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七零后的日子>第一百四十一章:五块钱
  这一路上听够了几个知青对乡下的各种嫌弃,刘建军也没好脸色,直接对着知青点里面喊:“钟知青,新来的人就交给你安排了!

  有事找大队长去!”

  喊完也不管人家听到了没有,赶着牛车就走了。

  他是宁愿下地,也不想伺候这些城里来的娇气人!

  两人走得痛快,王三妹没发现目标,也弯腰准备抱起孩子溜达着往回走!

  然后就被一双穿着白色回力鞋、绿色军装裤的小伙子拦住了去路。

  王三妹抱着孩子直起身,发现是刚刚嫌弃牛车脏的另一个男知青。

  手里捏着五块钱,正递到王三妹面前,一脸骄矜的道:“一路过来,我就觉得你还算看着顺眼,帮我收拾一下行李、房间。

  然后看着给我弄点能吃的过来,这钱就算你的了!”

  说完,还补充了一句:“要是饭菜味道好,以后我的伙食就专门交给你!”

  在场的人,连刚从知青点里出来的钟、张两位知青,都是头回见到这种有钱人家出来的二百五!

  有不屑的,有看笑话的,当然也有想推开王三妹,巴不得自己能被看中帮着打扫做饭的!

  心思虽然不同,但目光一致,都炯炯有神的盯着两个人!

  王三妹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要是上辈子说不定就应了,这辈子嘛,她从兜里掏出十块钱,递给军装裤回力鞋,道:“我也就看你顺眼,你要帮着我带孩子,我给你十块!”

  看人愣在那里,半天没接,王三妹收回钱哼了声,转身走人!

  不过没走多远,就听到后面一个婶子的声音:“小伙子,五块钱,我帮你收拾,饭菜也保证干净好吃。

  以前吃食堂的时候,我可是专门负责掌勺的!”

  王三妹没管这些,径直回家了!

  第二天上早工的时候,王三妹终于找到拿着毛选的三个人了!

  不过看清楚人后,她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三人中,竟然有昨天那个军装裤回力鞋!

  难道他早知道自己,昨天是过来接头的?

  还是性格就这样,队里认为这也是细枝末节?

  一脸若有所思的到了地里,王三妹把心里的疑惑告诉了周铁生。

  然后就得了两句话:“没有没用的人,只有不会用人的领导!

  人能不能发挥作用,只看他有没有被安排到对的地方!”

  好吧,王三妹没话说了!

  队里布好了天罗地网,就等着特务上钩!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半点动静都没有!

  王三妹都跟那个军装裤回力鞋混熟了些,知道人家叫王耀祖,跟自己一个姓!

  当时听到这名字的时候,她没有遇到同一个姓氏的亲切,就觉得人家父母取名取得挺贴切!

  不过耀祖的耀是炫耀的耀而已!

  他那五块钱最终还是花了出去,包他的饭食,食材的费用另外算!

  上工就是东游西逛,聊天扯皮,整天在队里拽得二五八万的。

  反正干多少活,就多少工分,他不干,有的是人乐意干。

  队里也没人说他!

  除了这一个,其他两个同事还是很符合王三妹心里,吃苦耐劳的军人形象!

  就是不太符合一个下乡知青的设定,每天十个工分,比队里很多男人干活都卖力!

  好在都找了个像样的借口,一个说爷奶是农村的,一个说外公外婆是农村的,经常去帮忙,所以这些活都是干惯了的!

  一晃到了五月,王三妹没等来自己首战告捷,大杀四方的机会,先等来了郑长山寄过来的东西!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驮着一大袋东西在地里找上她的时候,很是惹得队里一群人侧目!

  王三妹把字签了,看事情做的差不多了,就抱着东西下工回家。

  洗了手,拿刀拆开,包裹里没有信件,就一堆东西,黑色的女式风衣,高跟皮鞋,红色的羊毛衫,一套化妆品,最多的就是丝巾,各式各样各色的有九条之多,最后还有一套王希小朋友的裙子!

  王三妹一样一样看过去,别说,首都的东西,比这边百货大楼卖的好看多了!

  衣服鞋子都是经典的款式,哪怕用后世的眼光来看,也是漂亮的。

  丝巾是蚕丝做的,上面的刺绣活灵活现,真正的纯手工制品!

  这个王三妹决定把它留起来,压箱底,用了太可惜了!

  最后把王希的裙子提起来看,没想到从里面掉了一坨皱巴巴的纸出来!

  捡起展开,上面写了几行字,字迹娟秀小巧,估计是郑长锦写的!

  不写情词不写诗,

  一方素帕寄心知。

  心知拿了颠倒看,

  横也丝来竖也丝。

  这般心事有谁知?

  王三妹逐句看完,有些哭笑不得,这小妮子操心的事还不少!

  这是替她哥着急了!

  把东西拿进屋放箱子里,王三妹看着大半个箱子的东西,都是郑长山送的,怔怔的出了会神!

  郑长山晚上回家的时候,很是兴奋!

  激动的跟郑为民道:“爹,我听到消息,下学期医学类专科学校要开始招生了!

  不在乎有多高的学历,主要靠推荐。

  明天我就给三妹发电报,让她过来备考!”

  郑为民听了也很高兴,笑着道:“你干脆打电话过去,把话说清楚。

  要是她顾及孩子的话,直接告诉她,我现在没事,能帮忙看着点,实在不放心花点钱找人帮忙也行!”

  郑长锦在边上跟着搭话:“记得帮我跟她说,多带点腊肠过来,还有一点就吃完了!”

  于成则道:“我可以打电话联系何庆,让他去乡下接人,那公社里的电话老是出问题!

  而且没熟人,人也不一定跑那么远去通知王三妹!”

  然后,事情就定下了,明天上午先找何庆,下午郑长山四点再打电话过去!

  这晚郑长山激动得睡不着,半夜跑院里站着。

  起夜上厕所的于成,看着院中站着的人影,莫名的就想起了自己结婚前一晚,睡不着的事情!

  瞬间,就觉得自己比大舅子有出息多了!

  自己好歹因为结婚才睡不着,他倒好,因为一个电话就能激动的睡不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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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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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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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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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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