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想要坐起来,可是,小腹和大腿的刺痛让我根本就坐不起来。
苦笑了一下,我开始闭目运功,准备疗伤了。
然后,我发现了一件极其恐怖的事情。
我发现,我居然不能运功了!
没错,我感觉不到体内有任何内力的流动,一点内力都没有,就像,它们从来都不曾出现过一样!
怎么可能?
我脸色大变,按照熟悉的功法运功的时候,身体内却没有丝毫内力运转的意思!
不会吧?
我不知道如何去形容我现在的感觉,我,我好像武功尽失了?!
没错,我变成了没有有内力的普通人!
怎么可能?
我沮丧的睁开了眼睛,看着顶上的屋顶,脑子里不由得回忆起了刚才的梦。
前世的爸妈,此生的父母,大哥,以及所有和我有瓜葛的人都出现了,他们到底如何了?
还有,我受伤以前的事情,北宫伯树他们怎么样了?张祁连他们如何了?姜小妹呢?他们逃过了匈奴人的追杀了吗?
对,想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来了。
当时,我是全力施展自己的内力,然后发出了我这一生最强的一击,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那些准备袭击我的匈奴人怎么样了?
我会不会是被匈奴人抓住的?
不可能的吧,如果我被匈奴人抓住,他们应该把我关入大牢才对啊?
如果不是匈奴人,难道是北宫伯树他们回来救了我?
不管是谁,我必须的知道。
所以,我张嘴大声喊道:“有......人......嘶~”大力出声,我感觉到了小腹上的刺痛,使我不得不停了下来。
小腹,丹田!
该死,难道,那支羽箭直接射中了我的丹田?废了我的武功?
我惊骇莫名,胡乱猜测。
那边的门帘开了,我转头看了过去。
公孙菱?!
我脸色一变,想要说什么,却根本说不出口。
呵呵,之前她是我的“座上宾”,现在好了,一切反转,我成了这个心机颇深的女人的阶下囚了。
不用想我也知道,我肯定是被匈奴人抓住了。
只是他们没有把我关入大牢罢了。
公孙菱走了进来,见我睁着眼睛,道:“醒了?”
“这是哪里?”我直接问道。
“匈奴......王都!”公孙菱看着我,一字一顿。
我愣了一下,随即道:“果然还是到了这里!”
“你不害怕?”公孙菱问道。
“有什么可怕的?”我苦笑,道:“现在我是阶下囚,而且又武功尽失,反正都是任人宰割的主!”
公孙菱没有说话,走了过来,从身上取出一个包袱,拆开之后,一股中药刺鼻的味道传了过来。
“这是?”我疑惑不解,她好像要给我治伤?
公孙菱低头,坐在了床边,然后掀开了盖着我的被子,而这个时候,我才看到,我的腰上,已经缠了一圈白布,此时此刻,也不知是因为伤势过重,还是因为我之前的两次起身牵动了伤口,小腹的位置,白色的布匹已经被鲜血染红了。
那双洁白如玉的手开始解白布上的结,然后解白布,解到腰下的时候,因为我此时躺着的,她没办法继续施为,看了看我,也不问我同不同意,右手伸到我的背下,使劲把我的背抬得拱了起来。
“嘶~”剧烈的刺痛让我不由得发出了声音。
公孙菱却是没管,右手抬着我,左手快速的解着腰间的白布。
也许是刚才弓腰的时候,刺痛已经刺激到了我的全身,所以,在公孙菱把我腰间的白布都解开的时候,我除了感觉到了腰间的凉意之外,却根本感觉不到疼了。
解完白布,公孙菱把我放了下来,把那占有鲜血的白布扔到一边之后,开始细细的检查我的伤口。
“我睡了多久?”我吃力的问道。
“十日!”公孙菱快速回答。
十日?我暗自乍舌,道:“这十天,都是你帮我治伤?”
公孙菱不回答了,开始刚才在那个包袱里寻找药物,然后低头细细的在我的小腹处涂抹着。
“嘶~”又是刺痛袭来,只不知道是药物的作用,还是伤口被人触碰的作用,这一次,我直接痛晕了过去。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
这是宋代词人辛弃疾的一首词里面的句子,说的是西汉名将霍去病追击匈奴道狼居胥山之后,直接进行祭天封礼,然后直接把匈奴人追至漠北才肯罢休的意思。
当然,我解释的可能不大准确,但是,大致意思也就是这样了。
我根本没有想到,我会出现在这个霍去病封狼居胥的地方。
没错,这里是匈奴的王都,就在狼居胥山下!
大概,这无数年来,匈奴人都不能忘记当年被霍去病打得仓皇北顾的地方,所以,他们为了洗刷耻辱,重新回来了,甚至,还直接把王都设在了这里,为的就是刺激匈奴儿郎不要忘记当年的耻辱!
这是一间石块和泥土加上兽皮组成的小屋,不大,大概也就四五平米的样子,它是被建在匈奴王都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的。
出门就是市集,门口没有任何人把守。
这倒也是了,我现在根本就是一个废人,根本就不需要什么人把守。
就算我想离开这里,先不说能不能躲过公孙菱的追击,就我能不能在外面的冰天雪地里活下去都是一个问题。
我被公孙菱鄙视了!
她没有把我送到匈奴大汉挛鞮可汗那边去,也没有把我带到什么秘密的地方,而是,直接就把我扔在了随处可见匈奴人的地方!
出门就是市集,门外就是匈奴人!
我可以出门,但是,我却没办法出去,至少,公孙菱不认为我能够活着走出五步远。
因为,她知道,我不会匈奴语言!
我又在这里将养了几日,大概我体质异于常人,所以,几日下来,小腹和大腿上的箭上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只是,我多次尝试运功的时候,却还是没有半分迹象,加上大伤初愈,我现在却是十分的怕冷。
公孙菱一般都是下午十分才会到,她会给我准备吃食、药物和换洗的衣物,然后就离开。
我曾经问过很多次她为什么不杀我,或者把我送给挛鞮应,她却变成了我和她第一次认识的那样,沉默,再沉默!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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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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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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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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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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