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无桅的航行>第160章好色的“南宫东旭”
  但凡猎人狩猎和窃贼踩点的情形,几乎都如出一辙,只要存心锁定、“挂念”着要下手的对象,终究有那么一天,“猎物”迟早是会得手的;江湖上有一句老话叫做“不怕贼来偷,就怕贼惦记”,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莫丽华,这个牛栓子宿命中可怕的“猎手”,“不经意”间抓住了牛栓子“受贿”的软肋,从哲理上将,是必然中的一次偶然。

  掌握了牛栓子的“把柄”,莫丽华如获至宝,她觉得自己重庆之旅不虚此行!

  她汲取“石料厂事件”的惨痛教训,决定暂不声张,她要把它当作一个筹码从长计议,毕竟与上次平白无故地栽赃陷害不同,这次可是她亲眼目睹的“真凭实据”呀!她心里打起了小算盘……

  俘虏牛栓子冷漠的心最好也是最坏的办法,只能从要挟入手,莫丽华的心里重新燃起对牛栓子爱情的“渴望”!

  不管是否成功!她都要执意作一次冒险的尝试,说不定奇迹就意外地出现了呢?……

  黄色的头盔、黄色的工装、洁白的手套,配上黄色的摩托车,“金黄色”成了摩租公司的主色调,天蓝色的“阿城摩租”四个醒目的正楷字印缀在其间,成了阿城街头巷尾一道新的靓丽的风景线。

  黄色耀眼夺目,足以引起人们的注意,特别是夜间穿街走巷能够很好地保护车手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根据公司的决策部署:开业的前三日,在阿城搭乘“阿城摩租”的车费一律全免,另外每位乘客还可以获赠公司统一印制的手提袋一只。

  这是公司营管顾问“南宫东旭”教授提出的营销策略,初始,南宫出这个“馊点子”,很多人用脚投票,认为这是出钱赚吆喝,铺张浪费,把人民币当草纸使,抢白声一片。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懂不懂啊?耗子拖葫芦,大头在后呢!俺看这事大家都别咋呼了,就这么定了!”莫总不知从哪捡来这句烧脑子的破话,一锤定音,强硬地作了最后的表决,他是说一不二的“总舵主”,得带头维护南宫东旭这个糟老头子的威信呀!

  几天下来,尽管浪费了一笔不菲的开销,但是总体来说,人们对摩租车的出现,是寄予了厚望与热情的。

  出门打“小黄球”,是幽默的阿城人给摩租车新取的一个形象的外号,用摩租车代步办事,正在成为人们出行的一种习惯性的选择。

  摩租车得以顺利地运行,远远超乎了我们的想象,公司首月的流水收入就突破了百万元大关,刨除费用支出,斩获颇丰,旗开得胜,这个成绩已经很不错了,万事开头难!这毕竟是开张发市嘛!一切得从零开始。

  “买不买账”消费者说了算!最重要的是,市场的认可度还是空前高涨的,这才是企业最大的信念支撑!

  以摩租主业为依托,积极寻求对外合作,开拓多元化延伸产业,在家电安装、快递派送、老年人生活物资专线包干、物资流通等领域开展业务,这是南宫东旭教授给公司长足发展拟定的一条清晰的路径。

  看来,这南宫还真有“三板斧”,不是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不过只是他那副不可一世的尊容实在令人难以恭维呀!

  公司欣欣向荣的气象,让莫老更和王二妮两口子心里面乐开了花,喜得成天合不拢嘴。

  这天莫老更一高兴,赶紧让王二妮亲自下厨,张罗一顿丰盛的佳肴,他要好好犒劳一下南宫东旭这个名不虚传的“大儒”,私设家宴相邀,是交际圈里面最高规格的礼遇,是东家对客人最抬举的一种表达方式之一。

  王二妮是个

  心灵手巧的女人,除了一手好针线活,她的厨艺也是十分了得的,黄焖崽驴肉、清蒸鳌花(鳜鱼),当然,还有东北大乱炖都是她的拿手好戏呢!

  夜幕未坠,客人们早已如约而至,一个个兴高采烈。

  对于吃喝人们往往都是积极的,倘若把例会统统改成宴会,估计考勤簿上“迟到早退”的记录就会破零,甚至逾越吉利斯统计的最高数据。

  来客并不多,我和小六子刚到没多大一会,准确的说,屁股好没有坐热,主人的一杯茶水尚在“姗姗来迟”之中,一抬头,风度翩翩的南宫教授已经拱手来到了门前,他的脚下放着一对东北名酒——“大泉源“,这酒价格不菲,传言是努尔哈赤钦定的御酒,在官场应酬中极为流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哎哟!南宫教授您这是干哈呀?只是一顿家常便饭,您能赏脸来串串门俺就心满意足了,这咋能让您老破费呢?”莫老更赶紧迎上去打招呼,官场上的这些陈词滥调,他早已像记台词一样背得滚瓜烂熟了。

  “哪里哪里!莫总,承蒙抬举,这点小意思何足挂齿嘛!再说了,俺这是借花献佛,这酒啊!还是梁厅长梁浩天送俺的呢!俺拎到阿城没来得及下口,今儿个顺到您这,俺们来个不醉不休嘛!……哈哈!”南宫东旭一边客套地寒暄道,一边把酒拎起来放到莫总的手上。

  “南宫教授,幺哥!您们都是稀客呀!……”直到莫丽华从厨房里出来打照面,我这才知道还有一位,可能也是最后一位“客人”早早已经“捷足先登”了,原来,莫丽华是赶早过来跟嫂子王二妮帮厨的,她出来的时候,腰系围裙,手里还攥着一把大葱呢!

  自打我认了莫家,莫丽华人前人后都管我叫“幺哥”,而她心目中正真的“幺哥”就是莫老更早逝的弟弟“莫晓峰”,也就是我现在冒名顶替的名字。

  她之所以这么“热情”地叫唤着,其实是有着险恶用心的,她是在提醒我,任何时候要知道自己真实的身份,“莫”姓只是我的一件外衣,一个包裹我的躯壳而已。

  也许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她这样叫也是对我的一种潜在威胁,似乎在告诉我,只要我敢于跟她翻脸,她就会立即拆穿我的“真面目”,让我下不了台,吃不完兜着走!

  虽说对南宫东旭早有耳闻,但是面对面,王二妮今天还是第一次。

  直到莫丽华和我还有小六子几个自家人,一碗一碗地把王二妮精心准备的“作品”一一呈现在餐桌上,她这才忙里偷闲出来给南宫东旭打了一声招呼,手里刚解下的围裙还没来得及撂下呢!

  王二妮年近五十,她不高不矮的中等身材,白皙红润的皮肤,体态丰腴,活力四射,看起来非常年轻漂亮,在她这个年龄份上,可谓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啊!

  南宫东旭这个老色鬼,差点看傻了眼,浑浊而猥琐的目光恋恋不舍地在王二妮高耸的胸脯上不住地来回扫视着,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

  好半天,这家伙才缓过神来,明知故问地对一旁尴尬的莫老更说道:“哎哟!这就是莫总您的夫人啊?真是才貌双全呀!啧啧!莫总!您可是艳福不浅呀!”

  南宫的话酸溜溜的,让人乍一听浑身起鸡皮疙瘩,他所谓的“才”,大概是指王二妮的这几道“看家菜”说的吧?我看见这老家伙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这个正版的“叫兽”,除了嗜好酒色外,还是一个大吃货哩!

  “教授您过奖了!不过就是一个烧火婆子而已嘛!哪有什么才呀?言过了!……请……请用菜!”莫老更一边故作谦逊的戏谑道,一边进入主题,让我给南宫东旭斟满了酒。

  南宫东旭无

  疑是今天的主客,因为他是这个宴桌上唯一的外姓人。

  按照传统礼节,酒过三巡,女东家要出灶房来为客人敬酒,王二妮接过我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来到南宫东旭的身旁请酒,“南宫教授!俺敬您一杯!”王二妮平日酒量也不错,半斤八两的不在话下,话音刚落,她早已先干为敬,把酒喝得干干净净。

  这回轮到南宫东旭“表演”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只见这个老东西一只手端起酒杯,色眯眯的盯着王二妮,一只手趁机握住她润软的手掌,闭起双眼,慢慢地把酒灌进了喉咙,放下酒杯,一咂嘴,这才说道:“您太客气了……太客气啦!”嘴里说着,这只手又不老实地搭在了王二妮的手背上。

  为老不尊,这个老畜生!我实在看不下去了,霍地站起来,猛地一拍桌子,指着南宫教授的鼻子痛斥道:“南宫东旭!你太过分了!”其实我还有一句“给脸不要脸的老东西”,为了顾全大局,我当时把这句更难听的话强咽进肚里去了。

  我未及众人言语,兀自转身,怒气冲冲地摔门而去……

  我的心情糟糕透了,觉得心里头憋了一肚子气,回到宿舍,我拎开水龙头痛痛快快地冲了个冷水澡,狂躁的意识才稍稍平静下来,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在生意场上这种丢人现眼的龌龊事能够堂而皇之地上演,人,难道除了欲望、利益和相互利用,竟连廉耻也不顾了吗?

  失眠!又是一个不眠之夜!下半夜,我躺在床上,正在思前想后地回顾自己这一路走来的艰难历程,突然,外面传来敲门声,都这么晚了,会是谁呢?难不成是莫总或者是南宫东旭这个老不死的家伙“找茬”找上门来了?

  豁出去了!我没有去想后果,迅速下床去开门一探究竟。

  门开了,来人出乎我的意料,她竟然是住在楼下的莫丽华,“栓子哥!俺睡不着,知道你今晚心里不好受,所以就……就上来看看你,陪你唠唠嗑,兴许可以散散心,解解闷呢!”她站在门边轻言细语地说道,并不进门,依然还是那么傲气,依然还是那么矜持。

  莫丽华突然改口,让我已经嗅到一点黏糊不清的暧昧味道,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说什么好,把她晾在那吧!俩人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关系会越来越僵,就会错失今天化干戈为玉帛的良机,把她让进屋吧!这“经管楼”里面到处都是眼睛,人言可畏呀!

  情急生智,犹豫了片刻,我终于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丽华,俺没事!时间不早了,有些话俺正想和你好好聊聊呢!这么着,明晚俺俩到滚石俱乐部去逛逛,俺请客,咱们不见不散!”我虚晃一枪,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我竭力想摆开这个“瘟神”。

  “也行!就这么说定了!明晚不见不散!”莫丽华莞尔一笑,高兴地说道,收回脚步,临走又回头含情脉脉地看了牛栓子一眼。

  莫丽华认为牛栓子不会忽悠她,她相信自己的判断,她认为是牛栓子在重庆收受红包的“把柄”落在她的手里了,牛栓子必然会受制于她,他要想继续在公司风风光光地呆下去,就只能无条件地“缴械投降”!这样,这世上树缠藤的爱情就能缔造传奇……

  可是莫丽华想错了,牛栓子早就防范了她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从重庆一返回阿城,他就把未开封的牛皮信封如数上缴给了公司办公室,莫总莫老更老早就知道这件事了,还没有来得及开会表扬牛栓子这种清廉的美德呢!

  那么,牛栓子既然很清楚莫丽华一直在他背后使绊子,那他究竟为什么又偏偏向她“妥协”,而且还要主动邀约她,接近她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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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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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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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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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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