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李大路只是起到一个向导的作用,以保证大沽支队的人按预定时间进入防空洞,以避开即将开始的大搜捕。
按照沈之锋的计划,本打算通过李大路故意留下的血迹,追踪到大沽支队的藏身地,却没想到到对方竟然进了地下防空洞。
在胜利街63号搜查的时候,军犬托尼嗅到了李大路的味道,只不过毕竟人躲在地下,无法确定准确位置。
况且,当时托尼表现出来的状态,看着更像是被那只松鼠吸引,所有人都没当回事。
沈之锋出于谨慎考虑,这件事他连王新蕊都没告诉,一心想在绝对保密的前提下,把藏在胜利街的共党一网打尽。
虽然对李大路产生了怀疑,但是并没有真凭实据,所以姜新禹也不能妄下结论,安排李大路去香油胡同探路,其实就是为了查实这件事。
事实上,姜新禹提到的香油胡同王家大院,是故意说给李大路听,目的就是让他去给沈之锋通风报信。
从李大路离开防空洞,就已经被地下党的人盯上,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中。
猴子的死,纯属意外,这是没办法的事,没人能保证每一个计划都完美无缺,总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
西城门。
一辆威利斯吉普车头前开道,后面跟着一辆军用卡车,卡车车厢里是除了曹云飞和他的手下,三十箱盘尼西林也整齐的码放在一角。
“队长,就这么出城……能行吗?”一名队员忧心忡忡的说道。
另一名队员拍了拍身上的衣服,说道:“有了这身皮,怕啥,城门口都没拦,肯定是没事儿。”
他们现在又换回了国军军装,与突袭西营门渡口不同的是,胳膊上多了一个白色袖标,上面印着“宪兵”两个大字。
曹云飞心里也是忐忑不安,这要是被43师的关卡拦下,就凭自己这十多个人,都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骆驼,国军两杠一星是啥官来着?”
“少校。”
“少校……少校官也不大啊,为啥没人拦咱们的车?”
“宪兵大队是执法兵种,权力很大。”
“哦……”
“队长,你刚才去见的是一个少校?”
“是啊,戴着一副墨镜,嘴里叼着那种粗粗的洋烟,神气的很。”
骆驼沉默了一会,挪到曹云飞近前,低声说道:“队长,一会儿下车的时候,让弟兄们别到处乱看。”
曹云飞说道:“为啥?”
“在城里的时候,那位少校都没和我们见面,我估计,他和百合一样,不想被更多的人看见他。”
“你是说,他也是地下党?”
“要不,人家凭啥帮咱们?”
“他自己说,是帮朋友的忙……”
“队长,哪有豁出命帮忙的人。”
一言惊醒梦中人,曹云飞一拍大腿,说道:“难怪鲍政委总说我粗心大意,现在这么一看,说的真对!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咋就没想到……”
“要我说,政委太过分了,咋能说队长粗心大意呢?”
“那该咋说?”
“明明是一根筋嘛。”
两名队员低声的一唱一和,他们都是曹云飞的老部下,互相间经常开玩笑。
曹云飞顺手摘下钢盔扔了过去,嘴里笑骂道:“你两个龟儿子,等回到队里,看我怎么收拾你们……猴子,去把钢盔给老子捡回来!”
猴子年龄小,手脚也勤快,无论是曹云飞还是其他人,平日历都习惯了对猴子呼来喝去。
这种呼来喝去并非是欺负谁,而是关系很近不拿对方当外人。
“队长,你忘了,猴子和老路出去探路,一直没回来。”骆驼起身把钢盔拿回来,递给了曹云飞。
曹云飞愣了一会,把钢盔慢慢扣在脑袋上,说道:“骆驼,你说,他俩会不会是遇到特务了?”
骆驼说道:“咱们离开防空洞的时候,确实听到了枪声……要不,问一问那位少校,他肯定知道是咋回事。”
曹云飞点了点头,说道:“等下车的时候,我找机会问问他。”
过了两道关卡,前面的吉普车停在路边。
曹云飞跳下卡车,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来吉普车车门旁,说道:“兄弟,谢了!”
车里的那名少校——宪兵大队的陈立志微微一笑,说道:“不客气。前面没关卡了,我就不送你们了,另外,军装钢盔你们都可以穿走,袖标必须摘下来。”
“好的。”
“还有就是,让你的手下不要朝外看,毕竟我的身份特殊……”
“我明白,搞地下工作嘛,必须做到保密。”
“对。如果不是这批药事关重大,我也不可能亲自送你们出城。”
“可不是嘛,一瓶盘尼西林就能救活一条命,整整三十大箱,乖乖,简直比金山还要值钱。”
“曹队长,咱们后会有期!”
“兄弟,跟你打听一事……”
“您说。”
“我派出去两个人,一个叫李大路,另一个叫猴子,他们……”
“都牺牲了。”
“牺牲了?”
“对。”
“咋回事,快跟我说说!”
“他们途中遇到了警察,可能是被认出来了,李大路抢枪击毙了警察,但是保密局的姜新禹随后赶到,所以……”陈立志叹息着轻轻摇了摇头。
其实,按照保密局的调查报告所描述,是警察开枪打死了猴子,然后李大路抢枪击毙了警察,最后姜新禹及时赶到,击毙了准备逃走的李大路。
但是这件案子关乎保密局的声望,一个小警察死了就死了,哪有资格和保密局行动队长争功,所以对外声称两名共党都是姜新禹击毙。
这个消息对曹云飞打击很大,李大路还在其次,主要是猴子。
曹云飞膝下无儿无女,对这个从小就跟在身边的猴子,可以说是视若己出,当自己亲生孩子一样看待。
猴子性格随和乖巧,从来不讨人厌,在大沽支队的人缘特别好,用鲍政委的一句话概括:有猴子的地方就有笑声。
见曹云飞满脸悲愤之色,陈立开口劝道:“曹队长,事情已经发生了,你要节哀。”
曹云飞强忍心里的悲痛,恨恨的说道:“这个仇要是不报,我曹云飞誓不为人!”
陈立志说道:“曹队长,你千万不要乱来,一切都要听从上级的安排。”
曹云飞没做声,转身回到了卡车车厢后面,吩咐道:“把袖标都摘下来。”
所有人把宪兵袖标摘下来,统一由由曹云飞交还给陈立志。
目送着卡车拖着漫天尘土疾驰而去,陈立志调转车头,吉普车加大油门朝堰津城开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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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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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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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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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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