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当初我们来这个部落的时候,最初的目的就是找麻烦的,后来被这里人们的欢乐幸福给感染了,才放弃了那个想法,然后,又因为......
说到救治那个产妇,我忽然想到,之前那个在我脑海中响起的声音。
那个声音非男非女,却有如实质,直接出现在我的脑海,却不让被人听到,那么,发出这个声音的人该有多强?
这也是为什么我忽然又要留下来的原因,我觉得,如果不查出这个声音的来源,以后,无论我去哪里,都会不大安全。
这个部落是这西北之地羌族最主要的部落之一,他们的首领叫北宫伯树,据说是当年西北羌族叛乱首领北宫伯玉的弟弟,只不过,北宫伯树和北宫伯玉的想法不同。
北宫伯玉是想带领羌族人走出西北,混一个更高一点的平台;而北宫伯树则只希望安安静静的生活下去,没有战乱就行了。
这也是为什么,北宫伯树会带领着部落剩下的人迁移道更加北边来的原因,他不想被自己的哥哥所影响。
北宫伯树虽然没有想当官的打算,但是,他却有很强的军事能力,迁到这里来之后,董卓曾经派人来了许多次,他都没有答应,恼羞成怒的董卓甚至还派了军队来镇压,却也让北宫伯树利用地理优势给打了回去。
北宫首领的想法很简单,他们不想和汉人又瓜葛,却也不想部落里的人受到汉人的威胁,所以,为了能够保护自己的族人,他也会训练军队,嗯,就是羌族的勇士,和他们一起保护自己的部落。
这是我听姜小妹说的。
哦,姜小妹就是那个要我留下来的女子,她的姐姐嫁给了北宫伯树,她便是这个部落的小公主了。
这个小公主很懂事,也很好学,他不仅喜欢习武,而且其他很多方面都有所涉猎,甚至,连医术她都很有兴趣,她的汉语就是那个老医师米擒郎教的,当然,她的医术也是跟着老医师米擒郎学的。
这也是为什么,她之前可以单独为自己姐姐接生的原因。
姜小妹很佩服自己的老师米擒郎,然后,在我救了她的姐姐之后,也对我产生了敬佩之情。
“你能够把我姐姐从鬼门关上拉回来,你的医术,比我师父还高明许多!”姜小妹说道。
米擒郎对此并不介意,他很好的学会了汉人达者为师的文化,即便自己的弟子当着自己的面称赞别人,他也不在乎,反而很是感同身受的样子。
然后,这师徒二人居然就想着让我教他们医术了?!
我对此表示很无奈,要说西医,我可能会一点,但是这中医,说实话,我觉得,我甚至都不一定有那个老医师懂得多。
可是,鉴于这师徒二人的好学,我又不得不跟他们说一点东西。
好在毕竟曾经也看多不少的古籍医书,虽然不是太懂,但是,经过自己的分析也算是知道了一个大概,我就把我有把握的东西说给了他们听。
这里得说一点,医学方面讲究严谨,不能确定的事情千万不要随表教授别人,因为,人家学了医是要去救人的,万一你说的都是错的,那么,人家用了你的错误方法却救人,那岂不成了害人?
所以,我只捡我自己有把握的医学理论跟他们说,其他的,我自己不确定的,也不会跟他们提起。
就像之前的输血一样,我自己都是死马当活马医,当然,也不会跟他们说方法。
当然,他们也确实问了,我也只能模棱两可的说,这是我的不传之秘,实在不好多言。
古人就这点好,他们不会故意去打听别人的隐私,尤其是这种什么“不传之秘”,这个可是人家“师门”的东西,说出去可是会受到谴责的,所以,米擒郎和姜小妹也没在问我关于输血的事情。
即便是这样,他们也在我这里学了不少的东西去,毕竟,我所看的,都是沉积了几千年的医学总结,总归还是比他们现在知道的要多一点。
然后,他们就更是把我奉为天人了。
实话说,这三天,可以说是我从西北逃亡以来,活得最快乐的时光了,有两个医术“徒弟”跟着,我就跟他们说说医学上面的东西,其他的,却也暂时没有去在乎那么多。
我甚至在想,假如有一点,我也能够带着家人到这种地方来隐居的话,每天就走走街串串门,然后和熟悉的人唠唠嗑,这种日子,其实也挺不错的,至少,不用再为外界的其他事情而烦恼了,不是么?
然后,我就知道,我想多了。
第四天,也就是北宫伯树答应留我过了三天的第二天早晨,也是我要离开的日子。
那日一早,我就起床了,虽然我很向往这里的生活,但是我知道,洛阳那边还是需要我回去的,不说洛阳,光这部落外面的士兵,也是需要我的,所以,我不得不走。
起床之后,我还前三天一样,洗漱了一下,然后锻炼了一下枪法,接着就出门了。
我不打算跟他们告别,一来我觉得没什么必要,二来......
我刚出门,就看到一个女子过来了。
姜小妹穿着一身劲装,腰间别着一把弯刀走了过来,她这一身装束倒是我第一次见到,整个人显得很是英姿飒爽。
“怎么,不认识我了?”姜小妹见我看着她,似乎有点得意。
“呵呵!”我笑了笑,道:“挺不错的。”
“嗯!”姜小妹点头,道:“我师父还在为昨日你说的医学问题而头疼,你也知道,他对这方面投入太多了,所以,就不来送你了。”
“嗯!”我点头,通过这三日的接触,我也知道,米擒郎就是一个医学痴迷者,他的天赋或许不好,但是,他的勤奋却让我很是佩服,曾经独自一人游历汉人世界,虽然遭人冷落,却毫不在意,就是为了能够多学一点医学知识,光这一份百折不挠的精神就值得许多人学习。
“这个送给你!”姜小妹忽然递给我一双靴子和一只羊角,道:“这些......是我们羌族的幸运物事,你带在身上,它们可以保你平安。”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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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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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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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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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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