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华眼睛肿得像核桃一般。
江凤莲的情况比着她也没好到哪里去。
林志国和杨开元在阳台上吸着烟,闷声不吭。
“叮铃……”
电话声响起,杨丽华赶紧接了起来:“喂,是姝姝吗……”
“嫂子,是我,我是小陈。”
“小陈,有消息了吗?”
刑侦大队的人今天在接在杨丽华的电话之后,也都过来帮着找人了。最近他们也都正好闲着,刚好可以帮上忙。
小陈叹了口气:“暂时还没有消息。”
杨丽华又忍不住拼命地掉起了眼泪。
小陈说道:“嫂子,头儿在家吗?”
“他在。”
林志国上前接过电话:“头儿,刚刚接到线报,说城西出了人命案,上头让咱们赶紧过去。你看……”
小陈有点担心,头儿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还有心思顾得上这边吗?
林志国揉了揉额头,说道:“我这边暂时走不开,你让王胜利看着安排人手过去,他办案经验不比我少。”
“好的,头儿,你和嫂子也别太着急了,姝姝肯定能找到的。”
“嗯,我们一定会把她找到的。”
林志国语气坚定。
挂断电话,林志国拿了大衣披在身上,抓上车钥匙,又准备出去找林姝。
杨丽华急忙站了起来:“志国,我也要去。”
“你还是留在家里吧,外边冷。”
“不,我要去。我要去把姝姝找回来。外面那么冷,她还那么小……”
杨丽华说着,又忍不住抽了自己一下,都怪她,都怪她!
林志国拉住她的手:“媳妇儿,你别这样。”看她那么自责,他心里也不好受。
“志国,对不起,都怪我,是我不好,我不该打姝姝的……”
林志国伸手揽住她的肩膀拍了拍:“你也别自责了,姝姝犯了错,你教育她是应该的。”
说到底,还是那丫头气性太大了,为了这么一件事,竟然就敢离家出走了。等把她找回来,看他不好好收拾她一顿。个小丫头片子,翅膀硬了啊!
可是,他闺女到底在哪儿啊?
林志国忍不住抹了抹脸,只要林姝肯马上回来,她哪怕是想上天,他都愿意拿肩膀垫着她往上爬,只求她赶紧回来。
杨开元把烟头摁在烟灰缸里,说道:“你们出去找找吧,我们在家等消息。”
林志国带着杨丽华出了门,开着车在大街小巷里到处寻找着……
——————
山里的夜,从来都不是寂静的。
林姝睡到半夜的时候,感觉到床在剧烈地摇晃着,耳边还有一阵哼哼声。
她迷迷糊糊的醒过来,癔症了好一会儿,才弄明白自己此时身在何处。
晃动感越来越明显了,哼哼声也越来越大。
林姝不敢轻举妄动,放出超能力去查看,顿时吓了一大跳。
这黑漆漆,脏兮兮,长着一对大獠牙,臭气熏天的东西,是啥玩意儿?
猪?
谁家的猪长得这么奔放啊?而且脾气还这么大,脑子也不大好使,竟然拿头撞树!
树身晃动得一次比一次厉害,林姝心里忍不住发毛。
卧槽,这树不会让那头奔放的猪给撞折吧!
那头猪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角色,万一树要是被它撞断了,她要怎么办?再次上演绝地大逃亡吗?
OMG!她拒绝!
四条腿的畜牲,凭啥可以借着先天的优势,欺负他们只有两条腿的人类!
生气,想打猪!
为了不让自己再一次被个四条腿的动物追到满山跑,林姝决定主动出击。
她轻手轻脚地爬到树洞边上,用超能力在树下搜寻起石头来。
很快,她便找到一块大概两斤左右重的石头,用超能力把它“拿”了起来,然后狠狠地朝那头奔放的猪的眼睛砸了过去。
那猪长得太丑了,浑身上下似乎只有眼睛是最脆弱的地方。
野猪撞得正起劲儿,突然眼睛一阵剧痛,疼得它发出了杀猪一般的惨叫。
叫声震彻山谷,林姝表示耳朵疼。
本以为野猪受到袭击以后,会迅速逃命的。但林姝错了,这头猪不但没跑,反倒更加疯狂地撞起树来。她趴在树洞边上,好悬没给晃下去。
这猪是疯了吧!
林姝紧紧巴在树洞边缘,再次“举”起那块石头,朝着猪头狠狠地砸着。
一下,两下,三下……
终于,猪认输了,“嗷嗷”叫着,夹着尾巴逃了。
林姝松了口气,瘫倒在草堆上。
她的超能力又力掉了一大半,整个人都处以虚脱的边缘,感觉身体就要被掏空。
但是她又不敢再睡,怕再出现什么紧急情况,而自己又醒不过来。
最终,她还是没能抵得住那强烈的睡意,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幸好,一夜无事。
清晨,山里漫起了浓雾,到处都白茫茫的一片。
一只身披豹纹,长得有些像猫,但仔细看又不是猫的动物,脚步轻快地在山林里奔跑着,来到了林姝所在的那棵大树下。
豹纹生物刚走近大树,就闻到了这里有陌生的味道。
野猪的臭味,还有血的腥味。似乎……还有人类的味道。
它眼睛半眯,在树下绕了一圈,终于确定,那个人类在树洞——它的窝里!
它后腿一蹬,整个身体就猛地窜了上去,前爪在树上勾了几下,便顺利地爬上了树洞。
果然,它的窝里趴着一个人类小女孩儿。
它有点好奇,这树洞距离地面可不低,这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小女孩,到底是怎么爬上来的呢?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愚蠢的人类竟然睡了它的窝!
它有洁癖的好不好!
它窝里的草是昨天费了好大力气,才更换的新的,自己昨夜有事出去了,都还没有来得及睡一下,竟然就被这个人类给滚了!睡就睡吧,她竟然还流口水!而且还没有脱鞋!
她鞋子那么脏,上面全是泥,都蹭在它窝里了!
它干净清爽的窝啊,就这么被毁了!
好气,想咬人!
越看这个人类越不顺眼,它身子一伏,屁股扭了两下,猛地朝躺在它窝里的那个人类扑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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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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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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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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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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