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莫芸自然不想掠人之美,她连忙解释道:“这句诗词可不是我说的,是某位国家的一位大诗人说的。他叫唐寅,是个风流才子。作了一首诗叫《桃花庵歌》,那句话就是这首诗的其中一句。”她有些不好意思道:“方才见师傅模样觉得这句诗词用在您身上甚好!”
王疾川却没有顺着狄莫芸的思路去走,反而追究道:“是哪位国家?我怎么没听说过此人,按理说能说这话的人应该名满天下才对!”
狄莫芸心道这师傅怎么和相沁一样,难道聪明人都爱犯刨根问底的毛病?!她有些后悔刚才触景生情的冲动,她颇为头疼道:“是个叫明朝的国家的人,那国家离这里非常非常的远,您自然不会知道。”
“那你怎么会知道?”
“嗯……因为我以前偶然的机会看到关于那个国家的人和事的记载,觉得那首诗很好听,就记住了!”
“那书叫什么名?回头为师找找!”
“抱歉,徒儿忘了,那书也丢了。”狄莫芸大言不惭地浇了王疾川一头冷水。
“唔……”王疾川仍然不甘心,只得道:“那诗你会背吗?”
“啊……还……行吧!”狄莫芸支支吾吾道。
“什么叫还行?!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王疾川批评道。他说道:“为师方才在编曲,你那句诗词满符合我编的音律的,所以你整首诗背来我听听。”
“啊……这样啊……徒儿试试。”上辈子的孟越嘉术业有专攻,不善文采,对于历史和诗词都是半吊子水平,不可能信手拈来,脱口而出。但她还有一个常人所不及的过人之处,那就是记忆力超群,过目不忘。
狄莫芸有点赶鸭子上架的意思,出于对师傅隐瞒事实的愧疚,她没有拒绝他的要求,硬着头皮细想这整首诗的诗句,而且还要翻译得精准。
好在她听过这首诗编成的歌曲,是上辈子在爷爷书房里无意中翻到了一张超级古老的CD,是公元两千多年的东西,那时候的孟越嘉一边感慨着这东西保存得真好,一边听完并记住了播放的这首歌,正是《桃花庵歌》。
狄莫芸坐在了王疾川的对面,说道:“我背不好,还是唱吧,唱不好您可别笑话我!”然后拿起一根筷子,敲了敲茶碗,发出明亮清脆的音色。她开始有节奏地敲击着茶碗,手腕抬起筷落,开唱道: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者,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忒风颠,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声音清婉,像一杯低纯度的白酒,不浓烈,但暗香中有一丝微醺的醉意。
咦?周围越来越多的人都看了过来,听着听着,眼神逐渐变了,由原先的好奇变成了深刻的陶醉。一曲歌罢,周围一片寂静。
许久王疾川缓缓的说道:“再唱一遍。”
狄莫芸便继续从头唱起:“桃花坞里桃花庵……”
“桃花庵里桃花仙……”王疾川也开嗓和唱起来。
王疾川的歌声悠扬,醇厚中竟带着一尘不染的空灵,尤其拖长的尾音像一只白色的蛟龙在浊世中游走一圈后潇洒地一甩龙尾飞向天空并发出一声悠长的龙吟,实在是妙不可言。
狄莫芸惊呆了,微微翕了翕嘴巴,但歌声未止,自然是王疾川在唱:“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如果狄莫芸的唱法像是少女从雪山上走下来嗅着花香,那么王疾川的唱法更像是仗剑天涯的游侠躺在花丛里浅眠。
很显然这个较之狄莫芸,王疾川更适合唱这首歌。
此歌,此人,此刻融为了一体。歌表人的心,人显歌的意。
不仅仅是狄莫芸看痴了,在场的人也都看痴了,就连闻着王疾川歌声从客房中走出来的人也倚着栏杆聆听,还有意无意地摇头晃脑。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王疾川唱完了,全场肃然,每一个人都是呆怔的眼神,好像和王疾川不在同一个频道上,慢了几拍后才反应过来。
“好,好!”掌声雷动!欢呼声此起彼伏。就连邻桌正吃饭人,因看痴了而一直举着在半空中的筷子,最后都掉在了地上,但他依然还不管不顾的鼓着掌。
王疾川表情很平静,站起来对狄莫芸说道:“我们出发吧。”
“哦……哦!”狄莫芸呆了呆,然后连忙点头,起身拉着已傻住的相沁跟在王疾川身后。
“别走,别走!”
“再唱一个,唱一个!”
众人见主角要走,纷纷急了,都扯着嗓门想喊住他。
“唱什么唱!我又不是卖唱的!”王疾川没好气的大声顶了回去。
众人立刻禁声,皆尴尬而又不甘地看着王疾川几人离去。
直到看不见他们人影了,观众仍未散去,开始相互打听讨论赞叹!
“真是美妙,我今日可算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是啊,我现在满脑子全是他的歌声!”
“那是谁啊?还有那歌也很特别!”
“不知道是谁,但这首歌应该是他创作的!我听那公子喊他叫师傅。”
“那人肯定是乐师,而且还是大师级别的!”
“都别瞎猜,问问掌柜的不就知道了!”
“对啊,有路引啊!查路引就知道何许人也!”
“唉,就算知道了又能如何?看这大师的样子就知道不是好脾气的,不会轻易献嗓。”
“说得有理,你们都听了曲,谁记住了诗词?!”
“我记住了前十句。”
“我记住了后五句。”
“我只记住了中间几句。”
“那咱们大家一块凑一凑吧!咱们自己把歌曲谱出来!”
“好主意!”
“好主意!”
就这样,集合众人之力,东拼西凑地补全了这首歌词。再集众人之力软磨硬泡的从店家一方得到了王疾川的身份。几乎谁也没注意那个被称为徒弟的公子嗓音为何偏女性化,也谁都不相信这歌曲是徒弟反教给师傅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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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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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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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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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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