,就交给你的废柴师兄吧。”
“Thegathering,施法单位,法力无限。”他以掌心排击路明非和芬格尔的额头,“从这一刻起,这个秘籍解封!”
“喂,这是来真的吗!”芬格尔感觉到体内的灵以爆炸式的程度增加。
路明非捏了捏左手,他的伤势完全好了。
“Noglues,我们的对手将无法使用言灵,从这一刻起,这个秘籍解封!”
康斯坦丁的身体忽然颤抖起来,他感觉到他的力量消失了,参孙用尾部将两人环绕,并张开嘴,从中吐出一个古老的匣子。
“不要怕,康斯坦丁,我就在你的身边!”诺顿轻轻抚摸康斯坦丁的头。
诺顿取过匣子,抓住匣子的两侧,身体龙化,将其拉开。
里面的机件带着清越的鸣声滑出,呈扇面散开。
七柄刀剑,从斩马刀形制的重刀、曲刃的亚特坎长刀、古雅的直刃刀,一直到只有小臂长度的短刀,一应俱全。
繁复深奥的炼金花纹镌刻在刀刃的侧面,刃口发出暗金色的光芒,刀身凝练的线条给人以厚重感,容纳这七柄刀剑的机件精致到像是机械腕表的机芯。
炼金刀剑·七宗罪。
刀柄处用古希伯来语雕刻着每一柄剑的名字,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饕餮和se欲。
所有的刀剑都使用炼金金属制造,看起来材质相同,但每一柄都有不同的刚性和韧性,
这是最顶级的炼金术,任何炼金大师都只能仰望,它只属于炼金术的王者,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刀剑的外壁刻着古希伯来语的文字: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诺顿用锋利的爪子划开自己的皮肤,金色的血滴落到刀匣上,血迅速填满了铭文。
像是有心脏声在刀匣里跳动,七柄刀剑同时苏醒。
所有的刀剑都在欢呼雀跃,等待被它们的王拔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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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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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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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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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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