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经深吸一口气,说道:“为什么?就是因为我暂时将你罢官?你心中不服气?不忿?”
陈永华总是挂着那张温文尔雅的笑容,对于郑经刻薄的话不以为意,笑着问道:“锦舍,你当真觉得我是这种人?”
陈永华的一句话就让郑经败下阵来。
“锦舍!复甫(陈永华的字,搞不明白,为啥起这么拗口的字)你有多少年没有这么叫我的名字了。”
短短的两个字,唤起了郑经与陈永华昔日的兄弟之情。
那时候郑经虽然不受郑成功喜欢,但是却有陈永华和冯锡范两个号兄弟在身边。
指点江山,国难当头却满怀信心。
但是,如今却已是物是人非。
“呵!”陈永华下意识的笑了一声,看着郑经已经白了些许的头发,两个人都已经不再年轻。
时间告诉他们,时间所有的一切真的会变质。
正是明白这一点,陈永华想要在自己这颗心没有变质之前,去完成老王爷的夙愿。
陈永华握了握拳头,说道:“这都已经不重要了。”
“你真要离开?”
“是的。”陈永华看着郑经的眼睛说道:“锦舍,我觉得我找到了我们汉人未来的道路,现在我要做的,就是去印证他。”
郑经看着充满自信的陈永华,仿佛时光流转,看到了当初在海岸边礁石之上,对着大海许下诺言的陈永华。
多久了,郑经记不清了,当初的所立下的誓言郑经也差不多快要遗忘了。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他还记得。
原来自己一直都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难道当初父亲正是看出了自己这一点,才没有让自己接任这延平郡王的爵位?
郑经生平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所有的杀意,对陈永华的怀疑,都随着当初誓言的回归而消散。
郑经张开双臂拥抱着陈永华,笑着说道:“晚点走吧,虽然孔家军已经打败,浙江海军彻底被我们摧毁,但是海上还是不安宁。”
陈永华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以后莫要叫我王爷,叫我锦舍,我的兄弟!”
当陈永华走到大殿之外时,郑经的声音从大殿中传来。
脚步一顿,陈永华望着灿烂的天空,放声大笑,说道:“好的,我的兄弟。”
大雪停了,推着车子的农夫将自己已经冻烂的手向袖子里缩了缩。
车子上发出来的腊肉的味道,让饥肠辘辘的农夫腹鸣不止,但是他们却不敢有丝毫逾越的动作。
他们知道,这东西他们碰不得。
前两日小三子以为别人发现不了,偷偷吃了一块手指大的腊肉,就被眼尖的清军士兵直接一刀砍在了胸口。
当时,吴乃华在车上,没有能够阻止这一幕。
看着那个不过十五岁左右大小的孩子躺在雪地中,胸口的伤口裂的很大,森白的胸骨看的一清二楚。
当吴乃华走到小三子面前的时候,小三子还没死。
似乎是弥留之际,小三子似乎已经感觉不到痛苦了,望着一身华服貂裘的吴乃华只是痴痴的傻笑。
阻止了清兵要结果他的举动,吴乃华蹲在小三子面前望着这个满脸污泥的少年,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听着清兵的报告,吴乃华震惊的得知,只是因为这个孩子偷吃了一块腊肉。
“为什么?”吴乃华轻声问道。
只是不知道,这句话是在问小三子还是再问那个砍伤了小三子的清兵。
但是小三子却以为这是在问自己。
“呵咳呵!”不知是在笑还是在咳嗽,血水不停的从他的嘴中涌出,但是看着那张咧开的嘴,吴乃华觉得小三子在笑。
“原来……肉……的味……道是……这……”
模糊不清的话,吴乃华拼了命才听个清楚。
站起身,吴乃华平静的可怕,心中哪怕连一点火气都没有,吴乃华知道,自己没有糊涂,真的没有生气。
这不是自己的错。
吴乃华知道,虽然吴乃华知道,当捐税横行于满清上下的时候,清朝最为黑暗的年代即将到来,但是之前的一切,和自己无关。
一个最为普通的孩子,一辈子都没有尝过肉的滋味,这何等的可悲。
只是,他们愚昧,无知,他们不懂得什么叫民族,不懂得什么叫反抗,他们只能如同一只只弱小的蟑螂一般,拼命的在贫瘠的地上疯狂刨食。
他们不惜命,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去改命,如何去选择改命的哪条路。
知识改变命运,这并非是一句空话。无数后世人总是说大清多么伟大,如果不伟大,为何那么多的汉人不反抗,毕竟满清入关只有十多万人。
可是,没有知识,就没有智慧,没有智慧,就无法选择对的路,就不明白加之在他们身上的悲苦的命运是为何产生的。
他们不是不愿意反抗,不是不能反抗,而是不知道如何反抗,不知道为何反抗。
任何将所谓的天下大义,民族责任加之在这些目不识丁的百姓身上的人,不是傻逼,就是流氓。
小三子的死,不只是个例,小三子一辈子吃不饱饭也不是个例,小三子被欺压,更不是个例,为了一块肉而丢掉性命,这并不可笑,吴乃华知道,满清时代,这样的人数不胜数。
看着周围吓的跪拜的农夫们,这些被强行征调的农夫匍匐在雪地中,吴乃华叹息一声,心中那紧紧锁住怜悯,慈爱和一切善良品质的大门轰隆作响。
但是吴乃华知道,一味的加身这个世界的苦难与黑暗是无用的,与之相比,更应该让这些人知道,如何去反抗。
“如果陈近南在这里该有多好!”吴乃华无比怀念陈永华。
“你叫什么名字?”吴乃华望向那个清兵。
“启禀大人,小人孟有良!”
吴乃华“呵!”了一声,真是一个讽刺的名字。
“以后民夫伙食加肉食一份,不得随意杀害民夫,死光了你给我推车去!”
说完,那孟有良吓了一头冷汗,而民夫们却欢天喜地,叫着“阿大人菩萨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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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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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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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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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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