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几百人是可以安置的,但是,几千人的话,光吃饭就是个大问题,更不用说住房和其他了。
最后,实在没办法,我们只好开始了之前的政策,盖房子,开荒土地。
老话说得好,人多力量大,虽然三千人的饭量大了,但是,三千人的作用也大了。
我找来了图纸,把我们现在的村子的平面图画了出来,然后就在原来的地方,再次扩大了起来,包括房屋,土地,和很多东西,都扩大了十多倍。
风逍问过我,是不是就打算把这里当革命根据地了,我回答他是,不管怎么说,这里的人,我是不可能放弃的,这是其一,其二嘛,村口那个峡谷易守难攻,正好作为一个防御点,我们只需要把守住村口的峡谷就行了,我还打算等以后条件允许了,在那里建一个要塞,即便不能成为虎牢关那样的天下第一塞,至少,也能守住别人的进攻吧?
不过,村子后面的地方,我也打算筑一点东西,城墙啊,陷阱啊什么的,都是要搞搞的,总不可能,我在前面的要塞打仗,后面被人捅了屁股吧?
风逍取笑我说,我想自立为王了,把这里搞的这么结实。我告诉他,不是我想自立为王,是这乱世很恼火,稍不注意,就可能被什么强盗土匪啊什么的给抢了,所以,为了保护这里的人,我只能这么做。
不过,要完成这么多,一切为时都尚早,我们首先拿上日程的,就是盖房子。
三千人,再加上我们原来的接近一千人,总共四千多人,一起来造房子,搞土地建设,这可是一个大工程。
我其实觉得这个时代的人都很友好,或者说,很朴实,只要能让他们吃饱饭,他们就能干活,这要是放到我的前世,那可就说不准了。
当然,我这也不是在剥削廉价劳动力,只不过,我现在也没钱,所以,也不能给他们发工资,不过,我也跟他们说过了,反正花名册在那,以后,等咱们有钱了,咱们到时候会论功行赏的,这虽然像是画饼充饥,但是,在我满足了他们的肚子的情况下,这些人还是很愿意干活的。
就这样,在四千多人的共同努力,通力合作的情况下,我们的建设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房屋,土地等等,都慢慢的搞了起来,哦,值得一提的是,我还把我知道的一些种植技巧也分享给了大家,毕竟,这些都是我的初始兄弟,大家一起种田,一起耕地,其实也挺不错的。
大概忙活了几个月吧,小雨那丫头也跟着我学了几个月的枪法,我很惊喜的是,那丫头确实是一个学武的好苗子,他学我的枪法学的很快,百鸟朝凤枪法应该说是我师父童渊的独门绝技了,难度是相当的大,我听我师父说过,大师兄学了很多年才学会,二师兄的天赋要笨一点,好像学了好几年也只是学了个七八成,然后,他就离开了。
而我,用我师父的话来说,我是天纵奇才,学任何东西的速度都很快,不过,即便再快,我也花了差不多四年的时间才学会,足见这门枪法的难度。
可是,小雨这丫头呢,跟着我学了几个月,她居然把枪耍的有模有样的了,用我的眼光来看,她大概学了个三成半的样子!
然后,我就不得不感叹,古代的人都是练武奇才吗?一个小丫头的资质都那么好?
不过,不管怎么说,小雨的枪法好了,也是一件好事,至少,他不会被人欺负了,然后,或许以后还真的可能像她自己想的那样,成为一个女将军,嗯,就像花木兰啊,穆桂英那样的,看她那架势,我觉得,这事儿没准还真有可能!
风逍这家伙我有点看不透,他自从见到小雨之后,天天都搀着小雨,以我多年的经验来判断,那小子多半是看上小雨了,我就纳闷了,他才多大?小雨才多大?古代的人都这么早熟的吗?
不过,纳闷归纳闷,小雨现在可是我的妹妹,作为他的哥哥的我,自然是不允许她被欺负的,即便是风逍也不行。
于是,每次风逍来我家的时候,我就拉着他出去“游山玩水”,其实也就是出去给大家帮忙,是啊,其他四千多人都在干活,总不可能我们也闲着对不对?
然后,就苦了风逍了,那小子身子骨可弱了,前几天的时候,直接累得爬不起来,甚至当场晕倒的事情都有发生,然后,我们请了村子里的医生来给他按摩了一下,开了几味药,他调理了一下之后,我继续拉着他上了工地和田地。
我这么做其实也是有目的的,一方面,自然是不想他去打扰小雨,另一方面嘛,他的身子骨那么弱,就需要多锻炼。
这不,几个月下来,风逍这小子的身子骨比刚来的时候可强壮多了,现在的他,能够一个人扛着一根木头到处跑了都,而且,因为这小子嘴碎,话多,很快就和大家伙打成了一片,他现在已经成了我们这个地方除了我和小雨以外,最受欢迎的人了。
我是因为,本来我就是农民出身,很自然的就去田里地里干活,也能和其他人聊一些庄稼的问题,甚至还能提出一些几千年后的先进思想,只把这里的人听得把我奉为天人,不过,我这个天人却也很平易近人,能和大家开玩笑,能和大家大打打闹闹,自然是很招人喜欢的。
小雨呢,她本就生的可爱,加上嘴巴又甜,走到哪里都招人喜欢,自然是不用多说了。
高顺的话,他本就不善言辞,加上性格冷静,而且他又是目前我们这里军队的最高领导,只有一股威严所在,所以,他只能说很受别人尊敬,而不能说招人喜欢。
夏侯兰倒是话多,可是,他一天忙来忙去的,要登记,要忙活大家的吃饭事情,很少跟人接触,自然是更比不上了。
所以,我倒也挺佩服风逍的了,从一开始找人嘲笑的弱小小子,变成招人喜欢的麻利小子,除了他身体健康了不少之外,多的,就是他的脑子和嘴皮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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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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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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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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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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