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来说,就是,没钱!
是啊,没钱!虽然现在有了自己的士兵,有了营地,但是,却没有粮草装备,一切都是空谈。
我不得不感叹,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古人诚不欺我啊!
现在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能按照我之前说的来了,于是,我们就开始分工做事了。
首先,我让夏侯兰去找了文房四宝,然后我和高顺去大帐外选人。
让我欣慰的是,当我说出要把老弱病残选出来就在村子里休养生息的时候,所有人都很开心,
毕竟,不管怎么说,老人和小孩在军队里,始终不是好事,容易拖后腿不说,也容易影响大家的战力。
而且,很多人都是拖家带口的进来的,他们本来就没打算一家子都拼死在战场上,所以,赵云这个政策一说出来,他们之前担心的事情就被解决了,父母妻儿都不用上战场,对于他们来说,只能是好事。
更重要的是,这些人也知道,在这乱世,如果他们所有人都不上战场的话,那么,他们的亲人就没人保护了,就会收到其他盗匪的抢掠,所以,那些青壮年,都很齐心的,没有退出队伍,他们都表示,一定要好好训练,才能保护好他们的家人!
我让夏侯兰找文房四宝的目的就在这里,我让他把这些参军的人的名字和父母妻儿都记了下来,我告诉他们,这是我们的兄弟,我们要留下他们的一切消息,如果有人以后在战争中不幸遇害,那么,我们大家都有义务有责任去保护他的家人!而且,我还告诉他们,写下名字的那份竹简,我们要一直保存,如果我们在这乱世中侥幸没有被淘汰,那么,这儿些人和他们的家人,必定是后人瞻仰和学习的目标!
我之所以这么做,不可否认,我有笼络人心的打算,但是,另一方面,我也是真心实意的要记得这些人,因为,如果我以后真的成功了,那么,这些我起兵之时的第一批人,必定是我终身感恩的对象!
选人和登记造册很繁琐,但是,我们几个人却做得很认真,赵雨也过来帮忙了,天生可爱的她很快就成了这支队伍里的掌上明珠,大家都对这个最小的妹妹很照顾,于是,她就成了大家的开心果,所有人共同的妹妹!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我们从选人,到登记造册,再到安置老人和孩子,一共用了三天的时间,最后,经过统计,赵云知道了,原有1000人的部队,老人有一百多,小孩有一百多,女人有一百多,于是,剩下的青壮年,也就只有五百多人,再选出一些体弱多病的,满打满算,我们的第一支队伍,居然只有区区500人!
我和高顺,以及夏侯兰三人哭笑不得,当初还想组建陷阵营呢,现在,连人数都不够,更别说其他了,不过,这样也减轻了一些粮草军饷的负担,被选走的老人小孩和女人们,他们被赵云安置在了村庄里,而且,为了保证村庄的安全,赵云还带领着剩下的500名青壮年把村庄重新修葺了一遍,扩大了一下村子的面积,也加固了一下墙壁。
在修葺村庄的同时,我还带领着大家一起开荒种地,说起来,今年的天气确实不好,这里原本村子的农作物,一开始受到蝗灾的影响,后来遭遇干旱的影响,要不是许多村民抢救及时,恐怕这个村子今年都颗粒无收了,只是现在,即便抢救了,也没有收回多少。
修葺房屋,开荒种地,我忽然有一种知青下乡的感觉,带领着贫苦地区的农民改造地球!这倒也是一次特别的体验了。
有趣的是,因为我带领着士兵帮助村民做了这些,这个村子的原住民从一开始的排斥,慢慢慢慢的,就接受了我,他们会把自己家里的东西送一些给我们,比如干粮,比如清水,等等,而且,知道我们要安置老人孩子和女人,并且会保护这个村子的时候,这些村民里面,很多青壮年也自愿加入了我的队伍,而且,他们其他人也主动出来帮忙。
军民一家亲,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士兵和百姓打成了一片,士兵们帮助百姓抬东拿西,百姓们帮着士兵盛饭递水,大家都很是开心快活的样子。
这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很多人都知道,暴风雨来临之前,总会很宁静的。
所以,就在我和大家都活的很开心,觉得日子真幸福的时候,乱世的火苗,终于还是燃烧了过来。
高顺真的很会练兵,虽然他们暂时打消了组建陷阵营的想法,但是,他还有其他练兵的方法,因为村子里又有新兵的加入,他们现在的士兵量是530人,而高顺就把这530人分出了很多兵种,长枪、朴刀、弓箭、骑兵,以及斥候等等,其中,长枪、朴刀、弓箭和骑兵队,分别有120人,他都会单独训练,然后,剩下的50人,自然就是斥候了。
高顺的想法很简单,虽然他们现在看似很安全,但是也不能忘记未雨绸缪,说不定什么时候,乱世贼寇就会杀过来,而这方面,斥候的作用就尤为重要!
于是,高顺就在530人中精挑细选,选出了50个身手敏捷,反应灵敏的青年,由他单独进行特训,然后就把他们放了出去,让他们在村子周围侦查,一旦遇到异常情况,就立刻回来回报,然后,我们再商量对策!
也幸亏高顺这么做了,更幸运那些斥候学习能力很强,否则,这个村子,可就完了。
那一日,我和高顺又在讨论如何搞钱搞资源的事,就听到有人在门外禀报了。
“报!主公,有紧急军情!”
我和高顺,以及夏侯兰三人都脸色一变,齐齐说道:“快进来!”
不能不变脸色,因为,这是我们到这里接近一个月以来,听到的唯一一次紧急军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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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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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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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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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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