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虎军攻打北冥,战场上厮杀不断,一具具尸体,血肉横飞,但孟虎军的坐骑并非寻常战马,竟是一头头白虎,白虎雪白的皮毛已被鲜血染红。
他们的人数比不上北冥,可猛虎坐骑犹如添翼,北冥这边不但要提防他们的兵力,更要提防这些一旦发狂比士兵还要可怕的坐骑。
当沈青雉赶到这里时,已经是翌日天亮,晨曦灿灿。
战场上发生一次次扭转,风云变幻。陈德森这边死了不少人,这叫陈德森双目充血。
武安侯那边一副势必要攻破北冥边防的模样,这叫陈德森心中发紧。
“武安侯!”
陈德森在一座塔楼之上,他声音嘹亮,却几乎被战场上的厮杀声淹没。
陈德森远远看见孟虎军的军旗,知晓那边便是武安侯所在的方位。
但离得太远,他看不清楚,可他知晓战场上一定有对方的探子,自己这边只要一露面,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探子的双眼,用不了多久就能传入武安侯耳中。
“陈大将!我们已经撑不住了!”
一名将领来请示,希望陈德森能下令撤兵。
陈德森咬了咬牙,“将人带上来!”
一名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的红衣女子,形销骨立,遍体鳞伤,她披头散发,只露出半张侧脸,那半张侧脸上也掉下了大片的皮肉,几乎没了人样儿。
而她虽然穿着红衣,可那衣裳却破破烂烂,沾着一些浊白的痕迹,青青紫紫的白皙皮肤上,竟然还有一些红艳暧昧的痕迹,像是吻痕一样……
陈德森掐着女人的脖子,将女人按在自己的身前,他低声道:“去告诉他们,让他们撤兵,否则,我就让他们给“沈青雉”收尸!”
当这个消息传到武安侯耳中,威严的男子拍案而起,他双目赤红。
“那个畜牲!!”
他上一次见稚儿还是去年,自从那之后,因孟虎军出了叛徒,他基于整改孟虎军,始终没能回京城。
他双目充血,布满了血丝。
媚姨娘苏媚抱着一把古琴,旁边还有一架古筝,她重重地咬了一下牙。
“侯爷,冷静!”
可如何能冷静?沈青雉被林瑞峰交给陈德森,这事儿是他们知道的,他们已经查出来了。而这些日子两军交战,陈德森那个畜牲,竟然,竟然……
武安侯深深吸了一口气。
“是我对不起夫人!”
他重重闭了一下眼,因消息闭塞,他们并不知道那不过是个替身而已,或许心中有所猜测,可毕竟……还是被影响,还是中了一些计,心中始终七上八下。
他与夫人并无夫妻之实,但夫人对他有再造之恩,夫人曾救过媚儿,没有夫人,便没有如今的武安侯。
武安侯喘息声粗重,他此刻陷入两难。
“报——!”
突然又是一则消息传回。
“侯爷!陈德森手中那个,未必是咱们的大小姐。方才战场之上,出现一名红衣女子,她手持长鞭!有人看着,像是大小姐本人!”
“你说什么?”
武安侯一脸紧张,媚姨娘也怔了怔,“侯爷,是稚儿?”
两人对视,武安侯立即道:“走!”
他身上受了一些伤,是前些天打仗时弄的,不然今日该是亲自出征,而不是镇守后方。
但此刻他坐不住了,不但是他,媚姨娘也同样。
稚儿!!
·
沈青雉随着北冥大军抵达战场,刀剑无言,偏偏她又舍弃了盔甲,还露出本来面容,甚至还换上一袭火红衣裙。
她自从一出现,便引起多方关注。
战场上出现一名女子,还是红衣!
她用这种方式通知武安侯,她没事,她安好!
同时陈德森也得到了消息,他一惊,紧接着便咬牙切齿。
“杀了她!”
事已至此,这是他唯一的念头。
这样一来,沈青雉成了个活靶子。
而战场的另一边,“二少爷,大小姐没事,大小姐出现在西南方!”
当沈青雉的消息传到沈轩宇这里时,少年将军容颜俊秀,手持一杆红缨长枪,他高坐在白虎坐骑之上,这白虎坐骑的身量比得上战马,甚至比北冥战马更加威武。
“长姐……西南?西南!”
他率一支亲兵笔直地从人山人海中冲杀而出,直指西南!
“姑娘,您当心!”
蓝姑等人也已卸下了伪装,她们一直紧跟着沈青雉。
几乎成人墙,紧紧地护在沈青雉外围。
沈青雉深吸一口气:“差不多了,就算父亲他们尚未见到我,但至少……至少也算看见一些希望,蓝姑,我们该扯了!”
她迅速披上一件黑袍,裹住自己这一身刺眼的火红。
人多而眼杂,几乎眨眼之间,她们这些人就再次于人海中消失。
当沈青雉带着蓝姑和侍女们冲进一片密林时,几乎就是前后脚,弓箭手射出箭矢。
万箭齐发。
陈德森损人不利己,为射杀沈青雉,竟敌我不分,这一波箭矢,带走了不知多少人命,死死伤伤的,有数不清的北冥士兵。
沈青雉回头看了一眼,眉心紧紧地拧着。
若不是拿捏着时间,脱身及时……
“走!”
她需要穿过这片密林,从后方绕到西凉的土地。
等沈轩宇赶来时,他扑了一个空,这一方战场,满地的尸体,顷刻之间他脸色冰冷,浑身血液仿佛倒流,他踉跄着往前跑,在满地的尸体中不断翻找。
“长姐,长姐……长姐!”
少年沙哑的喊声响彻了这一片土地。
直至孟虎军中,有人眼尖地发现了一条红色绸缎。
“二少爷,您开!”
这人手持红色绸缎冲了过来。
沈轩宇怔了怔,勉强地定了定神,才双目血红地问:“这是哪来的?”
“这条红绸绑在密林那边,绑在一棵白杨树上。”
“白杨树,密林……”
沈轩宇紧闭上眼睛,手攥成拳头,一下一下砸着他自己的头,像是这样能让他的思绪敏捷一些,清醒一点。
“密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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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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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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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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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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